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继承有效吗(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4-09-24 点击数:
简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继承 我爷爷奶奶生前在农村有一套自建房屋,当时只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

想问一下在所有人都放弃遗产的情况下,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换成我父亲的名字吗?如果不能更换,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不是也不能归到我父亲的名下。

谢谢赐教。

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

【千问解读】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继承我爷爷奶奶生前在农村有一套自建房屋,当时只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

想问一下在所有人都放弃遗产的情况下,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换成我父亲的名字吗?如果不能更换,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不是也不能归到我父亲的名下。

谢谢赐教。

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依《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与作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精神,宅基地属于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审批无偿取得,类似于划拨国有土地,而对于划拨国有土地,国家土管局国土函字(97)第96号《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最高人民法院法经(1997)18号函的复函》中明确认定“对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当事人自有财产……”明确规定不属于个人,自然不属于个人遗产。

因此,对于类似性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亦不能认定为遗产为宜。


又例如,我国《继承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均明确规定只有承包地的收益能继承,而承包只是表述为“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未赋予继承权。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算谁的

很多人在农村会购买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那么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算谁的?下面随我一起来看一下。



一、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算谁的

1、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使用证上写的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



2、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不可以转卖或者出租给别人来从事不是农业范围的活动,简而言之,就是你农村的房子是不可以卖给别人来开商店或者买衣服之类的商业活动。



3、如果你买了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那么很遗憾的告诉你,你的交易不合法,将来如果碰到拆迁等一系列情况,你得不到一点赔偿,还会形成交易纠纷。



4、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使用年限还没有确切的规定。



二、什么是宅基地

通俗的来讲,宅基地就村里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对村里的集体土地的一部分享有所有权。

你可以在上面建房子,并不受限制。

但是一旦你搬出村子了,这个宅基地是不可以带走的,那么你也就不能再享有这个权利了。



三、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是否可以继承或转让

1、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当然是能够继承的。

同一个家庭的成员,可以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就可以继承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



2、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当然是可以转让的。

但是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转让的对象必须是本村的农民,而且是没有房子和宅基地的。

举一个例子,一个城市的商人想让你将房子转让给他,其实这里是不可以转让的,即使转让了,也不受法律保护。

后面如果发生纠纷了,也难以解决。



我总结: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使用证上写的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但是房子可以继承,但是不可以随便的转让。

住宅用地土地使用证,可以作为遗产吗

住宅用地土地使用证不可以作为遗产。


从土地的性质来看,居民享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使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居民本人及其同住亲属死亡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所有权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农村宅基地买卖的流程
1、宅基地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

宅基地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6、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个人享有,农民买卖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随着转移,此时,宅基地的转让是有效的,只是农民转让、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不能再另外申请宅基地;
7、一般认定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是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也就是说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村宅基地买卖也是合法有效的。


综上所述,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是不可以继承的,不过土地使用证上的房屋是可以进行继承的。

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个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所以不可以继承;但是房屋个人是有所有权的所以房屋可以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集体土地使用证到期了能继承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 是不可以继承的。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因此,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实际上不可以继承,但可以继续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土地整治工程专业有哪些学校 全国共计16所大学名单汇总

全国开设土地整治工程专业的学校有中国农业大学、长安大学、河海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东北农业大学等,共计16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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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有哪些学校 全国共计108所大学名单汇总

全国开设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学校有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吉林大学等,共计108所大学。

其中包含107所本科、1所专科;98所公办、10所民办。

圆梦小编将在下文为2025年高考生展示:全国各省市区开设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大学名单一览表。

一、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有哪些学校1.浙江大学(浙江杭州)2.中国人民大学(北京)3.武汉大学(湖北武汉)4.四川大学(四川成都)5.吉林大学(吉林长春)6.中国农业大学(北京)7.东北大学(辽宁沈阳)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9.长安大学(陕西西安)10.河海大学(江苏南京)11.华中师范大学(湖北武汉)1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13.西南大学(重庆)14.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徐州)15.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南昌)16.华侨大学(福建泉州)17.湖南师范大学(湖南长沙)18.浙江工商大学(浙江杭州)19.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咸阳)20.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广州)21.华中农业大学(湖北武汉)22.南京农业大学(江苏南京)23.海南大学(海南海口)24.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呼和浩特)25.安徽财经大学(安徽蚌埠)26.浙江财经大学(浙江杭州)27.广西大学(广西南宁)28.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广州)29.广东财经大学(广东广州)30.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石家庄)31.天津工业大学(天津)32.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太原)33.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呼和浩特)34.昆明理工大学(云南昆明)35.成都理工大学(四川成都)36.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37.沈阳建筑大学(辽宁沈阳)38.重庆工商大学(重庆)39.天津商业大学(天津)40.石河子大学(新疆石河子)4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长沙)42.黑龙江大学(黑龙江哈尔滨)43.河南理工大学(河南焦作)44.四川农业大学(四川雅安)45.中南民族大学(湖北武汉)46.重庆理工大学(重庆)47.贵州大学(贵州贵阳)48.安徽师范大学(安徽芜湖)49.河北农业大学(河北保定)50.安徽建筑大学(安徽合肥)51.兰州财经大学(甘肃兰州)52.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福州)5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湖北武汉)54.河北地质大学(河北石家庄)55.湖南农业大学(湖南长沙)56.天津城建大学(天津)57.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长沙)58.广东海洋大学(广东湛江)59.湖南工商大学(湖南长沙)60.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广东珠海)61.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呼和浩特)62.山东建筑大学(山东济南)63.广西财经学院(广西南宁)64.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合肥)65.江苏师范大学(江苏徐州)66.沈阳农业大学(辽宁沈阳)67.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呼和浩特)68.河南农业大学(河南郑州)69.东华理工大学(江西抚州)70.山东农业大学(山东泰安)71.山西农业大学(山西晋中)72.西南林业大学(云南昆明)73.江西农业大学(江西南昌)74.太原师范学院(山西太原)75.湖北科技学院(湖北咸宁)76.南宁师范大学(广西南宁)77.曲阜师范大学(山东济宁)78.云南农业大学(云南昆明)79.新疆农业大学(新疆乌鲁木齐)80.河南城建学院(河南平顶山)81.西华师范大学(四川南充)82.甘肃农业大学(甘肃兰州)83.黄冈师范学院(湖北黄冈)84.洛阳师范学院(河南洛阳)85.贵州财经大学(贵州贵阳)86.韶关学院(广东韶关)87.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贵阳)88.咸阳师范学院(陕西咸阳)89.青海民族大学(青海西宁)90.吉林农业大学(吉林长春)91.青岛农业大学(山东青岛)92.玉溪师范学院(云南玉溪)93.怀化学院(湖南怀化)94.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河北保定)95.池州学院(安徽池州)96.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江苏镇江)97.重庆财经学院(重庆)98.安顺学院(贵州安顺)99.广州华立学院(广东广州)100.保定理工学院(河北保定)101.西昌学院(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102.贵州师范学院(贵州贵阳)103.辽宁财贸学院(辽宁葫芦岛)104.昭通学院(云南昭通)105.合肥经济学院(安徽合肥)106.贵州黔南经济学院(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07.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山东济南)108.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四川成都)根据上文可知,湖北省开设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大学有: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广东省开设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大学有:广东工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安徽省开设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大学有: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圆梦小编建议大家:根据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开设大学的档次级别、所在省市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报考!最后还要提醒2025年高考生:在新高考省份,土地资源管理专业100%的大学都要求学生的选考科目为“不提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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