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什么情况下才能离婚?方式又有哪些呢?
【千问解读】
“离婚”在古代并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早在先秦就已有之。《》中称离婚为“仳离”,“仳”就是离别。
在《》和《》等文献中,有“去妻”之说,也是离婚的意思。
时称离婚为“弃”,后又有了“出妻”“休妻”的说法,到了近代才叫离婚。
古人的离婚方式都有哪些呢?最常见的有三种。
第一种离婚方式是丈夫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这种离婚称为“出妻”,民间称为“休妻”。
先秦时未对休妻作制度上的规定,导致离婚盛行。
汉朝时,为了维护婚姻稳定,国家对休妻作了限定,不可随意休妻。
只有当妻子犯了七种错误时才可以休妻,这种情况被称为“七出”,在时纳入了国家法律。
“七出”指:不生儿子;出轨;不孝顺老人;犯口舌;盗窃;嫉妒心重;患有重病。
是的,嫉妒也会被休,当下那些容易“酸”的女生还是不要随便穿越回去了,否则很有可能被休!在古代男权社会下,妇女地位之低下,从七出制度就可窥一斑。
当然,古人也考虑到了一些女性的权益。
首先,妻子没有犯“七出”过错而被无故休妻的,丈夫会受到刑罚。
唐朝时是流放一年半,元明清三朝是杖一百或杖八十。
另外,有下列三种情况,即使妻子犯了“七出”也不能被休,即所谓的“三不出”:妻子离婚后无家可归的不许离婚,妻子曾为公婆守孝期满三年尽了孝道的不许离婚,结婚时丈夫贫贱而今富贵的不许离婚。
“三不出”倒是挺有人情味,特别是最后一条。
第二种离婚方式是官府强制性的,称为“义绝”。
东汉时《白虎通德论》曾对早期的义绝情况做了说明:“悖逆人伦,杀妻父母,废绝纲常,乱之大者,义绝。
”后世义绝的范围有所扩大,离婚案例中常见的“义绝”情形有丈夫殴打妻子父母、丈夫奸非(强奸罪或通奸罪)、丈夫卖妻、丈夫在与妻子久别期间重婚。
另外,家庭暴力也被纳入了“义绝”的范围。
义绝离婚在古代并不多见。
明清时期,即使有义绝情形发生,但只要夫妻双方还愿意保持婚姻关系,官府也不会强制离婚。
第三种离婚方式较为和谐,夫妻双方情感破裂后的自愿离婚,古代称之为“和离”。
与休妻中的男子单方主张离婚不同,和离强调夫妻双方都有意愿,特别是女方的意愿。
古代“和离”和今天普遍的协议离婚类似,程序也大致相同。
首先,夫妻双方都有离婚意愿并达成一致。
其次,双方家长亲眷需要同意。
再次,丈夫要出具和离的文书,夫妻双方及父母签字画押。
最后,将和离文书上交官府,得到准许后更改户籍,“和离”便完成了。
古代的和离文书称为“放妻书”,一个“放”字很有意蕴——感情不在,婚姻难续,夫妻双方各自放过,好聚好散。
1900年出土的敦煌文书中,有一批文献,其中就有十几份“放妻书”。
其文字优雅,情感动容。
其中一份放妻书写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蛾眉,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王老师顿时想起席慕蓉说过: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地说再见,也要在心里存着感激。
这种境界,现代人也很少能够达到。
相对来说,唐朝及以前对离婚的看法是比较包容的,并不认为那是什么丢人事,唐朝公主也有许多离婚的。
但对于那些随意离婚的,甚至离婚三四次的人,古人还是比较反感的。
从起,开始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存天理灭人欲,人们逐渐耻于离婚。
到了明清,人们的自由更加被禁锢,离婚被视为大恶。
即使娶了悍妻妒妇,也不敢离婚。
直到新文化运动时期,婚姻自由的观念又被普遍接受,离婚也变得平常,就连末代皇帝溥仪都“被离婚”了。
今日,离婚完全是个人生活的私事,外人是无权和品头论足的。
离婚是令人遗憾的,有的当事人还会十分痛苦,但离婚并不是一件丢人的事。
那些斥责别人离婚很丢人的人,他们的思想进化程度真的还不如古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武则天未解之谜是怎么回事?武则天晚年做了什么荒唐事儿?
武则天宠幸男宠,从登基后一直未绝。
之前的大多数时光一直忙于政治斗争,帝位稳固后,武则天终于开始享受“爱情”生活。
网络配图 有历录的武则天公开宠幸的第一个男宠,是僧人,俗家名叫,原本是洛阳城一个卖药的,早在武则天做时(公元685年)他就得到了武则天的宠幸,而后飞黄腾达。
为了掩人耳目,武则天命他出家为僧,以僧人身份出入宫廷,以方便二人幽会。
对这位小和尚,武则天真是喜欢得不得了,专门为他修建了一所“明堂”,并加封为威武大将军、梁国公。
这位薛怀义,并非今人想象里凭色相吃软饭的“小白脸”,相反孔武有力。
公元693年还曾作为行军道总管,统兵讨伐叛乱的突厥人。
而且对于武则天的登基,薛怀义也起了宣传作用,他极力在民间散步舆论,鼓吹女主下凡,为武则天的登基造势,甚至还专门组织了“和尚请愿团”和“尼姑请愿团”,请求武则天登基,立了不少功。
但此人人品确实差,为人飞扬跋扈,在洛阳城专门收罗了一批流氓当和尚,整天,就连等武则天的侄儿,见了他也毕恭毕敬,当然也有不买账的。
有次薛怀义当众辱骂宰相苏良嗣,被苏良嗣一顿痛打,事后薛怀义找武则天哭诉,武则天却很明事理,并不偏袒薛怀义,反而警告薛怀义要老实做人,并让御史周炬将薛怀义属下的小流氓全部治罪,这时候的武则天,公与私还是分得清楚的。
网络配图 后来薛怀义嚣张跋扈惯了,又加武则天有了新宠,对薛怀义日益冷落,结果的薛怀义,竟然一把火烧掉了武则天为他修建的明堂,这下可捅了马蜂窝。
薛怀义从此彻底失宠,之后就消失在历史中,有说是被除掉了,有说被武三思杀掉,总之,不再受武则天宠爱了。
除了薛怀义之外,武则天早期宠爱的另一个男宠就是太医沈南缪,但这位沈太医为人胆小谨慎,性格宽厚,整日里只是小心翼翼地侍候武则天。
因为武则天宠信他,气得薛怀义把明堂烧了,事后这位沈太医担惊受怕,没多久就去世了。
武则天早期宠信男宠,尚限于私生活方面,除了引起许多流言飞语外,并未对朝政造成太多影响,到了她晚年事情却发生了变化,因为两兄弟的出现——、。
这两兄弟是从公元697年开始得到武则天宠幸的,和之前男宠不同的是,这两人极有政治野心。
比起薛怀义的飞扬跋扈,沈南缪的如履薄冰,这哥儿俩却。
张昌宗擅长音律,张易之擅长歌舞,兄弟俩一唱一和,把武则天哄得整日。
从此他们俩开始干预朝政,最先是大收贿赂,卖官鬻爵,并且很有诚信,特点是收钱就办事。
一次一个的向张易之行贿,张易之家人忘了这个人的姓名,张易之,把京城所杨的都升了官,但朝政的腐败,却也因此加剧了。
网络配图 收点钱也就算了,,这哥儿俩开始,尤其是武则天晚年,兄弟俩权倾朝野,因圈地一事嫉恨宰相魏元忠,便罗织罪名将魏元忠陷害,而后,、两个武则天的儿子为巴结这哥儿俩,竟然奏请为他俩封王。
晚年的武则天,整日沉迷于和哥儿俩的享乐,国家大事也多荒废,吐蕃进犯凉州,突厥侵扰朔州,武皆反应迟钝。
公元705年正月起,武则天干脆不见群臣,关门和哥儿俩玩乐,大权也不抓了,因此,她的丧钟也敲响了。
公元705年正月,宰相张柬之发动政变,联合右武卫大将军李多祚,于正月二十六日包围洛阳皇宫,同时迎立皇太子李显复位,逼武则天退位,两位小男宠也被张柬之杀死。
内外压力之下,武则天被迫退位,10个月后,83岁的武则天以皇太后的身份溘然长逝,留下一座无字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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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开康熙棺材喷火之谜:景陵为什么多次起火
景陵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那就是频发大火。
对于古建筑来讲,这可是致命的事情。
景陵在历史上共有过三次起火的记载,先说第一次。
第一次大火发生在三十一年二月二十日,景陵的隆恩殿起火,把大殿全部烧毁。
大殿是陵寝的主要建筑,面阔五间,进深三间,十分壮丽。
但是,人们更关心的是大殿中被烧毁的神碑。
图片来源于网络 另外,这次大殿失火也波及了其他建筑。
大火燃烧后,先是殃及了东西配殿,把两个配殿的琉璃瓦烤黑了,门窗也烤着了。
而大殿后面的三座琉璃门损失最大,琉璃件被烤坏,陵寝门被完全烤着,整个琉璃门毁于大火。
这件事被守陵的大臣上报给了朝廷。
一听,吓了一跳,赶忙派出两个重量级的大臣前往查办,这两个人就是赵尔巽和铁良,一文一武,既有韬略,又有胆识。
他们二人被派往清东陵调查火灾事故,采取的办法就是提审当事人。
这些守陵人早吓得,不知如何是好,经过提审、分析、调查,结果让人:这场大火居然是一场怪火。
“一怪”是起火原因奇怪。
我们国家的古建筑由于没有避雷设施,很容易在雨季被雷火击中而起火,这在北方很普遍。
旧历二月二十日,这个季节北方不会打雷,不打雷就没有雷击起火的可能。
怎么能把这么一个大殿烧毁呢? 图片来源于网络 “二怪”是起火的地点不对。
按常理,大火都是在地面开始起火,没有在房檐起火的,而这次大火就是在房檐突然起火。
于是,朝野上下议论纷纷,人心惶惶。
不久,就传出了一些极为可怕的说法。
有种说法说是那些守陵人所为。
这些守陵人怎么敢做出如此大逆不道的事情来呢?原来,这些人平时可能偷过景陵的祭器,为了掩人耳目,或者怕被人察觉,便放了一把火,把大殿给烧了,从而混淆视听。
而赵尔巽和铁良这时就像两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无从下手。
两位一想,干脆来个明哲保身,难得糊涂,上了个折子,结论是这是一场怪火,无从查考。
第二次大火是一股奇火,发生在1945年。
这场火不是发生在地面上,而是发生在地宫里,确切地说,这场火是从的棺材之中喷出来的。
据盗陵犯交代,他们为了盗取康熙帝棺材之中的宝物,命令砸开那个最大的棺材。
两个的小伙子挥舞着斧头劈向棺材,根本劈不开。
于是,找来了一把大锯,奋力锯棺,就在将要打开的一刹那,从棺材之中居然喷出一团大火,这团火就像一个圆球一样蹿出来,直接扑向那两个人,很快就烧坏了他们的脸和身上的衣服,吓得他们赶紧扔下大锯逃之夭夭。
而当他们第二次再用斧劈棺的时候,居然再次喷出火来,又烧坏了盗贼的脸。
难道是机关暗器吗? 图片来源于网络 从康熙皇帝棺材中喷出的这股奇火,最终也没人解释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景陵的第三场大火最令人遗憾,它烧掉了康熙帝的一世英名,因为这场大火烧掉的是景陵的大碑楼。
这次大火发生在1952年7月14日,因雷击起火。
景陵的这个大碑楼有许多独到之处,开创了清陵的几个第一。
第一次由皇帝亲自书写碑文。
皇帝为了表达自己的孝心,做了一件前所未有的大事,那就是亲自书写了大碑楼上的文字,有4300多字,这是他的首创。
第一次由皇帝在碑楼上签章画押。
我们今天的名人书法都要签章,那才值钱。
可是,之前的皇帝碑文上面,再有名的书法家也不敢盖章,而这次是亲自书写,为了表达自己的孝心、诚心、虚心和小心,在碑文的末尾,他特地做了一枚篆字章,文字内容是“雍正尊亲之宝”。
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一次做成了双碑,这也同样是破天荒的。
为什么要做两个石碑呢?原来是不得已。
王公大臣为康熙撰写大碑楼上的文字时,经过反复斟酌,最终留下了4300个汉字,不能再减了,因为康熙在位六十一年,功绩实在太多,事情也多,文字少了概括不了。
文字做好后,在同一个石碑之上刻汉文和满文,这是祖制。
可是,这么多文字要刻在同一石碑之上,装不下怎么办?在位时间短,只有1800字,一块石碑可以装下,康熙的却装不下。
于是,王公大臣建议做两块石碑,一个刻汉文,一个刻满文。
雍正帝批准了。
1952年7月14日,正是一个雨季。
一个电雷劈到了大碑楼的殿脊,大火烧了起来,不仅烧毁了建筑,连里面的石碑也被烧毁了。
景陵发生的这三次大火,改变了景陵的命运。
隆恩殿的怪火,烧毁了康熙帝的神位;棺材之内喷出的所谓奇火,虽然吓坏了盗贼,但是最终没能保住棺材的平安,的被洗劫一空。
大碑楼的大火,则将康熙帝的丰功伟绩烧个精光。
试想,如果当初康熙帝像他的父皇顺治帝那样,火化了棺椁,或许掘棺扬尸的灾难就不会发生,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估计这位“千年一帝”从未想到自己身后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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