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大案,朱元璋掀起声势浩大的肃贪运动,三万多人头落地!

作者:小千 更新时间:2024-08-02 点击数:

【千问解读】

惊天大案,朱元璋掀起声势浩大的肃贪运动,三万多人头落地!

朱元璋

明朝洪武年间,朱元璋采取高压态势反腐倡廉,除了运用《大明律》常规手段以外,法外用刑,采用剥皮揎草的酷刑,就是将贪官污吏的人皮剥下来,做成鼓,或者在人皮内部填充稻草后做成稻草人,立于衙门口或者当地土地庙之内,用于警示各级官吏,杜绝贪赃枉法行为。

就是这样的高压线,三品大员郭桓和他的同伙也敢碰。

由此出现了有史以来的第一大贪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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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郭桓被抓获

一、惊天大案

郭桓是山东兖州府东平州人,洪武十七年(1384)他升官了,被调至中央出任户部(财政部)侍郎,当时户部尚书空缺,朱元璋还准备升他为尚书,这说明郭桓是非常能干的、组织部门对他的考评均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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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统治体系

但是一年后的洪武十八年三月,御史余敏和丁廷举等人举报郭桓和赵全德、胡益等合伙贪污、盗卖官粮。

朱元璋非常生气,立即派人调查,没有想到竟然查出了一个惊天大案:

第一:郭桓勾结地方官员私分应天府、镇江等五个州府的税收和秋粮。

(国家税收直接私分)

第二:郭桓等人收受地方官员50万贯贿赂。

(一贯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300元左右,50万贯已经是过亿人民币)

第三:以郭桓为首的贪官污吏征收皇粮国税时,巧立名目,篡改数字。

还收取五花八门的费用多如牛毛。

(做花账)

郭桓等人在倒卖粮食以及掺假,总共给大明王朝造成了两千四百万担粮食的损失,相当于国库一年的的收入。

他个人所得折合银两为1200万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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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当时大明朝全国一年的税收加起来,也才折合2943万石精粮。

郭桓是三品侍郎,他本人一年俸禄只有420石。

二、怒杀贪官

朱元璋痛定思痛,转念一想,郭桓这几个人恐怕完不成这么大宗的贪腐,应该还有同伙儿。

于是案件向上、向下全面深入调查,很快查到了中央六部,结果令人瞠目结舌!除了吏部之外的其它五部都有问题,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工部侍郎麦至德、兵部侍郎王志全部涉案,户部尚书一职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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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朝不保夕,成为惊弓之鸟

牵连到的地方官员数不胜数。

地方上逃税的富商也在被追查之列。

整个郭桓案共用了两年才审查完,根据大明律贪污60两银子以上的官员都处死刑的规定,朱元璋为此案前后共杀了3万多人。

明朝时一两白银可以购买300斤大米,现在的大米按均价3元每斤计算,一两白银大约可以换算成900元人民币,60两白银就相当于5.4万元人民币。

朱元璋杀了那么多人,有没有被杀冤枉的?

朱元璋为什么要杀那么多人?

他曾对孙子朱允炆说: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汝治平世,刑自当轻,所谓刑罚世轻世重也。

原来老朱是为了自己的江山、为了子孙万代坐江山在着想啊。

当然,老朱出身贫民,他对农民感情深厚,对贪官深恶痛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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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对农民感情深厚

郭桓案还导致了一个记账方式的大改变:大写数字的出现。

之前记账用的汉字是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等等,非常容易改动。

于是朱元璋下令,将上述数字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以杜绝贪官污吏通过篡改数字贪赃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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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杀人之后朱元璋进行了廉政警示教育。

查贪官、杀贪官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朱元璋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他想借助这个大案来教育官员们要廉洁奉公守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为什么郭桓一案能够长时间、系统性地存在?因为明朝经过了20多年的治理后,社会结构和阶层开始固化,官僚体系成型,很多官员之间通过各种圈子结成了利益共同体。

于是朱元璋在此案后专门下发了诏书:

1. 不准百姓结交官员,违反者家长处死,家属充军。

老百姓不准与官员们套近乎,不准参加饭局、打牌、一起去KTV娱乐。

2.受贿的官员要问罪,行贿的人也要重处。

3.地方官员不准给中央官员送钱,一旦发现,就一查到底。

......

诏书洋洋洒洒数千言,语重心长,句句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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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郭桓案仔细分析,疑点重重。

郭桓和他的同党一共贪污了2400多万石的粮食,相当于当时明朝的一年总税收,他们怎么可能贪污一整年的税收?洪武十八年,国库一点粮食都没有进,这怎么可能?郭桓只是一个侍郎(副部长),他胆子再大也不敢把国家一年的收入全部贪污。

存在这么多疑点,朱元璋为什么还要继续不分青红皂白就抓人、杀人呢?说明朱元璋对于贪官极为仇恨,在他眼里只要是贪官都该杀。

这个案子的第二个疑点就是郭桓贪污案牵连的人越来越多。

一般贪污,唯恐别人知道,而郭桓呢?唯恐别人不知道,郭桓贪污和其他五部(礼部、刑部、兵部、工部、史部)的人都合作了,而且偏偏合作的对象除了五部的尚书(部长)、侍郎(副部长)外,其他人都参与了。

小小的侍郎郭桓案牵连人之多,就是当初的丞相胡惟庸案都无法匹及,郭桓真真正正风光了一把。

其实,郭桓贪污还是可以确定的,只是不可能牵扯这么多人,不然朱元璋也不会拿郭桓开刀。

五、不怕牵扯人多,就是为了肃清贪官

分析朱元璋个人行为,他有很强的猜疑心,但凡有一点猜疑,他不会把人放了。

郭桓案除了六部被牵连的人,还有地方的经办官员、各府县、富户、粮长,一共三万多人被杀。

六部的尚书因为此案成了光杆司令,官员们每天活在恐惧的阴影之中,朝廷官员可谓是大换新,官员们每天上朝前与家人告别,如果到晚上不回来,就是被杀了。

除了牵连官员以外,还牵扯了富户。

明初一共有多少富户?胡惟庸案中杀了一批,现在剩下的富户也被牵连进去了,结果是百姓中产之家大都破产。

郭桓贪污了明朝一年的税收粮食,那么这些钱粮到底到哪里去了?亏空的国库必须有人补上。

郭桓及其同党,没收他们的家产也不够补充给他们定的贪污数量,穷苦百姓肯定拿不出来,只有从富户下手。

郭桓案致使各地中豪之家皆被牵连,民间富人无不倾家荡产,受牵连的地主阶级一时间群情激愤,官民无不指斥攻击告发此案的御史和审判官。

为平息民愤,朱元璋以在郭桓案中使用逼供信的办法,下令将审理本次案件的审刑司右审刑吴庸凌迟处死。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此案中被杀的最后一个人竟然是主审法官吴庸,他成了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六、郭桓案的后果,官员全面换新;但换新后的官员又前腐后继了。

老朱一个案子杀了3万多人,朝廷和地方官员一下子出现了大量的空缺。

于是朱元璋内心非常高兴。

他想,我亲手选拔一大批优秀干部,应该没有问题了吧?

朱元璋从后备干部队伍——监生中选出了1000多人出任知州、知县等中级职务,填补了官员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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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一批贪官污吏,又换了一批新官员

看着一个个精瘦的新鲜面孔,老朱非常得意,这回都是我自己提拔的干部,应该不会贪腐了吧?

但是他错了。

干部队伍换血了,并没能解决贪腐问题。

权力就是春药,有了权力如果不受监督,腐败乱权那是必然的。

朱元璋死后,特别是到了明朝的中后期,贪腐已经成了系统性的普遍性问题,最终导致明朝彻底覆灭。

民间帝王明太祖朱元璋如何养兵百万不废民粮?

是为从农民走上权利巅峰的民间,他深谙民间疾苦。

他曾养兵百万且不征收一粒民粮,这与那些作威作福的皇帝肆意搜刮民脂民膏的作法鲜明的对比。

那么,朱元璋是如何做到的呢? 为农民起义军,面对着周边十数个敌对势力,更有着当时世界最强大军事力量的,底盘小、人数少的朱元璋除了在所占地区的正规收粮以外,如果军粮不够会怎样?答案只能是抢。

要不然,人家给你当兵为什么?不就为了吃饱喝饱为了肚皮嘛。

所以,这很正常。

网络配图 大凡农民起义都要经过这一过程,因此,只要理性的人就不会反感。

朱元璋政权随着地盘和被统治地区越来越大、精英人物地逐渐加入等,纵兵掠夺的行为越来越少。

特别是渡江之后于1364年在南京建立了吴政权(史称西吴,1363年在苏州建立吴政权,史称东吴),朱元璋开始在军事经济上主推:税收与屯田。

对于过去的纵兵掠夺百姓粮食的行为开始进行有目的的主动约束。

1.朱元璋纵兵抢掠的历录 1355年6月,朱元璋命渡江多去金陵(南京)等地后,其势力逐渐增大,为了使其最终成功,徽州儒士朱升提出了“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建议,其实在这背后就是将占领区整体变成了军事管制区,其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保证军需,政府的职责一方面是保证军需正常供给、一方面保持和平稳定安心生活为吴政权做事。

1356年,朱元璋设立“营田司”希望用军屯的形式,尽早地能够军粮自给自足。

同时,开始着手进行人口普查、田地勘查和登记等,这些我们在上文“”已经进行了评点。

然而,即使如此,因为自然灾害、战役大小等原因,军需供给仍然会出现问题。

为此,“寨粮”“检刮”“增租”“借粮”等形式仍然采用。

刘辰的《国初事迹》就如此记载: 针对自己的百姓:除守城军士四十日支粮一次,准作一月口粮,出征军事不支,总兵官给榜,听于敌境远近乡村山寨,招安百姓,送纳粮草供给。

针对不肯投降的百姓:凡入敌境,听从捎粮。

若攻城而彼抗拒,任从将士检刮,听为己物;若降,即令安民,一无所取。

随着,朱元璋的地盘逐渐广阔,为了更好地让敌方势力屈从,更好地收拢人心。

1359年闰五月,朱元璋正式宣布“罢各郡县寨粮”。

网络配图 军队除了吴政权给予的正规配给外,军队自身也会有更高的需求,统兵将领为了军心问题、更好地杀敌,也会“增租”就是要求百姓多给一些粮食,也会以“借粮”的名义要求没有余粮的地区用银两替补。

所以,1362年,胡深就像丽水等七县大户征科银两;1365年,夺取福建时,在屯浦强征百姓纳粮。

2.朱元璋军费 军屯是明初朱元璋、父子时期最重要的解决军费的途径。

对百姓,无论是自己阵营还是敌对阵营的巧取豪夺乃至强行摊派,无论如何都会伤害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朱元璋自然不愿意去做。

但1370年以前的一些行为,也是情非得已。

所以,我们在此主要介绍一下军屯的管理。

(1)军屯属于多头管理。

军屯的土地、屯田粮食作物上交给官府的粮食归户部管理;军屯人员归属五军都督府和兵部; 军屯所需要的种子、牛、耕种工具等归属工部;军屯的管理更是,例如军队方面的中央兵部、地方提督总兵等;监察系统的御史;行政系统的中央户部、地方的布政使等。

因为,本身是多头管理,屯田的军粮储备,也是户部、兵部、工部都有自己的粮库,例如管理的内库有十个,户部六个、工部三个、兵部一个。

同样,中央南京也要有自己的军储仓、地方也要有。

在1370年时,全国各地共有军储仓、屯田仓22。

屯田仓更多,由此,保证了军事供给,纵兵抢掠的事情已经并不多见,对其处罚也越来越大。

网络配图 (2)朱元璋对于屯田的支持 1376年,宋纳根据历史上的军屯经验教训和朱元璋政权的实际操作经验写出了《守边策略》,边军军屯和营吞两种形式形成了制度。

边军军屯就是边防要地的屯田、营屯就是各地区卫所的屯田。

营屯在前,度形成之初,就已经有屯田了。

所以,凡卫所附近,有官田必有军屯。

为了支持军屯,朱元璋要求国家不征收军屯的田赋。

如果遇到大仗、天灾等,国家财政还会对军屯进行补贴。

到了洪武二十五年(1387年),军屯才开始被征收田赋。

标准是田五百亩,一年纳粮五十石。

税率是十而税一。

洪武三十五年(其实是建文帝四年)的标准统一:军队自己的军饷十二石,上交国家的余粮为十二石。

税率是百分之二十四。

朱元璋时期对于屯田的支持,保证了军队给养出于军队而不劳民,为此,朱元璋自夸道“朕养兵百万,不费民间一粒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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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在集权程度上制造了历史,他的集权是否成功?

开国改变了以往的君主集权制,将整个国家的权利完全掌握在了自己手中。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封建社会在中国延续了2000多年,它实行高度中央集权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虽然表面上封建社会的君主掌管一切,但仔细观察各个朝代的君主集权程度各有不同。

倘若我们说,中国传统政治是专制的,政府由一个皇帝来独裁;这一说法,用来讲明、清两代是可以的。

若论汉、唐、宋诸代,中央政府的组织,皇权、相权是划分的。

其间比重纵有不同,但总不能说一切由皇帝专制。

这是国学大师先生在其《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的原话。

在他看来,明清之前的诸代,并不能称得上皇帝专制,因为之前的皇权和相权是有所划分的(尽管期间的比例不同),而开国皇帝朱元璋则改变了这种局面,把整个国家的权力完全集中到自己手中。

在某种程度上,我们确实可以认为朱元璋在集权的程度上创造了历史。

但是,这种集权的成败并不能只看形式,而不看内容,不能只看短期的状况而忽视长时间的洞察。

宰相制的废除与内阁制的产生 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以宰相谋反为由,将其伏诛,并永久性地废除了宰相一职。

自此,从秦王朝(公元前221年)统一开始算起到朱元璋废除为止,持续了一千六百余年的宰相制度就此告终了。

其实,关于,很多学者都已经做过相关论证:朱元璋杀胡惟庸是假,而他的真正意图是废除威胁皇权的相权(而且这个过程是朱元璋一步步逐渐完成的),让自己的权力死死地攥在自己手里。

但是,由于每天机务太多,他根本忙不过来,于是就效仿古代三公建立了四辅官制度。

但是,四辅官由于人员能力和职能分配等方面的问题,根本起不到辅助朱元璋的作用,一年多就被撤销了。

这就为内阁制度的产生提供了契机。

同年(1382年),朱元璋仿照制度,设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其中邵质、检讨吴伯宗、宋讷、典籍吴沉分别为四处大学士。

之后,又置文华殿大学士,征耆儒鲍恂、余诠、张长年等人担任。

这就是内阁的雏形。

即位之后,特派解缙、胡广、等入午门值文渊阁,参预机务,称为内阁。

内阁制度至此建立。

内阁制度经过宣德的发展之后到嘉隆时期达到顶峰,先有夏言、、和,之后首辅嫣然就是以宰相自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除了宰相还能有谁? 我们承认朱元璋的后世子孙确实遵照祖制没有设置宰相制度,但是,实际上内阁制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了宰相制的另一个版本。

在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认为朱元璋的集权在中央方面的表现是失败的。

三司制的设立与督抚制的产生 其实,废除宰相制并非朱元璋一时的,而是经过他深思熟虑的。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这之前,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下令把行省机构改成三司并立各负其责。

本来行是中书省下的一个分支机构,遇到事情也是向中书省负责,但是现在是对皇帝和负责,那么中书省在地方上的权力就被集中于六部于皇帝之手。

本来一省的事务由行中书省一个机构负责就行了,可是,朱元璋废除行中书省,改为三司之后,由于都是封疆大吏,相互制约,不相统属,凡省内重大政事均由三使会议,并上报中央部门,方可推行。

朱元璋的主观愿望是美好的,但是,三司制自身也存在着缺陷:在一省之中,由于缺乏集中统一的、强有力的领导,因而地方上的很多政事,特别是一些紧急的大事,往往会因为有关方面的相互扯皮,相互推诿,或者力不从心而不能及时地获得妥善处理。

这是朱元璋始料不及的,而总督巡抚制度,正是为了弥补地治的这一缺陷而产生、发展的: 明初以十五布政使司分治天下……盖以地大物众,法令滋彰,三司谨奉教条,修其常职,而兴利除弊,均赋税,击贪浊,安善良,惟巡抚得以便宜从事……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三司中的布政使的民政、财政,按察使的司法、刑事等都开始由巡抚接手,而随着时间的发展和省内动荡的出现和边患的加剧,巡抚也开始接管卫所负责军事。

关于总督制的产生,《春明梦余录》曾这样记载: 正统而后,或变生于腹里,或衅于边陲,而诸边诸省一时辅臣多不能振联属之策,兴逃罪之师,保境以自全,撄城以自守,直为是颤颤尔!……而各省抚臣,皆相视而莫能救,必设总督而后能平之。

于是,、周忱,、、、等一批巡抚、总督随着社会状况的复杂与恶化不断涌现出来。

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总督是巡抚的扩大化,有些巡抚后来也被提拔为总督。

但是,不论是巡抚还是总督,它们的设立和朱元璋废行省而设三司关联紧密。

可以说,正是由于三司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甚至不可收拾,才导致了督抚制的产生。

因此,我们可以说,朱元璋在地方上的集权措施也以失败告终。

总结 综上所述,朱元璋的集权主要体现在中央和地方两个方面:在中央方面,朱元璋废除了延续一千多年的宰相制,他废除了以宰相为首的中书省,改为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

但是,在废除宰相制之后,他又无法“日总万几”,于是他先是创立了“四辅官制度”,后又为“内阁制”的萌芽与产生奠定了基础。

而随着内阁制的不断发展,实际上它已经演变成宰相制的另一个版本。

在地方方面,朱元璋废除了行中书省,设置了布政使、按察使和都指挥使为代表的三司,他们不在关白中书省,而是直接向六部和皇帝负责。

但是由于三司之间,相互节制而不相统属,导致缺乏集中统一的、强有力的领导,为了克服这一缺陷,巡抚和总督相继产生。

这样看来,朱元璋不管是在中央的集权,还是在地方上的集权,从短期来看貌似成功但实际上随着时间的发展都被证明是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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