离奇“诈尸案”:棺材里竟然坐起流血尸体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5-03-15 点击数:
简介:在我国古代,有太多的奇案、诡案、悬案,囿于科学不昌,古人常常以“鬼怪”作解。

那么,真的有鬼怪?年间的“诈尸案”是真是假呢? 图片来源于网络 本文则试图用现代科

【千问解读】

在我国古代,有太多的奇案、诡案、悬案,囿于科学不昌,古人常常以“鬼怪”作解。

那么,真的有鬼怪?年间的“诈尸案”是真是假呢? 图片来源于网络 本文则试图用现代科学结合历史考据,给这些奇案、诡案、悬案做出全新的合理解释,以便读者们了解到:诡非鬼,机巧万端终有解;谜莫迷,阅尽千帆道寻常。

子夜时分黑黢黢的刑部大牢,寂静如死,上百名囚犯关押在四间老监房里,“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再加上六月的暑气蒸腾,到处都弥漫着难闻的臭味儿。

傍晚时分,刚刚绞死了一个囚徒,尸体就存放在隔壁预先备好的棺材里,准备后半夜拉出去埋掉。

几个狱卒和监绞官早已熟络,便邀请他喝酒,杀杀“晦气”,有个腿快的还专门跑到前门外门框胡同买了复顺斋的酱牛肉下酒。

正在微醺之时,突然,隔壁屋里传来了动静,几个人不禁停住了杯盏,面面相觑。

那屋子除了装有尸体的棺材,别无他物,难道是老鼠在作怪? 他们提着油灯摸到了隔壁屋,灯光如豆,在四壁间照来照去,却哪里看到什么老鼠。

正在这时,声音又起,竟是从停放在屋子正中的棺材里发出的:先是极其痛苦的几声呻吟,接着是一声长唤:“人去矣,我可出也!” 油灯啪啦一声打落在地,黑暗中,能看到每个人惨白如纸的面孔……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这不是什么鬼怪故事,而是着名学者钱咏记录在《履园丛话》第一卷里的真实事件,事件发生在康熙五十三年六月二十日(公元1714年6月2日)。

“同乳兄弟”是国蠹 事情还要从康熙五十一年的“张伯行噶礼互参案”说起。

众所周知,康熙大帝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英主,不仅雄才大略,而且为人善良宽厚。

清代礼亲王爱新觉罗·昭梿在《啸亭杂录》里这样写道:“(康熙)天资纯厚,遇事优容,每以宽大为政,不事溪刻。

” 康熙平定天下后,对帮他获得巨大成就的、曹寅等朋友和功臣极为“义气”,《啸亭杂录》提到康熙对枉法诸臣“苟可宥之,必宽纵之,如明相(明珠)虽贪擅,上念其筹画三逆之功,时加警策,终未置之极典”。

所以到了康熙朝后期,政局未免文恬武嬉,贪污成风。

噶礼也是其中之一。

如果单纯看噶礼的履历,看不出什么究竟,只知道他在康熙三十五年,康熙帝亲征噶尔丹时曾督运军粮,在陛见时应答有度,得到康熙帝赏识,自此平步青云……其实这里面隐藏了一个重要的人际关系,那就是:噶礼的妈妈是康熙帝的乳母,噶礼和康熙是“同乳兄弟”,这份情谊使康熙帝势必会重用噶礼。

康熙三十八年,噶礼被实授山西巡抚,自此开始了贪污生涯,曾任朝两江总督的梁章钜在《归田琐记》卷五中,记述了噶礼的不法行径:康熙四十二年他“贪婪无厌,虐吏害民,计赃数十余万”,康熙四十五年他将“通省钱粮每两银索火耗银二钱,除贴补各处亏空外,入己银共四十余万两”,而面对御史们的参奏,康熙帝始终没有派员往审,只是一次又一次下旨命噶礼明白回奏,等于是给噶礼狡辩的机会,最后连吏部都看不下去了,提出应差大臣察审,康熙帝不允,折腾来去,最后竟把参奏噶礼的御史给革职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 康熙四十八年,噶礼被任命为户部侍郎,旋擢两江总督。

正所谓小节不惩,必成大奸,贪污无度的噶礼竟然官运亨通,他就必然要犯下更大的罪行。

但是终于有个人挡住了他的去路,此人名叫张伯行。

下毒弑母天不容 康熙五十一年二月,时任江苏巡抚的张伯行疏劾噶礼于上年江南乡试中做手脚,“得银五十万两,徇私贿卖举人”,一时引起朝野震动。

一来,科考上的舞弊最容易引起士子不满,引发大案;二来,张伯行是康熙朝有名的清官,对官场腐败深恶痛绝,又秉性耿直,是个人见人怕的“刺儿头”,他与噶礼开撕,不能不惹动天下人侧目。

何况张伯行在奏疏中那句“督臣敢于欺皇上、负皇上,臣则断不敢顾念身家,畏避权势”,等于指着康熙的鼻子说“你管不好你的狗,我来管,而且我才不管他是不是你的狗”,此疏一出,“远近抄诵称快,一时纸贵”。

康熙刚开始还想维护噶礼,但是偏偏有个最该维护噶礼的人,站出来支持张伯行了。

这个人就是噶礼的母亲、康熙的乳母。

《啸亭杂录》卷十有言,噶礼的母亲“不喜礼之所为”,张伯行弹劾噶礼的时候,有一天老太太正好去处问安,遇到康熙,康熙“询其子所为,何以与张龌龊,其母乃言其子贪状,且言张之冤谴”,康熙帝动容道:“其母尚耻其行,其罪不容诛矣!” 古时的乳母,往往真的会把感情倾注在自己哺育的那个并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身上。

噶礼的母亲这一举动,可以理解为不允许自己的一个孩子祸害另一个孩子的天下。

噶礼得知此事,不但不思悔改,还犯下了一件骇人听闻的罪行:指使家人在饭菜里下毒,想毒死这个“多嘴多舌”的老娘! 老太太命大,没死成,地跑到都察院告状去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 前两年,个别地区出现打骂父母、或因为财产问题把父母告上法庭的新闻,其实这类事情搁在古代处理起来特别简单——死刑。

别说当面骂父母了,背地里骂父母都一样。

因为古人是把“不孝”列入“十恶”大罪的,而“”。

可想而知当朝野得知噶礼毒杀母亲时的哗然。

康熙气得差点把龙案掀了,立刻将噶礼下了刑部大牢,然后又查出噶礼贪腐之巨,合计“房产七十五处,地一百余顷,当铺十三所”。

看到这份“查抄清单”,康熙帝厉声责问满朝文武:“噶礼赃银甚多,如此恣行贪污,婪赃累累,何竟无一人劾奏?!”这话便有些不讲理了,从噶礼贪污开始,前前后后弹劾他的奏章就没停过,要不是皇上维护,何以养虎成巨? 不过,也有历史学家考据,认为噶礼的被诛实则是因为“党附太子”,策划让太子“早谋继位”。

按史料所载,查抄噶礼家产与再次废太子相隔只两个月,皇朝惯例,这么短的时间,不可能连续掀起两起完全无干的“大案”,此二者必有联系,甚至可以理解为“查噶礼”是“废太子”的前奏,是剪除胤礽羽翼的举措。

“诈尸”其实是未死 《履园丛话》里记载,都察院对噶礼下毒弑母一案“奉旨廷讯”,核实案情无误之后,“发部议凌迟处死”。

康熙恨极了噶礼的辜恩,“命先将噶礼眼珠打出,又割其两耳,籍没其家,妻子同谋,法皆斩首”。

康熙的处置是前所未有的残酷与可怖,但是细细追究,噶礼的“犯罪升级”,始作俑者恰恰就是康熙本人。

设想,假如康熙不以人情取代法制,坚持依法治国,噶礼贪污伊始就加以惩处,顶多流放边陲或坐几年大牢,绝不会落得如此下场吧。

不过,康熙绝对没有想到的是,由于他的一丝善念,噶礼依旧找到了逃生的机会。

《履园丛话》对此事的记载十分详细:行刑之前,康熙突然下旨“赐帛”,改斩首为绞刑,让噶礼落个全尸,噶礼立刻给监绞官行贿,让他在“帛系未绝时,即行棺敛”,也就是没有绞死,刚刚昏厥就装入棺材。

按照噶礼的计划,应该是等棺材移出刑部后,监绞官再想办法将他救出,谁知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也许是挖眼割耳的极痛,噶礼在午夜时分“提前”醒来,在棺材里自言自语,“闻者大骇,劈起棺”,噶礼“遽起坐,因耳目俱无,不知所之”。

图片来源于网络 深更半夜,棺材里坐起一具“尸体”,眼睛和耳朵里还挂着血,这一幕吓坏了刑部的狱卒,更让监绞官肝胆俱裂,倘若被知道自己收了噶礼的钱,救他一命,岂不要人头落地?监绞官急中生智,“惧事泄,一斧劈倒,连棺焚化,始行覆命”。

这等于把噶礼当成僵尸处置了。

在康熙得知噶礼“诈尸”一事之后,也是颇为惊诧,苦笑着说:这奴才真烧坯也。

这所谓的烧坯,就是经过燃烧使坯体变得坚硬。

把康熙的话翻译成通俗语言就是:“这奴才还挺命硬的啊!”所谓的“诈尸”其实就是未死。

只不过是人们以讹传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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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仁“知行合一”思想:理论与实践的深度交融

在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长河中,()的“知行合一”思想宛如一颗璀璨的,闪耀着独特而深邃的光芒。

它不仅对当时的学术思想和社会风气产生了深远影响,更在后世不断被传承、发展,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宝库中的重要财富。

一、“知行合一”思想的提出背景 王守仁所处的中叶,社会风气浮躁,阶层中普遍存在着知行脱节的现象。

许多人满口仁义道德,高谈阔论,但在实际行动中却违背道德准则,虚伪之风盛行。

这种社会现实与所倡导的言行一致、身心健全的理念背道而驰。

同时,在学术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其“知先行后”的观点深入人心。

认为,人们必须先获得对事物的知识,然后才能去实践,将知行分为两个独立且顺序分明的阶段。

这种观点导致了重知识而轻实践、空谈理论而不注重实际行动的学风。

王守仁为了纠正这种社会风气和学术弊端,提出了“知行合一”的思想,旨在正人心、息邪说,让人们将道德认知真正落实到行动中,恢复儒家道德的本真。

二、“知行合一”思想的内涵解析 (一)知中有行,行中有知 王守仁认为知行是一回事,不能分为“两截”。

“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从道德层面来看,知是一种道德意识、道德认知,行则是道德实践。

例如,一个人知道应该孝顺父母,这是知,而当他切实地去关心父母、照顾父母,这就是行。

道德意识离不开道德行为,道德行为也离不开道德意识,二者,不可分离。

真知必然会导致行,不行不能算真知。

王守仁以“如好好色,如恶恶臭”为例,见到好色属知,而好好色属行,见色时便已自然地喜好,并非见后才立心去好,说明知与行是同时发生的,不可分割。

(二)以知为行,知决定行 王守仁提出“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这意味着道德是人行为的指导思想,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动是达到“良知”的工夫。

在道德指导下产生的意念活动是行为的开始,符合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是“良知”的完成。

例如,一个人内心产生了帮助他人的善良意念,这是知的表现,而当他真正去实施帮助行为时,就是行的体现,同时也是对知的践行和完成。

三、“知行合一”思想的现实意义 (一)对个人修养的提升 在个人修养方面,“知行合一”思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它提醒人们要将道德认知转化为实际行动,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

例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给自己设定一些道德准则,如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等,但真正要做到言行一致却并不容易。

“知行合一”思想促使我们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将内心的道德良知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从而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和人格境界。

(二)对社会发展的推动 当社会中的大多数人都能够做到“知行合一”,将道德规范、法律法规等付诸实践,社会秩序将会更加和谐稳定。

在各个领域,如教育、科技、文化等,人们积极践行“知行合一”,能够推动社会的创新发展,促进社会的进步。

例如,在教育领域,教师不仅要有丰富的教育理论知识,还要将这些知识运用到实际教学中,不断探索适合学生的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在科技领域,科研人员要将科学理论转化为实际的技术创新,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三)对学术研究的示 在学术研究方面,“知行合一”思想也有着重要的启示。

它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反对空谈理论而不注重实践的学风。

学者们在进行研究时,不仅要深入研究理论知识,还要关注实际问题,将研究成果应用到实际生活中,解决实际问题。

只有这样,学术研究才能真正具有价值和意义。

四、“知行合一”思想的现代传承与发展 在现代社会,“知行合一”思想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许多企业和组织将“知行合一”作为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鼓励员工将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时,一些教育机构也将“知行合一”思想融入到教育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此外,随着时代的发展,“知行合一”思想也在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

例如,在面对全球性问题如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等时,人们需要将环境保护的知识和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积极参与环保活动,共同为地球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思想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中的瑰宝,它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和智慧。

在当今社会,我们应该深入理解和传承这一思想,将其运用到实际生活和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和实践能力,为个人的成长和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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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禁史”之谜:历史书写背后的权力博弈与文化劫掠

在历史研究中,“是禁史”的说法常引发争议。

这一论断并非指官方彻底封锁史料,而是源于修史过程中的刻意遮蔽、西方势力对中华文明的系统性劫掠,以及后世对历史真相的认知偏差。

通过梳理史料与学术争议,可揭示这一论断背后的多重历史逻辑。

一、清朝官方修史:权力合法化下的历史篡改 清朝统治者对《》的编纂长达94年,远超《》的2年半与《》的1年。

这种超长周期的背后,是满清政权对前朝历史的系统性重构。

政治合法性建构:清朝通过《明史》将明朝灭亡归咎于农民起义,刻意淡化自身作为异族征服者的身份。

例如,将起义军塑造成“流寇”,而将清军入关描述为“为明复仇”,从而掩盖其武力征服的本质。

文化话语权争夺:清朝统治者对关键历史事件进行选择性记录。

如对“”中被俘的细节,却淡化其后期复辟的合法性;对“三大征”的军事成就一笔带过,转而强调万历长期怠政。

史官的生存困境:主修《明史》的张廷玉虽为汉臣,却因“模棱两可”的立场被帝猜忌。

其团队在修史时不得不平衡满汉关系,导致许多敏感内容被“掐头去尾”,例如对明朝势力的描述被夸大,而对文官集团的制衡作用则被弱化。

二、西方势力渗透:中华文明的“乾坤大挪移” “西史辨伪”学派的研究揭示,明朝档案的缺失与西方势力存在关联。

共济会的角色:该学派认为,共济会通过扶持满清政权,系统性劫掠中华文明成果。

例如,耶稣会传教士以传教为掩护,窃取《》《坤舆万国全图》等科技典籍,并将其伪造成西方文明的“原创”。

档案的转移与销毁:部分明朝档案被转移至欧洲,成为西方伪造“四大文明古国”的依据。

例如,哲学中的“原子论”被指抄袭明朝思想家方以智的《物理小识》,而的建造技术则被认为源于明朝的建筑学著作。

文化符号的窃取:明朝的航海技术、火器制造、农业技术等被西方篡改为自身成就。

例如,下西洋的宝船技术被改头换面为“欧洲大航海时代”的起源,而明朝的“水底雷”则被包装成西方军事科技的“先驱”。

三、民间记忆的扭曲:被篡改的集体认知 清朝通过文化手段重塑民间对明朝的认知。

文学作品的污名化:清朝文人编造的《太祖皇帝本记》将描绘为“丑陋暴君”,而《凤阳花鼓》则以“十年倒有九年荒”诋毁其治绩。

这些内容通过小说、戏曲广泛传播,掩盖了朱元璋推行养老院、免费医院等惠民政策的事实。

历史事件的污名化:被歪曲为“寻找建文帝”,而非宣扬国威与促进贸易;万历皇帝的“不上朝”被解读为荒废朝政,却忽略其通过内阁制度维持国家运转的治理智慧。

民族身份的解构:清朝通过谣言散布为“人”或“朝鲜人”,试图消解对明朝的认同,为自身统治制造合法性。

四、历史真相的再发现:从档案到学术的突破 尽管明朝档案受损严重,但近年来仍有新的发现。

出土文物的佐证:广东阳江海域的“南海一号”沉船,证实了时期海上走私贸易的猖獗,为理解明朝初期海禁政策的必要性提供了背景。

域外史料的对比:朝鲜、越南等国的史籍中,仍保留着对明朝的正面记载。

例如,朝鲜《李朝实录》记载了万历援朝战争中明军的英勇表现,与清朝史书的描述形成鲜明对比。

现代学术的反思:学者逐渐认识到,明朝的灭亡并非单纯因“自毁长城”,而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

例如,之死既有其擅杀、私自议和等过失,也与帝猜忌多疑的性格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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