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有分
【千问百科解读】
每天都有分
1995年2月21日清晨,绿城郑州。
春节的脚步尚未走远,忽然,从西岗加油站旁边传来一声骇人的尖叫, 击碎 了梦一般和谐的早晨。
“啊呀!死人了……”
顷刻间,好奇的人们将现场围了个水泄不通。
远处,已隐约听到了警车的尖叫声!
此时,离现场不远处的一片居民区里,有一吴姓人家。
因为女儿昨晚上夜班一宿未归,母亲心中有点忐忑不安,一大 早她就出门张望,隐约看见加油站附近聚集着很多人。
出什么事了?她心里一震,一种不祥之兆涌上心头。
她急忙向加油站跑 去,等她跌跌撞撞跑到现场扒开人群往里一看, 险些昏死过去。
死者正是自己的女儿,双手反绑,下身裸露着躺在那里。
现场位于郑上路西岗加油站向西50米的公共厕所旁。
死者裤子被退至膝关节处,双手被反绑,身上物品不翼而飞, 距尸体向西30米处发现一枚双心形发夹,向西50米处又发现死者骑的“二六”型斜梁自行车。
尸体附近的麦地里有一趟往 返的可疑脚印,但已被围观的群众严重破坏,失去了应有的鉴定价值。
经查死者叫吴某,现年22岁,郑州某厂工人。
尸检报告显示:死者颈部左至右有散在条状表皮剥脱,胸部及会阴部有条状抓挠伤痕。
技术人员从尸体征象综合分析 ,吴某临死前遭人猥亵后被勒、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时间大约在2月20日晚9时至11时。
据此,侦技人员进一步推断:吴某的被害有两种可能:一是奸情仇怨,报复杀人;二是变态歹徒夜晚拦路行凶作案。
据死者家属反映:吴某是2月20日下午5点钟到家的,晚上9点30分离家骑自行车到单位上班,期间未发现任何异常。
吴某好友告诉民警:“昨天下午,小吴下班后,有一个找她的电话,我随口告诉他晚上10点钟以后再打。
他又追问了一句‘小吴是不是晚上加夜班’,我‘嗯’了一声就把电话挂了……”
“这个人是谁?”
“这个人好像是陈某,小吴以前谈的男朋友,后来家里反对,没谈成。
这个人就威胁小吴,不同意就同归于尽,一定是他害死了小吴……呜呜……”赵某禁不住失声痛哭。
陈某,今年24岁,原籍洛阳人,现住在大岗刘一租房户家中。
他没有工作,经常游手好闲,吴父母看他不地道,就劝女儿和他分手。
后来他们就没有来往。
前几天听小吴说,这个人扬言要报复她。
“立即传讯陈某!”专案组一声令下,侦查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到陈某租房处。
但陈某已是人去楼空。
2月25日,当陈某兴致勃勃赶回租房处时,被守候的民警抓个正着。
“陈某,你以前的恋人吴某被人杀害了,有人反映几天前,你曾扬言要杀她,你怎么解释!”
“我和小吴谈过一段,后来她家人不同意,就分手了。
我非常恨她,也曾想过采取过激行动,但我忍了,也想开了。
”陈某陷入了痛苦的回忆中。
“但我确实没有害她。
那天晚上9点多钟我和老乡林某某、李某某在某家属院门前偷了一辆白色面包车,连夜开到巩义,将车卖给了刘某某。
”
经过查证,陈某在“2-21”案发时间确实不在现场,更不具备作案条件。
是熟人作案,还是路劫?一个扑朔迷离的杀人抛尸现场,使侦技人员感到遇上了真正的“对手”……
1998年11月17日傍晚,家住须水镇阎家庄的村民杨某路过村头水渠旁自家的麦地时,发现有一些女式衣服散 乱扔在那里。
他心生纳闷,便循着方向想看个究竟。
当他跨过水渠旁边一贮水池时,感觉到里面有些异常。
等他伸头往里一看 ,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10分钟后,须水派出所的民警赶到并将现场严密保护起来。
现场位于须水镇庙王村阎家庄水渠旁边的贮水池内,池里无水,有大量枯草,枯草下边有一具呈坐姿的女尸。
经过当地群众辨认,死者叫董某,26岁,须水镇小付庄村居民,生前系某家具厂油漆工。
11月12日下夜班骑自行车回家时失踪,自行车不翼而飞。
尸检报告显示:尸体面部青紫淤血,球睑结膜出血,颈部有表皮剥脱,身上皮肤多处散在拖拉擦伤,通过解剖后综合 分析,死者董某系被人奸污后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移尸于贮水池内,死亡时间大约5天左右,与死者失踪时间吻合。
鉴于案 情重大,局长贾国宝、政委崔超瑛决定现场成立“11-17”专案组,要求侦破工作连夜展开。
那么董某因何而死?侦技人员众说纷纷,莫衷一是。
就在侦破工作进退维谷时,专案组获取了一条重要线索:须水镇付庄村的刘某某在案发后突然失踪,去向不明。
据管 区民警介绍:刘某某属社会闲杂人员,曾因嫖娼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
侦技人员立即对刘某某进行布控,经过大量工作,于 11月26日在洛阳其亲戚家中将其抓获。
经询问:刘某某承认自己在11月11日晚与董某发生过性关系。
“11-17” 案发后,他听群众说董某5天前被人强奸后杀死,他仔细一盘算,这个时间和他与董某最后一次发生性关系时间极为相近,便 有些心虚,担心脱不了干系,便想到出去避避风头。
技术人员通过血型判定,排除了刘某某作案的可能。
刘某某在感谢科学的同时,也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情况:“那几 天,我路过郑上路时,曾看到一个骑自行车的男青年在路上来回转悠,无所事事的样子,又鬼鬼祟祟的,形迹比较可疑。
这个 人年龄30岁左右,个子不高,其他也没印象了!”
随后侦技人员走访了附近群众,没有人见过此人,也没有获取有价值的线索。
2月7日,民警王磊带人排查到白寨村劳改释放人员李文安家时,被李文安老婆告知:“在外地打工,具体地方在哪 不知道。
”
“他啥时间离家的?”
“好几年了。
”
李文安个子不高,头发有点稀,32岁,联想到唐某、刘某某交待的“那个人个子不高,30岁左右”,王磊觉得此 人与李文安极为相似。
王磊等人不便多问,就到其邻居家走访。
闲谈中,邻居说1998年11月左右曾见过李文安。
李文安明明在家,其老婆为何要说他走了好几年?经过大量工作,民警王磊终于获悉“李文安在濮阳开出租车”。
彭 长星所长立即将情况向分局党委作了汇报。
局长贾国宝指示:“立即赶赴濮阳,想方设法找到李文安,不要放过任何可疑点! ”
2月8日,所长彭长星带领民警王磊冒着萧萧寒风北上濮阳。
然而,濮阳警方的一番介绍让彭长星等人大吃一惊。
满足自己淫邪的兽欲,然后再杀人灭口。
从接二连三的此类案件中,侦查人员判断这是建国以来郑州和濮阳罕见的系 列强奸杀人案
濮阳,这座全国闻名的卫生城市,并没有因为环境优美而太平。
1997年6月30日晚,濮阳市区女青年张某在与其男友约会回来的路上失踪。
7天后,其尸体在开发区健康城南 一窨井内被发现。
经尸检,张某被人强奸后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濮阳警方将其定为“7-7”特大杀人抛尸案。
据死者的哥哥介绍,当晚12时许,曾见张某搭乘一辆白色面的,但未记住车号。
为此,濮阳市公安局对全市的出租 车进行了大规模的盘查。
未获取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就在“7-7”特大杀人抛尸案悬而未决时,又一起杀人抛尸案让警方初步体验了什么叫压力。
1997年12月16日上午,濮阳市市政人员在中原路中段清理窨井时,又发现一具全裸女尸。
尸检报告显示,死 者年龄在18岁左右,被人强奸后扼颈致机械性死亡,死亡时间两个月前。
因为查不到尸源,使侦破工作一度搁浅。
1998年8月18日,居住在濮阳市外贸公司家属楼的赵某,女,21岁,在为朋友过生日回家的路上,快到家门 口时被歹徒劫持。
可怜已有9个多月身孕,即将临产的赵某被歹徒粗暴蹂躏后,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然后抛尸于检察院对 面的草丛中。
赵某的尸体被发现时是8月20日上午。
杂草丛中,赵某瞪着血红的眼睛,静静地躺在那里,眼里凝固着永久的遗恨 。
此案被警方列为“8-20”重大强奸杀人案,并与“7-7”、“12-16”抛尸案并案侦查。
一个多月的摸排毫无进 展。
9月14日,又一具全裸女尸在濮阳市中原路窨井内被发现。
尸检证明,死者被人强奸后,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后 抛入窨井中。
由于找不到尸源,这起被警方定为“9-14”重大强奸杀人抛尸案也同样搁浅。
就在濮阳警方全力以赴加大对上述系列案件进行侦查时,又一起特大案件让他们措手不及。
1998年10月1日,是濮阳市前合希望幼儿园女教师杨某的新婚大喜之日。
凌晨4时许,家住市燃料公司的杨某 ,由家步行到百米之遥的前合村口希望幼儿园打电话,以催促同学来家为她盘头,10分钟后,家人见其不归,遂去寻找,杨某已不见踪影。
而此案恰好发生在国庆节,又距市公安局不足300米,给节日中的濮阳市民造成极大的震动。
11月6日。
杨某的尸体在中原路南东白仓村北头的马夹河西岸草丛中被发现,已高度腐败。
她下身全裸,静静地躺 在冰冷潮湿的河床上。
凶手的残暴,激起周围群众的极大愤慨。
经过尸检,又是一起强奸后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濮阳警方 将其列为“11-6”特大强奸杀人抛尸案。
这5起系列杀人抛尸案件,如泰山压顶,让濮阳警方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就在系列案件侦破工作紧锣密鼓进行时,“孽鬼幽灵”突现郑州,犯下滔滔罪恶后又销声匿迹……
4月初,专案组分成4路分别在濮阳、三门峡、焦作、新乡、西安、南京等进行调查,仍然未发现李文安的踪影。
就 在侦破工作如火如荼地进行时,7月14日,又一起类似“2-21”、“11-17”的血案发生。
7月14日清晨,一过路司机向须水派出所打电话报称:郑上路三十里铺发现一具女尸。
现场位于郑上路三十里铺段一快车道,死者脖子被衣服勒着,全裸伏卧在那里。
据群众辨认,死者叫葛某,20岁, 须水镇大李村人。
尸检报告显示:死者颈部有被绳索勒过的环状索沟,颈两侧点片状皮肤擦挫伤,有强奸迹象。
通过尸体解剖后综合征 象分析,其死亡时间大约在7月13日晚10点~12点,死亡原因为机械性窒息死亡。
技术人员经过仔细化验推测,葛某临死前遭到过至少两人轮奸,死亡后,尸体被人从1米以上高度的移动物体(推测是机动车)上推下。
10月25日,民警王磊在摸排案件时,听群众反映,唐某被抢劫一案已经以5万元私了。
王磊当即找到了唐某,唐支支吾吾地道出了实情。
1999年2月14日,唐某购买年货时,偶然在须水镇转盘处发现那个眼里冒着“凶光”的男青年。
她急忙给丈夫 打了个电话,然后悄悄跟踪。
唐的丈夫闻讯后叫上自己的俩弟弟,不费吹灰之力就将男青年控制住。
“妈的,你还认得你姑奶奶吧?”唐某冲过去对着“男青年”就是两巴掌。
“送他去派出所!”
男青年一听顿时吓得魂飞魄散,慌忙跪地求饶:“我错了,我给你们赔点钱还不中吗?”
“不中,非得把你送派出所!”
“我求求你们了,送到派出所,我就没命了……”男青年哭丧着脸。
唐某等人一听也犯了嘀咕:“这家伙肯定有事,不如咱敲他一杠子。
”唐某和丈夫等人商量后,就对男青年狮子大张 口。
“那你就拿10万元吧!”
“啊!我哪有那么多钱?”
“10万元买条命,不值吗!”唐某有意诈他。
“好吧,我打个电话让人送钱!”一会儿李文安的姐夫孙某骑着自行车过来了。
他认识唐某的丈夫,就打圆场,“这 是我内弟李文安,都是自己人,抬抬手算了!”后来经过讨价还价,李文安拿出了5万元私了此事,唐的丈夫打了个收据。
由此可以推测李文安即使与“2-21”、“7-13”、“11-17”等系列案件没有关系,也必然有其他重案 在身。
看来,抓捕李文安势在必行。
侦查工作势如破竹,一张无形大网终于罩住了“孽鬼幽灵”,一起恶性枪击案同时“卡壳”
11月21日,有群众反映,李文安潜藏在三门峡其亲戚家中。
当夜,彭长星带领民警王磊等人赶到三门峡,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找到李的亲戚处。
获悉李文安在此呆了一个多星 期,昨天上午刚走,听说去西安他一个朋友家了。
彭长星、王磊等人来不及休息跳上了开往西安的火车。
据李文安的朋友赵某 某说:“文安前几天打传呼说准备过来玩几天,昨天打传呼说有点事不过来了。
”
“他让你回的电话是多少?”
“0393×××××××”
这是濮阳的电话,专案组立即将情况反馈到濮阳。
濮阳市区分局刑警大队马上赶到位于人民商场后面李文安住处,但 这里已被拆迁。
11月23日,彭长星所长带领民警王磊赶到濮阳。
经过查找电话“0393××× ××××”,是一个磁卡电话 。
随后,彭长星等人来到华龙商厦。
这是李文安老婆的姑夫孙某某曾经经营的地方。
李文安在这里干过一段。
一姓李的服务员 得知情况后,对彭长星等人说:“你们说的这个人是不是个子不高,较瘦,头发有点稀,家是郑州的?”
“我见过这个人,别人都叫他老文,他以前开出租车,后来把车卖了。
前几天我见到他开一辆红昌河!”
“听说他去焦作了,这里原来有个服务员叫小香,跟李文安关系较好,现在在焦作做大生意,可能去找她了!”
彭长星等人道谢后,立即辗转焦作。
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很快找到了小香。
“你们找老文有事吗?”
“嗯,有一起案子,需要找他问个情况。
”
“是不是关于枪的事?”
“对,你说说情况吧!”彭长星等人不动声色。
“前几天,他给我打传呼,说春节前有人敲诈了他5万元钱,他准备报复。
都已踩好点了,只是没有‘家伙’,怕失 手。
让我帮他弄一把枪。
我就找到一个叫‘老六’的人,给他弄了一把小口径步枪。
他昨天带了2800元钱给买走的。
”
“他现在在哪?”
“他昨天下午刚走,听他说回去就弄事。
”
12月2日中午,民警王磊在排查案件回来的路上,传呼机上突然出现一条令人惊喜的信息:“李文安在荥阳庙会上 出现……”王磊来不及向所领导汇报,带领人员紧急赶往荥阳。
发现目标后,王磊将人员进行了特别分工,然后装做若无其事 的样子,慢慢地靠近李文安。
在接近的一刹那,王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李文安扑倒在地。
其他人员一拥而上,李文安尚不 明白怎么回事,便被抬上了警车。
所长彭长星得知李文安落网后,立即带人将李文安的亲戚控制住,并封锁了李文安落网的消息。
“当人是兽时,比兽还坏。
”李文安犯下的滔天罪行,罄竹难书,他的交代解开了一个个不解之谜
突审李文安的工作不怎么顺利,一进门,李文安就说:“你们也别费劲了,我被判过刑,蹲过监狱,啥都懂,我啥也 没干,什么也不会说,24小时之内就要放人。
”
对此,突审人员不温不火:“李文安,你记住一句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鸟飞过还能留下影子。
你啥都懂, 你知道什么叫科学吗?每一个案发现场你都会留下你意想不到的痕迹,如果你一味地抵抗下去,只有死路一条!”
“你们是蒙我的,你们什么把柄也没抓住。
”李文安色厉内荏。
“是吗?你的枪在哪里?”
“不就是一把枪吗,在我连襟梁喜中家里。
”
民警当即赶到梁喜中家里,在厕所的顶棚中找到了那支小口径步枪。
梁喜中(33岁,荥阳市梁寨村人)也被依法传 唤。
“李文安,老老实实交代你的问题吧。
”
“没有了。
”李文安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那你还想不想要那5万元钱了?”
“啊!”李文安猛一哆嗦,在保持长时间的沉默后,终于挤出一句话:“让我考虑考虑吧。
”
一考虑就是一天,晚上9时许,李文安终于开口了。
“我说……”
现年32岁的李文安出生于须水镇白寨村一个农民家庭。
由于缺乏必要的管教,他从小就养成了好逸恶劳的恶习,上 学后学习成绩一蹋糊涂,小学尚未毕业就退学在家和一些不三不四的闲杂人员混在一起。
随着年龄的增长,李文安渐渐地对异 性产生了兴趣。
他那些狐朋狗友时常给他讲一些黄色故事,带他看黄色录像,慢慢地李文安的心开始躁动起来。
整天琢磨着找 个女的“实习实习”。
终于有一天李文安伙同他人轮奸少女被郊区法院判刑9年,后因表现较好,先后两次减刑,于1992 年12月出狱。
出狱后的李文安经人介绍找了对象,结了婚,有了两个孩子。
本该安分守己过好日子的李文安心中那股邪恶的 欲火慢慢地复燃起来,每到夜晚就骑着自行车瞪着泛着绿光的眼睛搜寻猎物。
先后有30余名妇女惨遭侮辱,但报案者寥寥无 几。
渐渐地他的胆子大起来。
1995年2月21日晚,李文安开着拖拉机拉砖回来,在郑上路西岗加油站附近,将女青年吴某掐昏,欲实施强奸 时,发现吴已死亡,遂弃尸而逃,后逃至濮阳,和其连襟梁喜中、妻弟郝某一直在濮阳开出租车。
从1997年6月到1998年10月,李文安利用开出租车的便利条件,采取劫持夜晚独身妇女或者女乘客,先掐 昏,然后拉回住处强奸,完事后将其扼颈掐死抛尸的办法,制造了轰动濮阳的“7-7”杀人抛尸案、“12-16”强奸杀 人抛尸案、“8-20”强奸杀人案、“9-14”强奸杀人抛尸案、“11-16”强奸杀人案等血腥罪恶。
其中“7-7 ”抛尸案和“12-16”抛尸案与梁喜中共同作案。
1998年11月11日,李文安得知其表弟孙超俊在郑州偷了一辆红色昌河汽车,便悄悄地潜回郑州,准备将车开 到濮阳销赃。
次日晚不甘寂寞的李文安骑着自行车窜至郑上路欲寻猎物。
当晚下夜班的董某成了他的目标。
1999年2月12日,眼见过春节了,李文安偷偷潜回家中打算看看老母就走。
没想到碰上了唐某,被敲诈了5万 元钱。
报复心极强的李文安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便想方设法买枪,准备将这些人全部干掉。
1999年7月,李文安跑到梁喜中家里。
此时,梁喜中经常开着拖拉机到中原制药厂附近拉砖。
7月13日晚,觉得闷得慌的李文安就搭乘梁喜中的拖拉机出去“透风”。
在回来的路上发现葛某,两条恶狼惨无人道地对该女实施了轮奸,发泄完兽欲后,李文安和梁喜中又将该女掐死,从行驶的车上推了下去,制造了“7-14”血案。
12月7日,李文安在交待上述9起案件后,保持沉默。
在突审梁喜中时,梁除对自己伙同李文安在郑州作案1起,在濮阳作案2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外,还交代:“李文安在一次醉酒后,说肢解过一个女的!”最后又承认伙同李文安强奸杀害一女青年并掩埋的血腥暴行。
再次突审李文安,李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又交代了伙同他人盗窃两辆汽车、一辆拖拉机以及两起惨无人道的杀人隐 案。
1996年10月份的一天晚上,李文安和梁喜中开着出租车在濮阳市1号路上劫持一女青年,掐昏后在车上对其实 施了强奸。
李文安唯恐该女记住自己的车号,将其掐死,然后将其掩埋在金堤河旁边的麦地里。
1997年6月初,李文安开着出租车在顺庆路上候客。
这时一个20岁左右的女青年摇摇晃晃地上了车。
李文安一 见女青年喝醉了酒,顿生邪念,他趁女青年人事不省,将其拉回住处强奸后掐死。
为尽快处理尸体,李文安将女青年碎尸后装 入两个编织袋里扔进了无名河里。
12月16日,专案组将李文安、梁喜中带到濮阳,在李文安的指认下,民警在金堤河旁边挖出了一堆尸骨。
至此,李文安特大系列杀人碎尸、抢劫、盗窃案得以全线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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