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真实的李鸿章:一个人支撑其晚清的洋务运动

然而,当我们静下心来从史料中仔细搜寻李鸿章的过去,当我们的思绪穿
【千问解读】
然而,当我们静下心来从史料中仔细搜寻李鸿章的过去,当我们的思绪穿越时空重新回到那个腐朽不堪的大清王朝之时,当一个真实的李鸿章摆在我们眼前之时,我们不禁会扪心自问:我们真得给予李鸿章以客观的评价了吗? 李鸿章,本名章桐,字渐甫,号少荃,晚年自号仪叟,别号省心,谥文忠,安徽合肥人。
他是中国末期重臣,的主要倡导者之一,也是淮军的创始人和统帅,官至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授文华殿大学士。
尽管日本首相和美国记者都给予了李鸿章以极高的评价,称他为“大清帝国唯一有能力扭转乾坤之人”,但是,在中国人们的心中,李鸿章却是一个徒有虚名的伪君子,一个十足的卖国贼。
然而,李鸿章果真有着让后世人如此痛恨的“业绩”吗?“卖国贼”的称号当真可以理所当然地戴到他的头上吗?李鸿章之所以被后世所唾弃,其一是他所创办的洋务运动;其二是他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其三是他镇压了。
然而,这些都是他一人之过吗? 鸦片战争的失败,将中国推向了内忧外患的绝境。
然而,政府身处如此进退两难的境地,一些封建士大夫却视而不见,或者认为外国器械是奇技淫巧,把洋枪洋炮当作妖法;或认为外国利器神妙莫测,无法学习;认为学习西方就是以夷变夏。
放眼整个朝廷,只有极少数有识之士将以往盲目自大的眼光投向了西方,李鸿章正是其中之一。
为了学习西方先进技术来使腐朽不堪的大清王朝走向迅速发展的道路,李鸿章发动了洋务运动,创办了诸如江南制造局、天津机器局、北洋舰队、轮船招商局、电报局、开平矿务局等之类的近代化工厂,还派遣了一批留学生,这些实业对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他这些努力却并没有换来世人的理解和同情,甲午中日战争失败后,世人又将挑剔的眼光投向了李鸿章,认为他崇洋媚外,使大清王朝在列强之中丢尽了脸面。
扪心自问,如果没有李鸿章所发动的洋务运动,中国近代化的进程起码需要再向后退几十年;如果没有李鸿章所发动的洋务运动,那么,在甲午中日战争中,清政府恐怕不是以失去几艘军舰和向日本赔偿二亿两白银能够将事情摆平的。
实际上,洋务运动不仅不是一次“崇洋媚外”的愚昧举动,而且还是中国另一种形式的改革开放。
诚然,李鸿章确实签订了许多丧权辱国的条约,但是在当时那种情况下,他除了把损失减到最小,还能做什么呢?真正心甘情愿与列强签订条约的是当时清朝的实权派人物太后,李鸿章只不过是与西方列强进行斡旋的工具,李鸿章当然只能按照慈禧太后的意旨行事,根本不可能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每次谈判,他总是面临签与不签两难的选择:如果选择前者,肯定会得罪全国的百姓;如果选择后者,又会得罪西方列强,从而给清政府带来更大的灾难。
在这种情况下,除了通过权衡从中两害取其轻之外,他还能做什么呢?每一次在国家面临危机时,作为清政府的外交大臣,李鸿章当然必须代表政府出面来收拾残局,这也是他被国人视为卖国贼的主要原因。
但是国人可曾想过,每次签定了不平等条约之后,他自己也要遭爱多少伤痛与心痛的折磨。
据史料记载,在签订完《马关条约》之后,李鸿章更是地遭到刺客的袭击,在《马关条约》签订前夕,一刺客在远处将一把匕首迎面朝他掷过来,幸好躲得快,匕首擦脸而过,只划破了一点皮,第二天,他脸上捆着绷带,被迫在条约上签字。
也许,当时的国人以为只要刺杀了李鸿章,日本企图通过《马关条约》在中国获取特权的妄想就会破产,实际上,日本这种早有预谋的计划怎么可能会因为一个大臣的被刺身亡而宣告终结呢? 就镇压太平天国这件事情而言,更是国人对李鸿章的评价有失公正和客观。
镇压农民起义,是由他的阶级地位所决定的。
许多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在敌视人民这一点上,一切封建统治者是没有什么本质区别的。
被后人誉为民族英雄的和史可法,在阶级矛盾激化时都曾主张并执行了镇压农民的政策。
我们能因为岳飞曾经镇压过农民运动而说他们不是民族英雄,进而鄙视他、唾弃他吗?很显然,在对李鸿章的评价上面,国人戴上了一副有色的眼镜。
在中国,评价一个人,尤其是像李鸿章这样在大清朝起着举足轻重作用的人,是很容易同时也是很艰难的事情,但无疑的是,李鸿章肯定在十九世纪的中国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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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一个小小的发明,竟成为动乱数百年的元凶
这个时代既有人口锐减,生命涂炭的“乱世特征”,同时,它还有超前技术和超前战术的精彩一面。
这个时代就是五胡十六国乱世。
从西晋末年开始的五胡乱华,直到隋朝统一中国,这中间两百多年的时间就是五胡十六国和南北朝时代。
这个时代最大的一个特点是民族融合,同时,还有“超级武器”的发展,这种“超级武器”就是“具甲骑兵。
” 所谓“具甲骑兵”,我们可以理解为“重骑兵”,就是骑手和战马都用坚硬的铁甲覆盖,防御力超群,战斗力凶悍。
当时,在平原上,这种部队就是无敌的存在。
那么,当时的重骑兵究竟是如何形成又是如何发展的呢?它在那场乱世中又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呢? 秦汉时代,骑兵作战虽然已经普及,但还是停留在奔袭骚扰穿插的作战任务,由于骑手无法负重,因此当时的骑兵多为“轻骑兵。
” 直到西晋时代,一种神奇的而实用的东西被发明,这就是“马镫”,马镫的发明直接引爆了一场军事革命。
马镫、高鞍这些东西使得骑手可以在马上大量负重,使得重甲骑兵问世,当时的重甲骑兵全额负重数十斤,骑手手持长槊,横冲直撞,就如同黑铁塔,故此又称“铁浮屠”,这种骑兵在当时就是现代的重型坦克,无法抵御,所向披靡。
重装骑兵的问世直接导致了一个结果,那就是南方军队的弱势,北方军队的强势。
这是因为当时控制西北和东北优秀战马产地的多为胡人,这些人平素就习惯骑射,与马为伍,故此胡人优良战马多,他们的骑手技术精湛,体力过人,能负担重装骑兵的强大压力。
反之,当时的南权在失去了优良战马以后,根本无法组建大规模的重骑兵部队,这就直接导致历次战役南方政权总是半途而废,除了这种“军事奇才”短暂的击败过北方骑兵,整个南北朝南方对北方的战争最终多以失败告终。
南北朝时代的重骑兵被称为“马选神骏,人挑健儿”,可见组建重骑兵部队是有着严苛的条件的。
因为重骑兵强大的负荷,需要战马和骑手有过人的体力和毅力,精挑细选的马和人数量本就有限,再加上重甲马槊这类武器的高昂价格,所以,组建一支重骑兵部队成本过于高昂。
当时最强大的胡人政权在鼎盛时期也不过拥有几千重骑兵,但这几千人的部队就足以横行中原,建立一个王朝,可见重骑兵的威力。
南方汉人政权重骑兵数量最多的是南梁时代,当时萧衍砸锅卖铁,集合数十年之力才勉强凑够了几千重骑,但既便如此,还是敌不过北魏,可见南北军事实力的悬殊。
南北朝兴起的重骑兵在宋代之后逐渐被放弃,除了造价高昂这个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因为组建重骑兵部队容易形成军队派系,甚至形成军阀割据。
因为重骑兵组建条件太过严苛,凡是能成为重骑兵的军人几乎都是武将级别的猛人,这种人不是寻常民兵能比,他们大多数职业军人,这类人若聚在一起听命于一个指挥官,这对于来说是十分可怕的事情。
所以,最忌讳军阀的宁愿花大价钱打造重步兵和弓弩,也不愿意大规模购买优良战马装备重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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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离婚制度,其中最有特色的竟然会这个
很多人或许觉得这是社会进步、男女平权的表现,在古代男权社会中并不存在,但其实古代早有离婚制度。
离婚 离婚制度是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婚姻制度同时产生,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时的离婚制度主要有三种——“和离”、“义绝”、“出妻”,其中最有特色的是和离制度。
《唐律疏议》卷十四《户婚律》第190条后款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
”指夫妻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的,不受法律惩罚。
这一制度将男女双方置于同等的法律地位,双方共同决定婚姻的结束,而不是单方面的决定。
它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男女双方在离婚这一点上态度一致,并无分歧。
在和离制度下,男女双方均无过错,关键在于感情的不和。
这一制度与今天的“协议离婚”相类似,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男女平等”的思想观念和对夫妻双方感情自由的尊重,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休书 义绝制度是指夫妻之间出现了法定的伤害行为,而导致的恩断义绝、必须离婚,否则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法律禁止的一种犯罪行为,要对其进行审判,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它需要有一定的法律主体依照法定的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府衙和主管部门提起诉讼才能引起。
没有讼诉,即便夫妻一方存在法定的伤害行为,也不能构成义绝离婚。
这一点与如今的“诉讼离婚”相类似。
义绝离婚是官府主导的行为,主要原因在于礼法不合,触犯了封建社会的思想基础和强制性规范,与和离制度相比,其强制性尤为突出。
而和离是一种夫妻双方不相安谐而自愿离婚的形式,其重点突出自愿离之,不以诉讼为方式,更为符合中道为止、勿趋极端的特色,在古代封建集权社会中难能可贵。
出妻 而在,人们离婚采用最多的形式是“出妻”。
出妻的涵义是指当妻子犯有法定的七种过错之一时,丈夫可以单方面解除婚姻关系。
按照唐代法律的规定,出妻的七种法定条件分别是: (1)无子:妻年五十以上无子,夫可以出妻。
(2)淫佚:纵欲放荡。
(3)不事舅姑(公婆):缺少对公婆的照料并违背无条件遵从的原则。
(4)口舌:说闲话、搬弄是非。
(5)盗窃:妻以秘密手段非法取得不属于自己的财产。
这类财产包括他人的财产和妻私自取自家中的财产。
(6)妒忌:对男子性自由以及对与男子有染的其他女性的妒恨。
(7)恶疾:指妻患有不能与夫一同祭祀宗庙的疾病。
上述七项多是出于伦理道德方面的考虑。
“出妻”的一大特点是,这是法律赋予男子单方面出妻的权利。
这一权利,男子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是一种选择性法律规范,它既无强制性,又无须经过官府判决。
这也是封建社会男权的表现,因而在古代离婚中被普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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