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问百科解读】
t1">1994年,有人在一个草丛中发现了两个塑料袋子,翻开袋子后大惊失色,里面竟然有一只人腿!在短暂的惊慌后,路人镇定下来给警方打了电话,这一起案件也引发了社会的广大关注,究竟是谁做出如此残忍的事情?
由于那时候的侦查手段并不高,很多侦查技术还没有出现,警方始终没有找到新线索。
令他们无奈的是,1995年,新线索出来了,新的受害者也出现了。
第二起案件也就是一个被分尸的人,警方将尸体进行拼接,去发现了缺少头颅和胸部等器官。
如前文所言,那时候的刑侦技术并不高,无奈之下警方只能对这具尸体进行相貌特征的分析,经过多方面的努力,警方发现这一次的受害人年龄在32岁左右,身高1.78米左右。
他们将这一信息发布在各个平台,终于一个姓董的老人出现了。
据老人说,他的儿子是一个干警,通过一家信息中心的婚介所认识了一个叫做任秀娥的女人。
警方抓住线索去到了董大庆家中,这才方发现他家里凌乱不堪,甚至还有还有大量的血迹,令在场人员寒毛直竖的是,现场有很多骨头残渣,是分尸时留下的东西。
经过检测,警方确认了第二起案件的受害人是董大庆,而任秀娥也被化为重点嫌疑人。
虽然任秀娥犯下了大罪,但是她并没有完好地隐藏起自己,经过调查,警方抓捕了这个女人。
原来她是桦川县人,本名并非任秀娥,而是马艳红。
马艳红出生于1987年,自小貌美,1993年时和丈夫离婚,两人养育了两个孩子。
她之所以杀害董大庆,是因为她家境贫寒,与董大庆在一起的日子里,后者常常念叨自己有两万块钱,到时候用来结婚。
马艳红听了之后起了贪念,便将董大庆残忍地杀害了。
而第一起案子同样也是她犯下的,那时候她刚来到佳木斯市不久。
房东徐学礼来收租,马艳红装得楚楚可怜,前者见她生活这么窘迫,不仅没有收房租,反而还拿出了200元给她缓急。
就在他拿钱出来的时候,马艳红发现了徐学礼包中厚厚一摞现金,此时她心中已经起了贪念。
徐学礼告诉她,他们一家第二天要去外地,希望她能帮忙看看家里。
马艳红见状,以感谢为由在家中做了一顿饭请他们吃,那时候的徐学礼没想到自己帮助的是一个恶魔,吃了这顿饭他们一家三口将永远地消失在世界上。
被抓前的马艳红不仅谎话连篇,被抓后同样如此,她告诉警方,她有一个姓王的同伙,没想到警方刚好发现有一个姓王的在逃犯,为了抓住他,警方不得不拖延了马艳红被处以死刑的时间,直到1998年,马艳红才被处以死刑。
听到消息的那一刻,这个女魔头泪如雨下,她想再看看自己的孩子。
事实上,如果马艳红好好工作,不会走到这个地步,她为了钱,不惜伤害了四条人命,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马艳红最终还是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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