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嬴政的“焚书令”缘何到了汉惠帝才被废止?

这项法令直到公元前191年才被废除,但《·吕本纪》记载的是“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根据注释“挟”就是“藏”的意思。
可见在
【千问解读】
这项法令直到公元前191年才被废除,但《·吕本纪》记载的是“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根据注释“挟”就是“藏”的意思。
可见在秦始皇死后,他的这个法令已经被编为“律”,说明杜周所言“前主所是著为律”的说法是有一定根据的。
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因为诸生、方士议论自己,认为“乃诽谤我”;并且经审讯认定诸生中有的“为妖言以乱黔首”,下令“坑杀”,并制定了“诽谤”、“妖言”令。
后来初年,公元前187年废除“妖言令”;公元前178年,废除“诽谤律”。
可见,并非所有的令在死后都改称律。
网络配图诡辩的名言时为了加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有意识任用一些“酷吏”来担任司法官员,威吓贵族与百官。
其中有个叫杜周的最为著名,他足足当了11年廷尉(朝廷主管司法审判最高级官员、名列“九卿”),打破了西汉皇朝自成立以来廷尉任职的时间纪录。
在他任廷尉(公元前109年)以前,西汉皇朝一共曾经任命过30任廷尉,平均任期为3年零2个月。
即使是像历史上最著名的法官张释之,也不过在汉文帝时担任了7年廷尉。
后来杜周还被汉武帝提拔为御史大夫,位列三公。
杜周这人不爱多说话,看上去一副忠厚样子,实际上为人刻薄,是由著名酷吏义纵、等人带教出来的又一个酷吏。
徒弟当了主管司法的廷尉,在审理案件时,揣摩被告是皇帝打算排挤的人,就有意罗织罪名,判处重刑;揣摩被告是皇帝打算宽大的人,就故意长期关押不做处理,等到时间长了就向皇帝报告请求平反。
网络配图有人看不惯杜周这样揣摩皇帝意思的办案风格,当面指责他说:“你身为天下持平的廷尉,却不按照三尺法(秦汉时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木简上,因此号为三尺法),专门以皇帝的意旨来办案,难道应该是这样的吗?”杜周却说:“三尺法是哪里来的?前主所是著为律(以前皇帝颁布的叫做‘律’),今主所是疏为令(当今皇帝颁布的叫做‘令’);只要是皇帝现在的意思就是法律,哪里有什么一成不变的法律!”由《史记·酷吏列传·杜周传》记载的这一段对话,长期被法史学家们认为就是秦汉时代法律专制主义的表现,律和令没有差别,都是皇帝的旨意。
尤其是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秦始皇称帝,规定“命为‘制’,令为‘诏’”,蔡邕《史记集解》称:“制书,帝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
诏,诏书。
诏,告也。
”本来意思就是皇帝的命令指示有制、诏两种,制是关于制度方面的命令,诏是告示性质的命令。
可是很容易被误读为“命”就是“制”、“令”就是“诏”。
这样一来,就更加深了君主命令就是法律的印象。
诏、令之异仔细体会司马迁在《杜周传》里那段对话的语境,可以发现司马迁是将杜周的话作为曲解律令性质的一种狡辩来引用的。
也就是说,在当时人的普遍概念里,律、令作为“三尺法”的体现,和皇帝的制、诏之间还是有差别的。
网络配图在秦汉的时候,“令”在作为名词使用时就是单行法规的意思。
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秦国法律文件《语书》中说:“法律未足,民多诈巧,故后有间令下者。
”意思就是,因为法律不够完善,隔一段时间就要发布“令”来补充。
秦汉时期皇帝发布的“诏”或“制”,在皇帝认为有必要制定为一项单行法规时,会特别提示丞相、御史大夫将他的指示“具为令”,将皇帝的指示精神具体列为法条、提出法规文本的草案。
如果皇帝的诏书本身就已经相当具体,就会要求丞相、御史大夫“著为令”,直接将诏书改编为法规。
大臣也可以向皇帝提出立法的建议,拟就的草案经皇帝批准,“诏曰可”,就成为一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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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高祖刘邦当上帝王之后,他的父亲刘煓还有没有再生儿子
其实这样的事情,在封建王朝里面屡见不鲜,在《红楼梦》里,元妃省亲的情节里面,就有父亲祖母一起跪迎自己的女儿孙女的情节。
在等级观念极为森严的时代里,这既是礼仪,又关乎到皇家的体面,所以丝毫马虎不得。
刘煓在历史上被称为太上皇,也是第一位活着的太上皇,虽然地位很高,但是也极为尴尬,可以说是一个很独特的存在。
《》记载,刘邦称帝之后按照惯例拜见自己的父亲刘煓,有人劝说刘煓:“今高祖虽子,人主也,太公虽父,人臣也。
奈何令人主拜人臣!如此则威重不行。
”所以,后来刘邦就把刘煓封为太上皇帝了。
刘煓作为太上皇帝,荣耀至极,那么有没有女人会在这个时候主动地投怀送抱,或者在刘太公刘煓当上太上皇之后,有没有再给刘邦生弟弟呢?这样的问题虽然看起来很是滑稽,但是在古代人眼里,人丁兴旺的观念一直都很重,即使是花甲之年的老头子,也要纳妾生孩子,儿子多,家族势力强大,在外面就不会被人欺负。
因此家里面有多少男丁是衡量一个家族是否繁盛的重要标志。
刘煓在被称为太上皇帝的时候,已经是快80岁的老人了,但是这个年纪的老人有没有权利去讨一个小老婆,或者把安排给自己的小宫女据为己有呢?相信这里面大有文章可做。
后宫之事历来就是人们喜闻乐见的,那么,刘煓纳妾或者给刘邦生弟弟的事情到底存在不存在呢? 在小编看来,假如刘煓给刘邦生了弟弟的话,那么在历史上会有清楚的记载的。
而我们纵观所有关于的历史记载,都只列明了刘煓一个有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分别是刘伯,刘仲,宣夫人,刘邦和刘交,前面四个子女是刘煓的原配昭灵皇后所生,刘交则是由刘煓的继室所生,而刘邦的生母在刘邦斩白蛇起义之前就已经去世,所以,在刘邦封自己的父亲为太上皇的时候,就将李氏封为太上皇后。
所以,各种历史典籍都没有记录刘邦在称帝之后有弟弟的存在,那么基本上是确定了的事情。
虽然刘太公刘煓当上太上皇之后,没有再给刘邦生弟弟,但是不排除刘煓有其他的女性,这一点相信天生就是流氓的刘邦也不会阻止自己的父亲去做一些让自己开心的事情,至于他的继母李氏要不要反对,这就是不是小编关注的重点了,况且,在那个时代,一个女人是没有权力去干涉自己丈夫做什么事情的,大家说是吗? 随机文章揭秘蜥蜴是恐龙的后代吗,蜥蜴是恐龙的食物/长得像并无亲属关系路飞的第十个伙伴是谁,海侠甚平成为草帽海贼团的舵手(严防海底)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哪个好,专家告诉你两者的优缺点太阳能汽车为什么不能普及,造价高容易损坏/地球气候风云多变平行时空的另一个自己,未来恐相遇/两者无法互相干预迷案在线 mazx.cn本站内容大多收集于互联网,内容仅供娱乐,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本站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
伊丽莎白二世和伊丽莎白一世的辈分是如何排的是怎么回事?按照什么排起的
这二世、六世、八世之类都从哪儿排起?真是莫名其妙。
欲弄清这个问题,第一需要明白伊丽莎白、乔治、爱德华这些名称不是英王的姓氏,而只是他们的名字。
比如伊丽莎白二世,伊丽莎白只是她的名字,并不是说她是伊丽莎白家的第二代君主。
对美国总统,如布什、等,我们是称呼其姓氏的。
中国一般既不称名,也不称姓,而是称年号(纪年用的名字),如、之类;或称庙号(死后在祖庙里牌位上的名字)如、之类。
第二要明白“世”也不是指上下两代的辈分。
仍以伊丽莎白二世为例子,既有二世,必有一世,试问伊丽莎白一世何许人也?伊丽莎白一世可就远了,快400年了。
伊丽莎白一世1533年出生,1558年即位,1603年去世。
英国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是世界历史上最重大的事件之一,就发生在伊丽莎白一世即位的当年。
英国从此树立海上霸权,开始了大规模的海外扩张。
不明就里的人一定误以为伊丽莎白二世(1926年生)是伊丽莎白一世的女儿 殊不知她们的生年相差393年。
世”在汉语里有这么几个主要含义:1、30年为一世;2、父子一辈叫一世;3、一生;4、改朝换代建立新王朝叫一世。
试问伊丽莎白一世、二世的“世”合乎这几个义项的哪一个?哪个也不合。
那么英王名称里常见的几世几世,其他如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被送上断头台的查理一世,莎士比亚戏剧里的亨利四世、亨利六世、亨利八世之类,究系何义? 其实指称英王的“世”是当初翻译上的一个失误,后来将错就错了。
这个“世”是个序数词,但不是中国传统意义上的辈分序数,而是指名字序数。
所谓伊丽莎白一世,即第一个叫伊丽莎白的英王,伊丽莎白二世即第二个叫伊丽莎白的英王,亨利八世即第八个叫亨利的英王,爱德华八世即第八个叫爱德华的英王,以此类推。
英语里,伊丽莎白一世即Elizabeth I。
一望而知,意思是伊丽莎白一号或第一个伊丽莎白,伊丽莎白二世即Elizabeth II,意思是伊丽莎白二号或第二个伊丽莎白,无辈分因素。
香港媒体即以“第几”指称英王,比如Elizabeth II,不叫伊丽莎白二世,而叫伊丽莎白第二。
她后来嫁给了克拉伦斯公爵的弟弟约克公爵。
约克公爵1910年继位为英国国王(即乔治五世)以后,她曾以印度皇后的身份陪同乔治五世到德里参加1911年12月历史上独特的加冕典礼上的接见。
她虽然性格上十分刚毅和保守,但比她丈夫更能适应不断变化的习惯,从而大大地帮助她丈夫成为一个“人民的国王”。
在她长子爱德华八世退位以后,她的次子乔治六世在位期间,更进一步提高了王室在人民中的威望。
她比次子还多活了13个月 。
其实伊丽莎白二世也是一个性格非常非常好的美丽的女人,我个人对他也是比较钦佩的的,没有办法,就是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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