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起湖南省统一中考,长沙单独命题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5-04-23 点击数:
简介: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关于湖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4年起,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笔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印制试卷,组考、评卷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具体组织实施。

但是在统一之外,却有一个例外长沙市按省统一要求单独组

【千问解读】

  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关于湖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4年起,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笔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印制试卷,组考、评卷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具体组织实施。

但是在统一之外,却有一个例外——长沙市按省统一要求单独组织中考命题。

长沙市单独组织中考命题将如何实施?工作人员从长沙市教育局获悉,长沙市按全省统一要求单独组织中考命题,较往年整体上保持稳定,具体而言会有“三个不变”和“三个调整”。



  中考命题保持“三个不变”

  从2024年开始长沙市中考命题有三个方面保持不变:

  中考命题难度保持稳定。

中考命题兼顾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的功能定位。

近年我市按《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等文件要求,坚持“学什么,考什么”,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进行命题。

要求关注学生的核心素养,突出考查学科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突出考查主干知识和核心能力,注重试题素材与生活实践的紧密结合,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不同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题结构,提高试题的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命题,严禁超标命题,严禁与奥赛内容挂钩,不出偏题、怪题,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推动“双减”政策落实。

我市中考命题难度、区分度将继续保持基本稳定。



  书面考试科目保持不变。

初三年级的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综(含道德与法治、历史)、理综(含物理、化学)。

初二年级书面考试科目为生物学和地理。



  书面考试形式保持不变。

道德与法治、历史和地理三科实行开卷考试,其他各科实行闭卷考试。

为合理控制考试时长,减轻考生考试负担和压力,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物理和化学继续实行合卷考试。

书面考试科目的答卷继续按照网上阅卷的标准印制。



  中考命题将进行“三个调整”

  英语科卷面分值和考试时量以及语文科考试时量有调整。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2024年开始,长沙中考英语的卷面分值由原来的120分(含听力20分)调整为100分(含听力20分),英语的考试时量由原来的120分钟调整为100分钟。

语文的考试时量由原来的150分钟调整为120分钟。

其余书面考试科目的卷面分值和考试时量均保持不变。

2024年长沙市中考语文考试时量减少和英语卷面分值下降后,两个学科的试卷结构有什么变化?按照全省统一命题要求开展我市中考自主命题,语文、英语两个学科的题量会适度减少。

具体变化待市教科院组织学科专家研究分析并征求一线教师意见后确定,并上报市教育局同意,再及时对社会公布。



  高中招生录取总分有变化。

由于英语科分值调整,2024年、2025年高中招生录取总分为700分,具体折算分别为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10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生物学40分,地理40分,体育中考40分。

待省教育厅出台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及信息科技考试统一考试标准和要求后,2026年我市高中招生录取总分将作相应调整。



  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和信息科技考试纳入中考总分。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湖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发〔2023〕31号)要求,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开始,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及信息科技考试,以分值计入高中招生录取综合总分。

其中信息科技和生物学实验操作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末,信息科技采用上机考试方式,时长为30分钟。

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

生物学、物理、生物学实验操作和信息科技由省教育厅统一考试标准和要求,成绩呈现方式和分值待研究并按照程序上报后再对社会公布。

2024年、2025年中考实验操作按照原有方式进行考查,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开足开齐开好物化生实验课程

  长沙市将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及信息科技考试标准和要求,结合长沙市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报省教育厅同意后对社会发布。

同时长沙市将进一步加强理科实验室建设,配好实验教学仪器;督促学校要开足、开齐和开好物理、化学、生物学三科实验课程,提升实验教学水平,切实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观察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要积极参加实验探究,开展科学实验活动,增强实验操作与探究能力。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湖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将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和劳动与社会实践课程实施,强化音乐、美术及实验教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024年、2025年,学科考查包括艺术(音乐、美术)考查、语文口语交际考查、英语口语考查、理科实验操作考查和综合实践活动考查(含劳动技术考查、信息科技考查)等项目,考查成绩继续以等级方式呈现,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2026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按照完善后的方案实施。

自考讲堂: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前注意事项大合集

01考试时间篇 考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至1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4月8日8:30起02安检须知篇 1.本须知所指的考试违规物品,是指影响考试公平和公正、影响考试正常组织实施、危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考生守则》明确禁止携带的物品,如手机、手表(含智能手表)、智能产品(智能手环、眼镜等)、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无线电作弊器材、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管制器具等。

考试期间,考点将为每个考场配备钟表。

2.考生不得将手机、书包等非考试用品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要按照考点具体要求存放非考试用品。

3.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和考场时,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安检工作,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安检工作将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全程录像。

4.考生接受安检前应主动采取措施,自行消除随身携带物品对检查效果的影响。

5.安检过程中检查出的考试违规物品,不得携带入场。

疑似作弊器材或可用于实施作弊的物品,按考区要求进行处置。

存在安全隐患的,将交由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处置。

6.对于使用轮椅、拐杖、缠有绷带或打有夹板等的考生以及申请残疾便利的考生,监考员将在保证其安全的前提下,对其轮椅、拐杖等器械进行安检。

7.对于因身体特殊原因(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须事先向考区进行报备,出具医疗机构的证明,考点将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8.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并交出相应物品,然后监考员对其重新检查,直至安检合格后方可入场。

9.对于经反复安检后设备仍报警的,以及有其他可疑情形、无法正常安检的,考点将安排两名(含)以上与考生同性别的工作人员共同进行排查。

有必要的,将安排在复检室进行。

10.对于已经通过安检并入场的考生,离开考场(如去卫生间)后,再次进入考场时监考员将按考务管理规定重新进行安检。

11.对于拒不配合安检并对考点秩序造成影响,或对其他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考生,考点将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03考生守则篇 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现役军人可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不得将手机、书包等非考试用品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要按照考点具体要求存放非考试用品。

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3.为配合做好安检工作,减少安检处人员聚集,请考生不要携带金属制品参加考试(如金属眼镜盒、金属易拉罐装饮料、金属水杯、金属尺、有金属扣子的外衣等)。

4.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先在《考场信息记录卡》上签名。

5.2B 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以及消毒纸巾等用品可带入考场,手机、手表、智能手环等其他非考试用品不准带入考场。

对允许使用计算器的科目,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考场内考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6.考生入场后,要按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备监考员核查。

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7.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有听力测试的科目,开考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考生收到试卷、答题卡后,须先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和座位号等栏目,并按要求抄写《诚信考试承诺书》一段文字。

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答题卡一律作废,该科成绩无效。

9.考生遇试卷分发有误、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时可举手示意,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

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10.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考生须使用规定笔在答题卡上作答,选择题使用2B铅笔将答案信息点涂黑;非选择题需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进行作答。

如答题卡上没有印刷题号的,考生要在题号区先填写大题号和小题号,然后在答题区进行作答。

11.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夹带、冒名替考或换卷,考点内禁止吸烟。

12.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按上下顺序排列整齐放在课桌上,等待监考员收齐后,方可离开考场。

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将试卷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和大声喧哗。

13.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相关信息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04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篇(考生部分) 1.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2.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3.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4.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5.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可以视情节轻重,由教育行政部门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6.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7.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1)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2)组织团伙作弊的; (3)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再次提示考生,严禁将违禁物品特别是手机带入考场,无论是否开机,一经发现均将按照考试作弊进行处理。

最后衷心祝愿所有考生朋友考试顺利,取得佳绩!内容编辑 | 徐瑞内容审核 | 姚家宾 梁媛

强基计划都有哪些专业?附2024强基计划可选专业一览表

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大多为基础学科,近年加入了一些优势学科,例如北理工新增智能无人系统技术、东北大学新增自动化专业、兰州大学新增草业科学(草类植物生物育种)专业、哈工大新增复合材料与工程(航天材料类)专业等。

为帮助2024年考生及家长更加全面地了解强基计划,小灯塔在下文对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进行了介绍,并附上了2024强基计划可选专业一览表,供查阅。

一、强基计划都有哪些专业?强基计划也称作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于2020年开始实施,适合基础学科突出且综合能力较好的优秀考生报考。

在2024年强基计划中,这39所强基计划高校重点在数学、生物、化学、历史、哲学等相关基础专业进行招生,也有部分学校开放了信息与计算科学、航空航天类、工程力学等高精尖领域专业,这些专业都是各自院校的优势和特色专业。

从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来看,大致可分为9类强基专业,具体如下:1、理学类专业-数学类比较热门的基础类学科之一,数学与应用数学为基础学科,信息与计算数学、数理基础科学属于交叉学科。

该类专业在就业方向很广,可以转向理工甚至社会科学任意学科深造,热门方向有算法工程师、数据分析师、金融数学等。

2、理学类专业-物理学类主要有物理学和应用物理学两种,这类专业在就业和深造时都很有优势,可在学校、科研机构等从事教学研究科研工作,也可进入企业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技术等领域进行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

3、理学类专业-化学类主要是化学专业,属于基础学科专业。

毕业后可进入医药、生物、教育、石油、化工等领域工作,深造方向相对广泛,可选择深入研究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等。

4、理学类-生物类主要有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等专业,毕业生可进入工业、医药、食品等行业,从事与生物技术有关的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生产管理等工作。

强基高校中很多学校生物学水平很高、学科实力强劲。

5、文学类专业-汉语言文学这是一门交叉学科,涉及语言文字学、考古学、古文献学、历史学等多个学科,毕业后可去到政府部门、基础教育、媒体出版单位、图书馆、文化单位从事文字工作、教师、编辑写作等工作。

6、文学类专业-历史学历史学虽是一门基础学科,但它与哲学、民族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其他学科有着密切的联系。

该类专业毕业生业进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级党政机关从事教学、研究、管理工作;世界史专业可从事外文翻译、中小学教学和研究、政府部门外事办等工作;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可从事考古勘探、文物鉴定、博物馆管理等工作。

7、文学类专业-哲学类哲学类专业主要的就业方向有两种:一种为公务员,可进入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或文字性工作,该专业的毕业生分析问题的能力较强,具有较大的优势;另一种则是进入文教事业或新闻出版部门,从事研究性、采编类工作。

8、医学类专业-基础医学基础医学一般需要继续深造,毕业后可从事可从事教学、行政及医药代表等工作,也可考执业医师转临床,但从事不同的职业薪资差距较大。

9、工学类专业-工科类强基计划中的工科类专业主要有核工程与核技术、工程力学、航空航天类三种。

工程力学主要是在机械制造、材料分析、汽车、船舶、航空工业制造业领域;核工程与核技术就业方向除了传统方向,还集中于近代物理技术和IT密切相关的部门。

二、2024强基计划可选专业一览表2024年全国共有39所强基计划高校进行招生,分别为北大、哈工大、上海交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理工、天津大学等。

以下是2024全国39所强基计划学校名单及可选专业一览表,供查阅。

加入收藏
               

2024年起湖南省统一中考,长沙单独命题

点击下载文档

格式为doc格式

  • 账号登录
社交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