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倒地抢救多日后死亡未被认定工伤续:河南高院判令重作认定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4-08-29 点击数:
简介:澎湃新闻注意到,河南省高院前述行政判决书认定,相关医院的急救病历、诊断,以及证人证言,均没有证明“龚明在办公室突发疾病跌倒”的事实。

中原区人社局作出的《郑州市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龚明在办公室突发疾病…

【千问解读】

原标题:男子倒地抢救多日后死亡未被认定工伤续:河南高院判令重作认定

“我刚收到河南省高院的再审行政判决书,撤销了一、二审的行政判决,以及人社部门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责令他们六十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9月11日晚,龚明(化名)妻子对澎湃新闻说。

2021年9月16日,龚明在自己独立的办公室倒地,无人目击事发第一瞬间的情况,送医后经48天抢救无效死亡。

后因申请工伤未被认定而引发诉讼。

澎湃新闻注意到,河南省高院前述行政判决书认定,相关医院的急救病历、诊断,以及证人证言,均没有证明“龚明在办公室突发疾病跌倒”的事实。

根据院前急救病历“后枕部可触及出血”的内容,并不能完全排除龚明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事实。

判决书责令郑州市中原区人社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要求“在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对龚明妻子在起诉状中称龚明已于2021年11月2日21时2分死亡的情况一并考虑,从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签字医师也“难以判定”

2021年9月16日16时,听到“咚”的一声响后,龚明的同事到龚明办公室查看,发现龚明已倒在办公室地上抽搐。

因龚明是在独立的办公室,无人目击事发第一瞬间的情况。

120急诊检查显示,龚明头“后枕部可触及出血”。

送医后,35岁的龚明一直昏迷,被诊断为重症蛛网膜下腔出血等。

抢救48天无效后,当年11月2日龚明死亡。

院前急救病历显示,当时,龚明心脏呼吸皆无,瞳孔对光反射消失。

其间,龚明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被郑州市中原区人社局认定。

龚明死亡后,其家属起诉中原区人社局,要求撤销人社部门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重作认定。

一审被郑州铁路运输法院驳回。

龚明家属上诉。

二审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决书认定,龚明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跌倒,其所受伤害并非事故伤害所致,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

自龚明突发疾病至其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已远超48小时,因此,也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的情形。

龚明家属向河南省高院申请再审,经开庭审理,河南省高院裁定提审本案。

2023年2月9日,该案在河南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

澎湃新闻曾报道此案。

2月13日,郑州市中心医院《诊断证明书》签字医师、河南省人民医院《诊断证明书》签字医师均向澎湃新闻表示,龚明被送到该院时,已处于弥漫性脑水肿状态。

或许,首家医院通过检查和手术,医生能判断龚明事发前身体是否有相关疾病。

即便如此,医生也难以判定龚明是突发疾病倒地后造成头后枕部外伤,还是不小心绊倒等原因伤到头部诱使病发。

澎湃新闻查询到,2020年10月,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曾判决一起类似案件,支持认定工伤,因为用人单位“不能排除是外伤造成的可能性”。

龚明(化名)未被认定为工伤。

省高院责令人社部门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河南省高院8月30日作出【(2023)豫行再1号】行政判决书称,法院查明,2021年9月16日的院前急救病历载明龚明“头颈部头部:无畸形。

后枕部可触及出血”。

法院再审认为,无论是院前急救病历,还是郑州市中心医院出院诊断,以及河南省人民医院入院诊断,还有刘某龙、李某华的证人证言,均没有证明“龚明在办公室突发疾病跌倒”的事实。

中原区人社局作出的《郑州市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龚明在办公室突发疾病跌倒”,却没有提交“突发疾病跌倒”的证据予以证实,也没有提交证据证明龚明受到伤害的结果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中原区人社局作出的被诉《郑州市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撤销。

二审法院维持一审行政判决,即驳回龚明家属的诉讼请求,这对部分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依法予以撤销。

河南省高院判决书称,根据院前急救病历“头颈部头部:无畸形。

后枕部可触及出血”的内容,并不能完全排除龚明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事实。

据此,责令中原区人社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中原区人社局在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对龚明妻子在起诉状中称龚明已于 2021年11月2日21时2分死亡的情况一并考虑,从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判决书强调。

河南省高院判决撤销郑州铁路运输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一审、二审行政判决;撤销中原区人社局作出的豫(郑)工伤不认字【2021】04010117 号《郑州市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责令中原区人社局于判决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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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应用‌:试点“AI监考系统”,通过人脸识别与行为分析防范作弊。

部分地区可能采用“机考+纸考”混合模式,提升评卷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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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WTO规则中的行政法案例,考查考生处理涉外行政争议的能力。

2024行政管理专业录取分数线!附最好50所大学排名

2024年行政管理专业录取分数线范围在451分~626分之间,其中录取分数较高的院校有中国政法大学、湖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

2025届考生如果想要报考行政管理专业,建议参考具体院校分数线及录取位次,以降低落榜风险。

行政管理最好50所大学排名显示,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分别位居前三强的位置,更多院校分数线及排名信息可在下文中查阅。

一、2024行政管理专业录取分数线行政管理专业旨在培养掌握现代行政管理理论、方法与技术,具备公共精神、领导能力与决策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该专业涵盖公共管理、政策分析、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为政府、企事业单位输送高素质管理人才。

通过系统学习与实践,学生能够胜任各类组织的管理工作,推动社会高效、有序运行。

这里以河北、辽宁2024年招录数据为例,为大家列举行政管理专业院校的收分门槛。

1、河北2024年行政管理在河北的招生院校共有77所,考生想要就读行政管理院校,至少要考到451分及以上,省排名位次需在64590名以内。

河北数据显示,2024年收分最低、最容易考的行政管理院校是三亚学院(451分)、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459分),而收分最高、最难考的行政管理院校是中国政法大学(626分)、湖南大学(625分)。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管理专业大学中有50所不限选科要求(历史组),如中国政法大学、湖南大学等;有24所不限选科要求(物理组),如太原理工大学、云南大学等,因此大家在报考前要提前了解清楚专业选科要求。

2、辽宁2024年行政管理在辽宁的招生院校有42所。

数据显示,辽宁考生想要就读行政管理院校,至少要考到400分及以上,省排名位次需在25455名以内。

2024年收分最低、最容易考的行政管理院校为广州南方学院,学校分数为400分;而收分最高、最难考的行政管理院校为华南理工大学,学校分数为622分。

在辽宁招生的院校中,有27所不限选科要求(历史组),如华南理工大学、湖南大学等;有14所不限选科要求(物理组),如中国传媒大学、辽宁大学等。

二、2024行政管理最好50所大学排名根据软科2024年行政管理专业排名数据来看,上榜的行政管理院校有178所,其中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分别位居冠亚宝座,专业实力等级为A+级。

而十强院校中,上海交通大学排全国第6名、南京大学排全国第7名、复旦大学排全国第10名。

下面是行政管理最好大学排名一览表:学校名称等级排名中国人民大学A+1清华大学A+2北京大学A+3中山大学A+4浙江大学A+5上海交通大学A+6南京大学A+7武汉大学A8西安交通大学A9复旦大学A10四川大学A11厦门大学A1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A13南开大学A14华东师范大学A15兰州大学A16南京农业大学A17山东大学A18华中科技大学A19中南大学A19中央财经大学A21吉林大学A22华南理工大学A2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A24电子科技大学A25东北大学A26郑州大学A27中国地质大学(武汉)A28湖南大学A29重庆大学A30华中师范大学A31同济大学A32中国政法大学A32华东政法大学A34西北大学A35西南财经大学B+36暨南大学B+37中国农业大学B+38华南师范大学B+39上海财经大学B+40中国海洋大学B+41湘潭大学B+42南京师范大学B+43中央民族大学B+44苏州大学B+45深圳大学B+4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B+47华中农业大学B+48浙江工业大学B+48东北财经大学B+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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