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文帝为了一民间女子废除肉刑,背后有何缘故?
【千问解读】
大家好,这里是小编,今天给大家说说的故事,欢迎关注哦。汉文帝为了一个民间女子废除了肉刑,这并非野史趣闻,而是见于正载的。
惜字如金的《史记》和《汉书》都用了大段文字记载这段故事。
那么既然如此,又为何不顾祖父汉文帝废除肉刑的规定,对施以宫刑呢? 汉文帝废除肉刑一事,发生在文帝十三年(前167年)。
当时太仓令名叫淳于意,一共生了五个孩子,全都是女儿没有儿子。
这一年因为犯了罪要被送到长安接受肉刑惩罚。
临行前指着前来送行的五个女儿大骂“生孩子全是女孩,出了大事没一个有用的!。
”太仓公最小的女儿叫淳于缇萦,听到父亲的话非常伤心。
因此决定陪着父亲来到长安。
小缇萦不仅一路照顾父亲的生活,而且到了长安后居然直接给上书。
在上书中,缇萦痛陈肉刑不人道,不给犯罪之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为了赎父亲的肉刑,她自愿做官婢,希望皇帝能给父亲一次机会。
汉文帝看到上书后大为感动,非常同意缇萦的说法。
认为肉刑自古以来实行很久了,却没有达到禁止犯罪的目的,还是有这么多的人犯罪要受到肉刑。
刑罚不是目的而是让犯罪之后改正的手段,肉刑却将本末倒置。
该年五月,肉刑被废除。
以上这些都是有明确记载写入当时法律的,所以只隔了一代人的汉武帝自然不会不知道。
那么为何司马迁因为帮兵败被俘的辩解时,汉武帝要对他判罚宫刑呢?笔者在《汉书·刑法志第三》中找到了答案。
原来汉文帝接到缇萦的上书后,下旨让大臣们拟定废除肉刑的具体改革办法。
丞相、御史大夫冯敬上奏,先称赞文帝怜民盛德云云,然后提出了实施办法。
当然不能简单地废除了事,而是提出替换的方案。
用男犯筑城,女犯舂米等劳役代替剃光须发;用剃光须发、颈上套铁圈刑具去从事劳役,代替黥(刺面);用鞭笞三百代替劓(割鼻);用鞭笞五百代替斩左止(砍断左脚);应当斩右止(砍断右脚)和杀人自首、官吏贪赃枉法,监守自盗已经顶罪而又犯了鞭笞罪的一律弃市(公开斩首)。
从这一办法中我们没有看到关于宫刑的规定,往前看汉文帝的命令有“今法有肉刑三……”一句。
这个数字三,正好和黥、劓和斩足的数量相符。
时期的学者注《汉书》,对这个数字三的注释为“黥、劓二,左右趾合一,凡三也。
”同样没有提到宫刑。
但《汉书·文帝纪第四》中明确记载“五月,除肉刑法,……”,这是怎么回事呢? 通过上述的史料,我们不难看出,汉文帝以及当时的人没有把宫刑划分到肉刑的类别里。
明确宫刑是肉刑的史料为《唐律·名例》:“昔者,三用肉刑。
” 等疏:“肉刑:墨、劓、剕、宫、大辟。
” 这一说法的出现在汉武帝后七八百年,所谓,不能用后世词汇的含义来理解之前的史料。
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汉文帝因缇萦废除肉刑,并没有废除宫刑。
所以汉武帝对司马迁施以宫刑并不奇怪。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声明: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有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安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