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往事

【千问解读】
“如果说人生是一本书,那么大学生活便是书中最美丽的彩页;如果说人生是一台戏,那么大学生活便是戏中最精彩的一幕……”偶然看到这段话,我心底的弦还是被弹拨了一下,大学是我心中的一方圣土,我曾经对大学生活无比憧憬,可是由于家庭原因,我读书不多,未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青葱岁月,我来到山村小学,走上了三尺讲台。
那年刚来任教三年级,孩子们基础特别差。
当时第一课是《八角楼上》,有个孩子背书时磕磕绊绊,“每当夜幕……夜幕降临的时候,八角楼……上面,灯就亮了。
”我纠正他,“没有面。
”于是他朗声背诵:“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八角楼上,没有面,灯就亮了。
”我啼笑皆非,深感压力。
当时我把时间全投入到教学中,周末都无偿地给他们补课,从拼音到字词,一点一点给他们夯实基础。
每天下午放学我都留下后进生,直到暮色四合。
晚上我在办公室里备课、改作业,每天忙得不亦乐乎。
一次和一位老师聊天,得知我也可以参加自考,考完十一科,可以拿大专文凭,我跃跃欲试。
那时一年考两次,每次可以报考四科,考虑到教学忙碌,我当时就报考了《中国革命史》。
听说附近初中一位老师有书,我就借了来。
那会儿我的记忆力挺好,但是看书的时间有限,那么厚厚的一本书,我匆匆看了一遍,密密麻麻抄了很多自己以为的重点。
考试前一个月的关键时期,我才知道那位老师也要考《中国革命史》,他把书拿走了,我每天就背背笔记。
考试时,我以为会考的知识点、自己背熟的地方都没考,自己压根没注意的点却考了,可想而知,我考得一塌糊涂,自考的事就放下来了。
也是功夫不负苦心人,在我的殚精竭虑下,孩子们的成绩进步很快。
拥有了中师文凭后,有段时间我甚至自负地认为,只要有真才实学,不在乎什么文凭不文凭的。
那时课余我博览群书,写诗写文,后来恋爱、结婚、生女,日子过得充实丰盈,自考的事就抛到了九霄云外。
时间的小白驹跑得飞快,倏忽而逝。
有段时间,我沉湎于“八十分”的游戏中,一有空,我就和几个同事稳坐四方,沉浸在“梅花”“方片”“黑桃”“红桃”的世界里,看书也越来越漫不经心。
浑浑噩噩过了一段时间,我有了深深的悔意。
宁谧的夜晚,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郑重地对自己说:“真的不能这样虚掷光阴了!”怎么才能静心看书学习呢?一番剖析,我找到了问题的症结,因为没有压力,所以没有动力,虽然自己平时一直手不释卷,但有时心浮气躁,如果有考试的压力,那看书心就会沉潜下来,于是,我报考了自己喜欢的“汉语言”专科。
走进自考的殿堂,我就远离了牌局,人生有了奋斗目标。
那时一年已经有四次自考的机会,不过多了两科,我计划用三年时间考过十三科,这样应该压力不会太大,我还能有时间看看闲书,写写小文。
真的捧起自考课本,我才感受到学习的艰辛。
我教学兢兢业业,许多时间都扑在教学上,还要做家务,辅导女儿功课,感觉时间不够用。
山泉叮咚的夜晚,安顿好一切,我才有时间坐在灯下认真研读材,梳理要点。
第一科报的是《写作》,我想如果自己擅长的科目不过,那就彻底放弃罢了。
考试时拿到试卷,我做得比较顺当,记得当时是给材料作文:苏格拉底掏出苹果让学生闻味道,到柏拉图回答时,前面的几十人已答完,都说闻到了苹果的香味。
柏拉图对老师说,自己什么味道也没闻到,苏格拉底说只有柏拉图是对的,他把那个苹果交给学生们传看,竟然是蜡做的!我根据这则材料,洋洋洒洒地写了一篇《论人云亦云》。
考完后还是忐忑不安,查分那天,我既想早点知道分数,又担心没过,在我纠结时,老公打电话查了分数——七十分,还行。
在考《文学概论》的那段时间,一有空暇,我就伏案苦读,在“文学风格与言语组织”“文学的源流”里游弋,按部就班地阅读教材,有条不紊地圈出重点,笔记本上洒满了辛勤的汗水。
我用心背诵名词解释,然而这本书里有几百个名词,什么“虚静”“符号矩阵”“作品的召唤结构”……搞得我昏头转向,自己做模拟题时经常张冠李戴,有时索性牛头按上马尾。
我精心研读,考试顺利通过。
在学习《普通逻辑》时,我记住那些推理公式,了解不同的推理方法,掌握思维的逻辑规律,看书上的推理好像能理解,可是做模拟题时,那些复杂的推理让我蒙圈。
快考试时,我突然有了灵感,将理论知识联系实际,这样对推理过程有了感觉,考试时我沉着冷静,有惊无险地过了。
一科一科过,我信心十足,可是《古代汉语》成了绊脚石。
上下两册《古代汉语》,书上密密麻麻写的都是繁体字,身边也没有可以请教的人,遇到问题只能借助有限的资料加上自己揣摩分析。
有时为了认识一个陌生的繁体字,我联系上下文反复推敲,耐心地攻克“堡垒”,我读书上的范文,逐字逐句了解这些文言文,夜以继日地苦读默背。
考试前的日子,我连做梦都沉浸在“之乎者也”中,拿到考卷一看,我傻眼了,试卷上的阅读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晦涩难懂的古文,我毫无悬念地败北。
其后我一有时间就读古文,在理解的基础上加深记忆,不断进行总结,做模拟题,巩固自己的学习成果,终于通过了《古代汉语》的考试。
三年时间,我用十三科的考试合格证换来一纸文凭。
回首往事,直到十几年后的今天,我依然忘不了当初每次考试前的焦虑,考试后的担忧,查到分数后的欣喜。
这文凭真的不算什么,也没能改变我的现状,但我从不后悔,因为我从那些功课中学到了很多知识,拓宽了视野。
自考考验了我的意志和耐力,三年循序渐进地学习,三年的黄卷青灯,我获益匪浅,也明白了凡事都要坚定目标,永不言弃,所有的努力和坚持,都会开花结果!
作者:左萃莲
乌托邦:人类思想意识中最美好的社会,如同西方早期“空想社会主义”
延伸为还有理想,不可能完成的好事情,其中文翻译也可以理解为“乌”是没有,“托”是寄托,“邦”是国家,“乌托邦”三个字合起来的意思即为“空想的国家”。
原提出者是古希腊哲学家。
空想社会主义的创始人托马斯·莫尔(英国人)在他的名著《乌托邦》(全名是《关于最完全的国家制度和乌托邦新岛的既有益又有趣的全书》)中虚构了一个航海家——·希斯拉德航行到一个奇乡异国“乌托邦”的旅行见闻。
在那里,财产是公有的,人民是平等的,实行着按需分配的原则,大家穿统一的工作服,在公共餐厅就餐,官吏是公共选举产生。
他认为,私有制是万恶之源,必须消灭它。
乌托邦是人类思想意识中最美好的社会,如同西方早期“空想社会主义”。
法国的哲学家路易博朗提出的空想社会主义社会:美好、人人平等、没有压迫、就像,乌托邦式的爱情也是美好至极的。
乌托邦主义是社会理论的一种,它试图藉由将若干可欲的价值和实践呈现于一理想的国家或社会,而促成这些价值和实践。
藉由扩大描绘某一概念(正义或自由),以基于这种概念而建构之理想社群的形式,来展现该概念的若干根本性质。
在某些其他的场合例如莫尔(Sir Thomas More)的《乌托邦》(Utopia,1516),其目标则主要是批判和讽刺:将乌托邦中的善良人民和作者当时社会的罪恶作巧妙的对比,而藉之谴责后者。
只有极少数的乌托邦作者––贝拉密(Edward Bellamy)的《回顾》(Looking Backward)即是佳例––企图根据其乌托邦中所认真规划的蓝图来改造社会。
就其本质而言,乌托邦的功能乃是发性的。
直到十七世纪之前,乌托邦一般均被置于地理上遥远的国度。
十六与十七世纪欧洲航海探险的发现,使人们大为熟悉这个世界,因而使此一有用的设计销声匿迹。
自彼时起,乌托邦所处的空间或移到外太空(十七世纪开始有月球之旅)、或海底(像经常发现的传说中沉没于大西洋的大陆文明)、或者地壳底下的深处。
然而渐渐地乌托邦就由空间的转置变成时间的转置,这一进展最初是由十七世纪的进步观念所鼓舞,之后则被李尔(Lyell)的新地质学和达尔文(Darwin)的新生物学中钜幅扩张的时间观念所鼓舞。
乌托邦不再是较好的空间,而是较好的时间。
威尔斯(H.G.Wells)乘着他的时光旅行机航向数十亿年后的未来,史德普顿(Olaf Stapledon)在《人之始末》(Last First Men,1930)中,则用二十亿年的时间比例来表示人类朝向全然乌托邦境界的攀升。
从空间到时间的转置也使乌托邦中产生了一种新的社会学的现实主义。
乌托邦此时被置于历史中,然而无论距离乌托邦的极致之境是何等遥远,它至少可呈现出:人类或许是无可避免地正朝向它发展的光景。
十七世纪科学和技术的联结加强了这个动向,例如培根(Bacon)的《新大西洋大陆》(New Atlantis,1627)和康帕内拉(Campanella)的《太阳之都》(City of the Sun,1637)中所表现者。
随着十九世纪社会主义(它本身即深具乌托邦色彩)的兴起。
乌托邦主义便逐渐变成关于社会主义之实现可能性的辩论。
贝拉密以及威尔斯的乌托邦(《现代乌托邦》〔Modern Utopia,1905〕)皆是为正统社会主义辩护的有力著作;但是摩里斯(William Morris)则在《来自乌有之乡的消息》(News form Nowhere,1890)中提出了另一种吸引人的讼法。
这个异种的替代说法乃因“反乌托邦”(dystopia 或 anti utopia)的发明而出现,此乃对所有乌托邦希望的逆转和猛烈的批评。
这个观念由巴特勒(Samuel Butler)反达尔文主义的《乌有之乡》(Erewhon,1872)一书所预示,而在1930和1940年代达到了顶点,尤其表现于赫胥黎(Aldous Huxley)的《美丽新世界》(Brave New World,1932)和欧威尔(George Orwell)的《一九八四》(Nineteen Eighty-Four,1949)这两本书中。
在这暗淡的年代里,只有史基纳(B.F.Skinner)的《桃源二村》(Walden Two,1948)维护著乌托邦的火炬使之不熄,然而仍有许多人在这个行为工程(behavioural engineering)的,乌托邦中察觉到比最黑暗的反乌托邦更可怕的梦魇。
但是乌托邦主义却在1960年代强而有力地复活,例如像马孤哲(Herbert Marcuse)的《论解放》(An Essay on Liberation,1969)这样的著作;而在未来学和生态学的运动中也可见其蓬勃的生气。
引申义 乌托邦往往有一个更加广泛的意义。
它一般用来描写任何想象的、理想的社会。
有时它也被用来描写社会试图将某些理论变成实现的尝试。
往往乌托邦也被用来表示某些好的,但是无法实现的(或几乎无法实现的)建议、愿望、计划等。
但是随着社会的精神进步,现在有了更深的寓意,已经可以指代超越无法到达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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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让真的像历史所描述的那样美好吗?本来背后的血腥不为人所知
相传尧为部落联盟首领的时候,四岳(四方部落首领)推举舜为继承人,尧对舜进行3年考核后,让他辅助自己办事。
尧死了以后,舜继位。
舜也同样用推举的方法,经过治水考验,以禹作为自己的继承人。
禹继位后,又举为继承人,皋陶早死,又以为继承人。
但是,历史上是否真的存在过“禅让”?许多人对此持否定的态度。
原因是,“禅让”的传说最早是在《论语》中提到的,在此之前从没有人提到过。
后来到战国以后,“禅让”的故事不仅逐渐完善起来,并且开始变得有声有色,所以,很多人认为“禅让”是儒家学者虚构的,并非历史的真实。
然而,从历史发展的规律分析,这样的传说并非空穴来风,完全出于人为杜撰。
实际上,“禅让”的传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原始社会末期部落联盟推举首领制度向王位世袭制过渡的真实。
.由于儒家学者在描述这个故事的时候,赋予其中太多的主观主义的理想色彩,掩盖了其中的血腥与暴力,所以才会使人难以置信。
真实的“禅让”故事一定会伴随着血腥与暴力。
因为这个时期正处在原始社会末期向奴隶社会过渡阶段,此时,私有观念、权力占有欲、奴隶制度等萌芽都已经产生。
担任一定的职务、攫取一定的权力不仅可以为个人带来一定的私利,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可以确保本氏族部落的生存利益,保证本氏族部落在部落联盟中的安全与强大。
这种社会背景决定了部落联盟首领的推举肯定不会是歌舞升平、其乐融融的,一定会发生越来越激烈的争斗,并伴随着血腥。
尧、舜、禹“禅让”的终结者是大禹的儿子。
相传,当大禹年老的时候,众人又推举了伯益作为接班人。
在此之前还推举了皋陶。
皋陶号称中国第一个法官,是法官的鼻祖,但他命短,没有等到大禹“禅位”就死了。
大禹在位的时候,曾多次取得对外战争的胜利,声望日高,权势渐重,他所在部落势力强大,所以大禹百年后,启便改变了“禅让”的传统,自己做了首领。
至于伯益的下场有两种说法,一种是他主动让位给启,换得平安无事;另一种是他气愤不过,率领部众来讨伐启,结果兵败被杀。
伯益是谁?他是古代蠃姓各族的祖先,善于畜牧和狩猎,他的后代中最著名的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
如果伯益当上部落联盟的首领,或成为君主的话,嬴姓人统治天下的时间就得提早近2000年了。
大禹和启的父死子继,终于将尧、舜扭扭捏捏地欲传位于子的想法变成了现实,启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君主,成为的第一个国君。
不过,也有人认为夏朝应该从大禹开始算,所以称夏朝为禹夏。
但一般还是认为大禹是氏族社会时期的华夏部落联盟的最后一位首领,他不算是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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