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坑了谁是怎么回事?三大名人形象严重被毁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5-04-19 点击数:
简介:作为一部历史名著,《演义》塑造了许多深入人心的人物形象,有些甚至已经成为了一种文化符号。

不过,为了剧情矛盾的需要,有些人物原本的形象却生生被毁,以至于他们已不再

【千问解读】

作为一部历史名著,《演义》塑造了许多深入人心的人物形象,有些甚至已经成为了一种文化符号。

不过,为了剧情矛盾的需要,有些人物原本的形象却生生被毁,以至于他们已不再是历史上本来的那个“他”,虽说是这样塑造的形象魅力四射,但作为那个个人却已经是。

且看三国三大形象严重被毁的知名人物:、蒋干、。

王朗 在《三国演义》中,魏国司徒王朗自告奋勇,跟随迎敌,曹真任大都督,王朗任军师。

这是诸葛亮第一次兵出祁山的事情。

当曹真商量退敌之策的时候,王朗夸下海口,说只要他到阵前一番说辞,就能让诸葛亮投降,蜀国军队也就会不战自退。

却不想,王朗的一番说辞不但没用,反而被诸葛亮骂了一个痛快淋漓,王朗羞愧难当,“气满胸膛,大叫一声,撞死于马下”。

有了这个《武乡侯骂死王朗》演绎故事,王朗不仅是曹魏篡汉的帮凶,还是一个自逞其能,迂腐不堪,歪理邪说一大套,气短量小的人物。

更有甚者,战场上有笑死的、气死的,有了这个王朗,从此多了一个被骂死的。

不过,这个王朗在魏国却是一个很重要的人物。

时期,王朗任大理卿,他认为,在罪行难以决断时,要从轻判处。

这种法律观念是一种进步,这在封建社会是很难得的。

后来在时期,王朗升任御史大夫,成为三公之一。

王朗还是个非常有才能的人。

军事方面,王朗虽然不是那种临阵搏杀建功立业的将军,但在谋略方面却有独到之处。

吴、蜀,曾经向魏国称臣,以便专心与交战。

曹丕让大臣讨论,要不要出兵和吴国一道征伐蜀国?王朗认为,双方还未交兵,这时候不应出兵。

要在他们势均力敌时,出兵促成胜败局势。

即便这样,也要选择有利时机有利地形出击,一战成功不留后患。

曹丕采纳了王朗的建议,后来刘备失败,蜀国留在江北的黄权部队投降了魏国,这可真正是不战得利。

王朗还是一个学者,著有《周易传》、《春秋传》、《孝经传》、《周官传》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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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刺秦王为什么会失败?被杀前他说了一句话

公元前227年,也就是秦王一统天下的六年前,秦国廷发生了一次惊悚的行刺事件。

燕国派出的使者兼刺客,在经过一番拼斗后,,不但没能杀死嬴政,而且搭上了自己的性命,行刺宣告失败。

荆轲刺秦为何是这样一个结果?有人说荆轲剑术不精,不是嬴政的对手;有人说荆轲势单力孤,没有胜算;有人说秦灭六国是大势所趋,荆轲螳臂当车。

,。

笔者分析认为,荆轲并没有刺死嬴政的想法。

荆轲祖籍是齐国,出生在卫国。

荆轲是个不甘寂寞、不甘平庸之人,他想为本国效力,但卫元君没搭理他。

遭到冷遇后,荆轲又到过别的国家,结果都没找到好工作,最后辗转到了燕国。

后来,荆轲经人举荐结识燕国,便有了刺秦之事。

从荆轲的角度看,他跟燕国素无瓜葛,来燕国完全是为了讨生活,找个衣食无忧的好工作,而行刺嬴政是卖命的差事,他愿意去送死吗? 荆轲不是个庸人,他的爱好非常广泛,喜欢读书、击剑、论剑、下棋、喝酒、唱歌,懂帝王术,而且喜好美色。

在众多爱好中,读书是第一位的,《》两次提及荆轲这一爱好,“好读书”“为人沈深好书”。

书读多了,难免会带来些书生气,所以他跟别人论剑、下棋时会遭到白眼,灰溜溜而去;酒喝多了,荆轲会抱着好友哭上半天。

让这样的人当刺客,难免会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喜欢读书的人,剑术未必糟糕。

那么,荆轲的剑术如何?史载,荆轲曾“与论剑,盖聂怒而目之”。

盖聂是当时有名的剑客,荆轲闻名后表示不服,便找盖聂比划比划,几招过后,盖聂不跟他玩了,用眼睛狠狠地瞪他。

用盖聂自己的话说,“曩者吾与论剑有不称者,吾目之”,言外之意,荆轲这后生有点嫩,水平比较洼,属于二流剑客。

用这样的人去行刺,能否靠近目标都很难说。

事实上,荆轲对行刺之事感到惧怕。

当太子丹交给他这项任务时,他沉默许久才答应。

大话好说,事情难办,“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强秦”,无异于飞蛾扑火。

领了差事后,荆轲迟迟没有行动,太子丹催他,他一再拖延,并提出了两个附加条件,“诚能得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献秦王,秦王必说见臣”。

荆轲一下子给太子丹出了两个大难题,地图的事好办,拿樊於期的人头就难了。

荆轲颇有心术,精于算计,他知道太子丹很难为,必舍不得下手;樊於期好不容易逃出生天,也必不会放弃生命。

荆轲一席话,原本想吓跑樊於期,万万没想到,竟让愚忠的樊於期在仰天太息流涕、偏袒扼腕后自刎而死。

事后,太子丹趁热打铁,为荆轲寻了一把见血封喉的徐夫人匕首,还给他找了一个帮手秦舞阳。

这下,荆轲该出发了吧,但荆轲还在拖延,说是要等一个人。

其实,这都是借口,荆轲一则内心胆怯,二则仍在算计。

太子丹曾说,“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之侵地,若曹沫之与,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杀之”。

这是太子丹定下的上下策,让荆轲做好两手准备。

上策,让荆轲效仿曹沫,用匕首逼嬴政发誓退还土地,两国和好;下策,让荆轲直接干掉嬴政。

荆轲看中了上策,这样做,不仅可以立下大功,而且能全身而退,归国后一番富贵。

然而,历史不能复制,“柯地之盟”和“入秦定盟”。

不同时,不同势,不同事,志在统一天下的嬴政不是甘做一方霸主的齐桓公,书生意气的荆轲也不是的曹沫。

荆轲想学曹沫,那只能是他单相情愿。

要等的人始终没来,也不可能来,荆轲在太子丹的催促下不得不程了。

多日来,太子丹对荆轲那个好啊,“尊荆卿为上卿,舍上舍。

太子日造门下,供太牢具,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

活了几十年,平日最多只能跟屠夫共饮劣质酒的荆轲哪受过这般待遇?如今要全部抛下,荆轲能舍得吗?能不想再回来享受上帝般的生活吗?虽然嘴上喊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心里想的却是一定要回来,而且是风风光光地回来。

当年,“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的场景一直盘旋在荆轲的脑中,曹沫第二即将诞生。

图穷匕见时,荆轲“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纆抗之”,想拉住嬴政,把匕首架在其脖子上,逼嬴政就范。

然而,荆轲失败了,嬴政的袖子太长了,他还没靠近目标,袖子就被他扯断了。

事情就坏在这上面,若荆轲直奔主题,把匕首直接刺向或掷向嬴政,嬴政根本没有活下来的可能。

战机稍纵即逝,上策不成走下策,但一切都晚了。

嬴政受到惊吓后,跑得比野马还快。

的荆轲,被嬴政趁机一剑斩掉一条腿,成了废人。

荆轲瘫在地上,最后来了个孤注一掷,结果,把匕首掷偏了。

死到临头,荆轲自嘲似的说了一句话,“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这是一句实话,道出了荆轲此行的真正目的,不是行刺,而是劫持,不是杀人,而是为了一纸随时都会被撕碎的保证书。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残酷,荆轲被乱刀砍死。

没有刺客的果断,没有必死的决心,没有过人的剑术,荆轲还未入秦时,就已经注定要失败,而且是完败。

荆轲最终毁在他的书生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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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凤为什么想害死贾瑞?贾瑞之前如何她了?

的绰号叫“凤辣子”,确实。

她,“至少有一万个心眼子”,什么样的坏事也敢想敢做,在小说《》前八十回中,就交代了她曾经害死了多条人命,其心机深重、阴险毒辣的行径,让无数读者发指! 王熙凤每次害人都有一定的动机和目的。

例如,她为了“坐享三千两银子”,让长安节度使云光逼死了张金哥一对年轻恋人;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从精神上和肉体上折磨死了;为了杀人灭口,派人害死尤二姐的未婚夫张华……其中最毒的莫过于她处心积虑的想害死贾瑞了。

但是王熙凤为什么非要那么迫切的想置贾瑞于死地呢?难道仅仅是贾瑞曾调戏过她,“”吗? 著名学者何其芳曾在《论红楼梦》中提出过这样一个疑问:“贾瑞固然是个肮脏的人,但凤姐为什么要那样处心积虑的设毒计害死他呢?”这还要从《红楼梦》第七回谈起。

请凤姐去宁府坐客,宝玉也一起跟了去。

晚饭后准备回荣府时,宁府管家安排了老仆人焦大去送,焦大心中不平,又加上喝醉了酒,所以口出怨言,骂了起来,后被人捆了起来,拖到了马圈中。

焦大的醉骂愈演愈烈,乱嚷乱叫说: “我要到祠堂里哭太爷去!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生来!每日家!爬灰的爬灰,偷小叔子的偷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 这几句话“唬得”众小厮“魂飞魄丧”,于是“用土和马粪满满地填了他一嘴”。

由此看来,焦大所骂的人和事并不是酒后的,知情者不算少。

焦大所骂的“爬灰”显然是指贾珍和他的儿媳妇乱伦之事,这一点早有定论,在此不必多说。

至于“养小叔子”一事,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养“小叔子”的人是王熙凤,这一点历来也没有什么疑问。

从焦大的痛骂中也可以得出这一结论。

因为焦大醉骂的时候,正送王熙凤和宝玉的车出门,作者在书中特意点明:“凤姐和贾容也遥遥地闻得,便装作不听见”。

为什么明明听见了却偏要装作“不听见”呢?无非是心里有鬼罢了。

可见,焦大的骂正是冲着王熙凤的。

养“小叔子”的人是王熙凤,那么被王熙凤养的这个“小叔子”又是谁呢?过去不少人认为,这个“小叔子”是就是常与王熙凤眉眼传情的贾蓉,我认为这是误解!因为贾蓉是“草字头”一辈的,在辈份上是王熙凤的侄子,不是“小叔子”,所以即使王熙凤与他之间真的也有什么不正当的暧昧关系,但这“小叔子”也决不是指贾蓉,而是另有他人。

在荣宁两府里。

可称作王熙凤小叔子的人只有宝玉和,这两个人当然不会与王熙凤有任何不正当的关系。

所以,这个“小叔子”只能从贾家同族中其他“玉”字旁的人物去寻找。

贾府义学中有个教书先生叫的便是贾家的同族人,他的贾瑞就是“玉”字旁的,与宝玉、贾环是同一辈的人。

也就是说,他也是王熙凤的小叔子。

《红楼梦》第十一回中,写到王熙凤与贾瑞在花园中偶遇,贾蓉调戏王熙凤的口气就显得颇为奇怪:“嫂子连我也不认得了?!不是我是谁?!”王熙凤回答的也很奇怪:“不是不认得,猛然一见,不想是大爷到这里来……”。

从这段对话中可以看出,贾瑞对王熙凤的调戏显得十分的突兀。

大家都知道,王熙凤的厉害在贾府可是出了名的,贾瑞不是贾府的嫡系子孙,如果没有某种特殊的关系,他怎敢如此大胆呢?而且那句:“嫂子连我也不认得了?不是我是谁?!”这种说话的语气也绝不像生疏人之间的口气。

如果仔细品味一下,还可以从中发现这句话中似乎还夹有一种威胁的、得意的口气。

如果被养的“小叔子”是贾瑞这个这个推论能成立的话,那么王熙凤为什么不继续把这个“小叔子”养下去,而要“毒设相思局”想把他杀了呢? 倘若王熙凤真要维护封建道德,那么完全可以采取公开的形式,声讨和问罪贾瑞,可她却偏要对贾瑞诱以色相和,地设下圈套,两次让贾瑞在漆黑的穿堂和空屋里饱受侵肌刺骨的寒风不说,还挨了一桶屎粪。

这种手段够肮脏也够狠毒的。

王熙凤如此的憎恨贾瑞,必置他于死地,究其根源,是因为贾瑞这只“癞蛤蟆”竟然想吃起“天鹅肉”来。

贾瑞的“癞”不只是样子长得不及贾蓉“清秀”,而且还因为他的社会地位也太“癞”——破落户教书匠贾代儒的子孙。

而“模样儿极标致”的王熙凤,贵为“龙王”都“来请”的王家千金,又是贾府里的女掌权人,怎么会容忍这只“癞蛤蟆”来吃“天鹅肉”呢?这对王熙凤来说,简直就是一种不可原谅的亵渎!就是以下犯上!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置贾瑞于死地就有了较充足的理由了。

可是我们不仅又要问,既然如此,王熙凤这只高贵的“天鹅”当初为什么又要养这只“癞蛤蟆”呢?作者虽然没有交代,但是我们可以做些猜测:也许是王熙凤为了满足一时的欲望;也许是有什么把柄落在贾瑞的手中而用美人计将它索回;也许是为了对丈夫在外的一种性的报复…… 总之,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这时的贾瑞对王熙凤已经没有用了,如果贾瑞是个明白人,从此远离了王熙凤,也许尚可逃杀身之祸,可谁知道他偏又自不量力,趁到贾府去赴宴之机,又色胆包天地去找王熙凤,所以才会说出那句“嫂子连我也不认得了?!不是我是谁?!”这句得意而又略带威胁性的话来。

贾瑞之所以敢用这种不敬的口气跟王熙凤说话,不正是仗着他和王熙凤有着某种特殊的关系吗?可是她没有料到,王熙凤岂是那种受人要挟的人?于是心狠嘴甜的王熙凤便便因此对他起了杀心,并决心让贾瑞“几时死在我手里,才知道我的手段”。

为了报复贾瑞对他的不恭,为了让贾瑞知道她的“手段”,她对色迷心窍的贾瑞“因势利导”,地诱惑他,在王熙凤这些难以抵制的挑逗下,贾瑞终于一步一步地走进了王熙凤为他设下的陷阱。

联系到贾瑞之死在第十二回,秦可卿之死在第十三回,而且在第十一回的回末有一句“脂批”说道: “将可卿之病将死,作幻情一劫;又将贾瑞之遇唐突,作幻情一变,下回同归幻境。

” 这说明作者是把秦可卿之死和贾瑞之死是对照着往下写的:秦可卿死于“爬灰”,贾瑞死于“养小叔子”,作者的暗示非常清晰。

可见焦大骂“养小叔子”是骂的王熙凤和贾瑞。

王熙凤为了保住名声和在贾府中的地位,所以的要置贾瑞于死地,其目的就是要杀人灭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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