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讲究百善孝为先 唐朝时期又是如何赡养老人的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老
【千问解读】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老人的问题在任何时候都是应该被重点关注的。
在我国古代的历史上,每个朝代对于老人的问题都有各种政策。
对于老人的赡养问题,无论在任何时代,都是社会中的一个大问题。
而对于老人赡养的处理方式,也能够展现出一个时代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的社会现状。
但在关于如何赡养好老人方面,唐代就做得比较好。
尤其是在在位的时候,更是有一套十分完整的关于赡养老人的法令。
使每个老人都能够“老有所依”。
自从唐玄宗即位,先天二年开始,李隆基针对赡养老人问题,为更好地解决老人的生活问题,他便下令制定了一套相对比较完整的体系。
主要由衙门监督,甚至家里有百岁老人的赏有重金。
这使得在那个时候,老人的生活待遇都比较好,而且通过法律的协助使人们能够主动地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
也能够意识到赡养老人的义务是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以身作则 自从开始,正是因为以儒治天下。
所以儒家经典中提倡的敬老和养老的思想。
使每个朝代都格外重视这个问题。
无论哪个朝代,对于特别孝敬老人的人,国家都会赋予一定的优厚待遇。
因此历朝历代都有以“举孝廉”选拔人才的政策。
通过考察一个人是否做到“孝”这一点而录用是任何时期都采用过的方法。
而唐代时期的敬老、养老的风气之所以十分良好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所有社会因素的形成都是有人引领才能够兴盛起来的。
唐代的这种风气也正是由人为带领起来的。
作为当时的皇帝,唐玄宗李隆基就特别尊敬老者。
当时朝中的诸多老臣觐见的时候,玄宗就会从龙椅上起来,一直到他们离开才会回到宝座上。
史料记载:“玄宗先即位,相臣,客老,尤重姚冲,宋景,引半典,皆为福乐,去临玄赠。
”对于像姚冲、宋景这样的的老臣,李隆基更是格外敬重。
当时的不仅仅以身作则,更是对此事制定了详细的律法。
正是在唐代的时候,提出了“侍老”这一词。
顾名思义,这就是针对服侍老人所提出的。
唐代时期的服老政策 尽管每个朝代都很重视养老的问题,但是唐代时期的“服老”、“侍老”的政策可以说是一个相当好的典范。
这点确实是之前哪个朝代都不能相提并论的。
“服老”是唐代特有的名词,意为服侍老人。
按照唐代的律法,达到一定年龄的老人就可以享受到抚恤金了。
年龄到七十岁是最低的标准,只要达到这个年龄标准,所有的税收就会被免掉。
并且按照当时的制度规定,只要年龄到达八十岁,就会为其配备服侍的人员。
当然,服侍他们的人也享受有补贴。
不同的年龄段,所配备的服侍人员也会有所不同。
在八十岁的时候,只会配备一个人来服侍,而到了九十岁的时候,就会配备两个,到达期颐之年,也就是一百岁的时候,就会配备五个人来侍奉。
这个选人来“服老”的人选首先是从家里的后代来挑选的,如果没有后代的话,就会从附近的其他人中选取。
一旦能够去服侍这些老人的话,就可以不用上交任何的赋税。
这个待遇可谓是相当不错了,不仅仅解决了老人的问题,也让其后代能够享受到优惠的政策。
当然,也使很多人能够因为照料老人而免除徭役赋税。
而到了唐玄宗李隆基时期,对于服老的政策又进一步作出了调整。
他下令将之前八十岁才能够配备服侍人员的资格下调到了七十五岁。
而且在服老政策中又增加了新的条例。
虽然看起来只不过是下调了五年时间,可是这不仅仅使更多的老人能够提前得到照料和陪伴,更能够让他们的子孙后代或者其他人减轻很多赋税的负担。
当时根据李隆基的意见起草了《东封敕书》,其主要内容是,如果能够照顾老人到百岁以上,授予等同刺史的职位;照顾老人到九十岁,授予等同司马的荣誉;照顾老人到七十岁,授予同等职位。
另外,在刑法上,如果家里有犯人需要服侍老人,可以通过一定的政策宽容,除去那些罪大恶极之人。
也就是说,如果有后裔需要供养老人但触犯了法律,可以让他暂时回家照顾老人,暂缓处罚。
由此可知,唐代时期对于老人的待遇的确是的,让每个老人都能够安享晚年,在安乐中终其一生。
这确实是领先了其他任何朝代的一项举措。
作为唐代的确实是幸福了很多,至少在年老之后不用在担心吃穿问题,并且有人能够一直照料陪伴。
至于后代是否孝顺,这对当时的法律制度也完美地进行了限制。
百善孝为先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对于老人的敬重与赡养不仅仅是个人的问题,更是能够上升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层面,反映出一个国家的风气和社会现状。
而唐玄宗李隆基之所以如此重视对待老人的问题,不仅仅是出自他自身的涵养,更是从国家的高度出发。
不得不说,在他在位期间能够开创“”不是没有原因的。
一个国家的兴盛就是人民百够丰衣足食,做到敬老爱幼,当一个国家的所有人都能够做到忠孝友悌的时候,自然也是这个国家兴旺昌盛的时候。
虽然唐代时期的法律法规使人们能够做到孝敬老人,但这也只是外力的作用。
可能唐明皇也是希望用这种方法使人们能够自主提升品德修养,知晓孝顺的重要性。
孝敬老人不仅仅是作为晚辈应尽的责任,更是道德伦理的体现。
如果一个人不能够做到“孝”这一点,那么他无论有什么样的成就也会是为人所不齿的。
自古以来,忠孝友悌一直是我们国家的传统美德。
这一点是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弃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如今的社会也越来越重视孝敬老人的问题。
作为新时代的我们,更应该在这方面做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飞鸟时代:日本古时候文明的关键转折点
这一时期见证了日本族联合统治向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蜕变,通过系统性吸收中国隋唐文明,构建起东亚文化圈中的重要一环。
一、政治变革:天皇权威的奠基时代 推古天皇即位标志着飞鸟时代的开端,这位日本首位女天皇与摄政圣德太子共同开启了改革序幕。
603年颁布的冠位十二阶制度,以德才取代血缘划分官阶,为寒门士族开辟上升通道;604年《十七条宪法》则将伦理融入国家治理,确立 以和为贵 的政治理念。
尽管改革未能彻底打破等豪族势力,但已为后续埋下伏笔。
645年孝德天皇推行的大化改新堪称划时代变革,通过 公地公民制 将部民转化为国家公民,确立班田收授法与,构建起律令制国家雏形。
这场改革使日本彻底摆脱氏族制度残余,其土地国有化与中央集权模式明显借鉴隋唐制度,标志着封建制度的确立。
二、文化交融:大陆文明的本土化重构 佛教的传入彻底改变了日本的精神世界。
538年百济圣明王进献佛像后,圣德太子将其确立为镇护国家的意识形态工具。
飞鸟寺、四寺等早期寺院建筑融合中国风格,法隆寺金堂的释迦三尊像采用北魏式样,而玉虫厨子则展现南朝审美特征,这种多元文化交融催生出独特的 止利样式 佛像雕刻。
遣隋使与遣唐使的派遣构建起中日文化交流的桥梁。
607年小野妹子使隋带回的《三经义疏》,将佛教经典研究与儒学思想结合;630年舒明天皇首派遣唐使,系统引入律令制度与汉字文化。
这种文化输入不仅体现在建筑(如法隆寺五重塔的双重台基)、艺术(如玉虫厨子须弥坛的密陀绘)领域,更催生出日本最早的史书《日本书纪》与诗歌总集《万叶集》。
三、社会转型:从古坟到都城的文明跃迁 发现揭示飞鸟时代的社会剧变:大型古坟的消失与佛教寺院的兴起,反映着丧葬习俗从氏族集体葬向个体火葬的转变;奈良县明日香村遗址出土的、铁器,印证着金属工艺的进步;五畿七道行政体系的建立,则标志着国家治理能力的飞跃。
白村江之战(663年)的惨败加速了日本对大陆文明的吸收。
这场海战暴露出军事制度的落后,促使天智天皇进行兵制改革,建立雏形。
战后日本全面倒向,派遣更多留学生与学问僧,为奈良时代全面唐化奠定基础。
四、历史遗产:飞鸟文化的现代回响 飞鸟时代的物质遗存至今仍震撼世人:法隆寺金堂作为世界最古老木构建筑,其 柔性构造 技术被现代超高层建筑借鉴;中宫寺的半跏思惟像展现南朝风韵,与北魏石刻形成鲜明对比;斑鸠宫遗址出土的墨书《法华义疏》稿本,保存着六朝书法遗风。
这个时代确立的天皇制、律令制与佛教国教化,深刻影响着日本千年国体。
其 和魂汉才 的文化策略,既保持本土特色又积极吸收外来文明,为后世提供文明转型的经典范式。
正如法隆寺西院伽蓝的对称布局所象征的,飞鸟时代完成了日本文明从分散到统一的历史跨越。
在飞鸟时代的废墟上,日本建立起首个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集权国家。
这个充满变革张力的时代,既保留着古坟时代的豪族遗风,又孕育着奈良时代的唐风气象,其文明融合的智慧至今仍在东亚文化圈中回响。
当现代人驻足法隆寺前,仍能感受到那个时代跨越千年的文明脉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井田制:中国古时候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石
但通过梳理出土文献与传世典籍,可以明确认定:井田制不仅是土地分配方式,更是以国有土地为核心、以劳役赋税为纽带、以宗法等级为框架的经济制度体系。
这种制度深刻影响了商周时期的社会经济结构,成为理解早期国家治理的关键密码。
一、制度形态:土地国有制的经济载体 井田制以 井 字形土地划分为基本特征,每方里土地被划分为九块,中央为公田,周围八块为私田。
这种布局不仅具有空间规划意义,更构建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机制。
周天子名义上拥有全国土地,但实际控制权通过层层下放,形成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莫非王臣 的虚实结合所有权结构。
土地分配严格遵循宗法等级:天子直辖千亩籍田,诸侯受封百里方田,卿大夫享五十里采邑,士族则领二十五里职田。
这种层级分配模式既保障了统治阶层的经济特权,又通过 同养公田 制度将普通劳动者固定在土地上。
公田产出作为赋税上缴,私田产出归耕种者家庭,形成 公私结合 的收益分配机制。
二、经济运行:劳役地租的制度实践 井田制的核心经济逻辑在于劳役地租的征收。
农民需先完成公田集体耕作,之后才能经营私田,这种 先公后私 的劳动顺序实质是变相的实物税。
据《》记载,公田产出占整体收成的九分之一,但实际征收比例可能因地区和时期有所差异。
这种制度设计既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又通过私田分配维持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为确保制度运行,西周设立专门田官体系:中央设 司徒 统筹土地管理,地方设 田畯 监督农业生产, 遂人 负责土地分配。
这些官员通过丈量土地、划定疆界、组织耕作等职能,将分散的农业生产纳入国家经济体系。
同时,配套的沟洫水利系统既满足灌溉需求,又构成天然的地理界标,强化了土地管理的物理基础。
三、制度衰变:生产力变革的必然结果 时期,铁制农具与牛耕技术的普及彻底动摇了井田制的经济基础。
铁犁使个体家庭具备独立开垦能力,牛耕则将耕作效率提升数倍。
据《国语》记载, 作丘赋 时,私田占比已达可耕土地的60%以上。
这种生产力跃升导致三个结构性变化: 土地私有化:新兴地主通过开垦荒地、兼并小农,逐步突破 田里不鬻 的禁令。
改革按亩征税,实质承认了土地私有。
赋税转型:劳役地租向实物地租转变, 相地而衰征 根据土地肥瘠确定税率,秦国 变法 彻底废除井田,推行 壹赏壹刑壹教 的编户齐民制度。
社会解构:井田制下 农夫不得出井 的固定身份制度瓦解,出现 客卿 舍人 等新型社会阶层,加速了从宗法社会向的转型。
四、历史定位:早期国家治理的制度创新 井田制作为商周时期的经济基石,其制度设计具有多重历史价值: 经济统筹功能:通过公私田比例控制,实现国家财政与民生保障的平衡,西周时期 千耦其耘 的集体劳动场景正是这种统筹的体现。
社会控制手段:将农民束缚在井田网格中,配合 礼不下庶人 的等级制度,构建了严密的基层治理网络。
文化象征意义: 井 字形布局既反映 天圆地方 的宇宙观,又体现 平均地权 的朴素理想,成为后世 仁政 思想的重要源头。
尽管该制度在战国时期彻底瓦解,但其 授田-课税-徭役 的经济逻辑持续影响后世。
从秦汉的 名田宅 到北魏的 ,历代土地改革总能在井田制的废墟上找到制度基因。
这种跨越千年的制度传承,印证了井田制作为中国古代经济制度典范的历史地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