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太后太后对光绪帝王最宠爱的珍妃做了什么?

慈禧太后再次置国家于不顾,只顾自己性命地选
【千问解读】
慈禧太后再次置国家于不顾,只顾自己性命地选择了逃亡。
而在开始逃亡之前,慈禧太后还不忘处死心爱的妃子,这让光绪皇帝非常痛心。
网络配图 珍妃肌肤胜雪,白皙无瑕,五官清秀俊美,而且聪明伶俐,性格开朗,很得光绪皇帝喜爱。
珍妃入宫时,不过十三岁,因年龄还小,不懂与人相处,渐渐得罪了皇后,这基本等于得罪了其姑姑慈禧。
所以慈禧一直在等着拿下她的借口。
而珍妃却不知如何为人处事,她人虽小花钱却大方,还常去打赏身边的人,以至用度不足,又不会节省,她遂想了一个办法,就串通,恃宠多次受贿卖官。
因为有利可图,当时太监中最有势力的数人均染指其中。
慈禧知道后立即当面拷问珍妃,并让人从其住处搜获记有其卖官收入的一本账本,于是在光绪二十年甲午(1894年)十月,光绪帝奉慈禧皇太后懿旨,将、珍妃著降为贵人(第七等),“以示薄惩”。
根据清宫档案记载,证实珍妃在十月二十八日这天遭到了“褫衣廷杖”,即扒去其衣服用粗棍打,皇妃遭此惩处,这在有清一代是极为罕见的,可见慈禧太后治人的凶狠手段。
据说皇帝的老师翁同龢曾在慈禧面前为珍、瑾二妃求情,建议缓办,但遭到拒绝。
结果,不仅珍妃受到惩处,连瑾妃也受到妹妹的牵连。
之后,珍妃被幽闭于宫西二长街百子门内牢院(也就是常说的“冷宫”),从此与光绪隔绝,不能见面。
据说在降珍、瑾二妃为贵人的前一天,光绪帝在给慈禧请安时,慈禧铁青着脸,不理睬他,光绪帝竟在地上跪了两个多小时。
最后慈禧恶狠狠地说:“瑾妃、珍妃的事,你不管,我来管。
不能让她们破坏家法,干预朝政。
下去吧!”网络配图 后来八国联军入侵,慈禧准备逃到西安,决定临走前处死珍妃。
至于珍妃是如何被慈禧害死的,据《晚清宫廷生活见闻》中一位叫王祥的太监是这样描述的:“王祥那个时候才二十几岁,他清楚地记得,庚子年七月二十日,宫里的,西太后和光绪皇上都改变了装束,就要逃出宫了。
就在这当儿,她亲自率领瑾妃和御前首领太监崔玉贵,王德环到了宁寿宫,把珍妃从三所(囚禁珍妃的住所)里提了出来。
珍妃在这里不知道已经受了多少折磨。
她被提到西太后跟前,我们从门缝里看到她战战兢兢,憔悴的样儿。
西太后究竟和她说了些什么,王祥没有听见。
后来在场的太监们传说,西太后对她说,现在太后同皇上就要离京了,本来想带她走,但是的年月,万一洋人入宫,出了什么事,丢了皇家的体面,就对不住祖宗了,让她赶快自尽。
还听太监们传说,珍妃对西太后说,皇上应该留在北京,但是还没等珍妃说明道理,西太后就冷笑了一声,抢白她说,“你死在眼前,还胡主张什么。
” 这些传说是不是实情,王祥说不能判断。
当时王祥从门缝里只看到珍妃跪在西太后面前,哀求留她一条活命,口里不断呼叫“皇爸爸,皇爸爸,饶恕奴才吧!以后不再做错事了!”西太后气狠狠地呼喝:“你死去吧!” 珍妃说:“我没有应死的罪!” 老太后说:“不管你有罪没罪,也得死!” 珍妃说:“我要见皇上一面,皇上没让我死!”网络配图 太后说:“皇上也救不了你,把她扔到井里头去。
来人哪!” 在场的人,有的眼里流着泪,像木鸡似得呆站着,大概谁也不忍下手。
西太后怕时间耽搁久了,就接连着喊叫快点动手。
崔玉贵走上前去,和王德环一起把珍妃扯过去,连挟带提地把她丢到了井里去。
珍妃临危前,王祥还听到她呼唤“李安达,李安达!”安达是对太监的尊称。
这是珍妃呼唤李莲英,求他救救她。
但李莲英并没有动,西太后慈禧就是这样残酷地把珍妃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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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第一个反对“刑讯逼供”的帝王是哪位?
该行为严重地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为此,我国刑法中规定了刑讯逼供的罪名。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刑讯逼供是一种与人类文明背道而驰的野蛮行径,不仅是对犯罪嫌疑人精神和肉体上的严酷摧残,更是对无罪之人的人格和尊严的极端践踏。
在中国,刑讯逼供起源甚早,周代已见于典籍:“仲春之月……母肆掠,止狱讼。
”郑玄注曰:“掠,谓捶治人。
”“肆掠”,就是指现在刑讯。
建立以后,深受法家思想熏陶的,“专任刑罚……昼断狱……”。
作为刑罚的一个重要方面,刑讯制度也有了很大发展。
《秦律》规定:“能据供词追问,不用拷掠而明案的是上策;用考掠而不得案情的是下策”。
根据这一原则,又对刑讯做了进一步规定:“凡讯狱,必先尽听其言而书之……更言不服,其律当治者,乃谅(笞掠)”。
当时虽然不提倡拷讯,但《秦律》在另一法律问答中已列举出“大痍”,即囚犯经刑讯后,肢体将断不能行走,须长官令人扶回的谓之“大痍”。
既然作为刑讯的一种事实状态已明文列出,秦拷讯之盛也就可想而知。
西汉时期,因为统治阶级内部倾轧而用刑讯的记载不绝于书。
汉初,对预谋行刺的贯高“榜笞数千,刺身,身无可击者”。
廷尉杜周曾经毫不掩饰地说:“不服,以掠笞定之。
”此语出自主刑大臣之口,不但说明刑讯的合法化,而且使得法吏上下相胥,皆以苛酷为能,拷囚之时,极尽残忍。
虽然废除“肉刑”,但刑讯逼供依然普遍,以至到了时,酷吏刑讯断狱成风。
一直把拷讯作为治狱的基本方法。
明帝时,楚王刘英被告谋反,刑官就用极残忍的手段对其属吏逼供,“诸吏不堪痛楚,死者大半,唯续、宏、勋掠考五毒,肌肉消烂。
”这种血腥的场面,还是发生在“显宗以亲故不忍穷究”的情况下。
试想在当权者认为“需要穷究”的情况下,在对待“非亲非故”的普通百,那刑讯之苛酷,真不知会惨烈到何等境地。
事实上,东之后,朝庭就大量起用酷吏。
王吉,“性残忍……夏月腐烂(人犯因刑讯而肉体糜烂)则以绳连其骨,见者骇然。
”周纺,“人有犯其禁者,率不生出,吏人及羌胡畏之。
”就是此人,后来“以威名迁齐相,亦颇严酷,专任刑法。
”在东汉,有王吉、周纺之流的“活阎王”充斥司法领域,东汉拷讯之酷,司法之黑暗也就不难想像。
章帝刘坦曾在诏书中引《律》曰:“掠者唯得笞榜立。
”此律即东汉的通行法律。
但用何方法,用何刑具,用刑到何种程度,法无明定,而由法吏率意为之。
可见秦汉之际是刑讯的随意性时期,因而具野蛮性和残酷性。
魏晋之际,魏据《汉律》立法,名曰《魏法》,包含“系囚”、“鞫狱”、“断狱”三章。
晋文帝时,“令定法律,辨囚律为告劾、击讯、断狱。
”可见两朝已有了刑讯的专论。
但由于两律皆已失传,故具体内容无从察考,不过可从见诸典籍的个案中窥出一些端倪。
曹魏时,尚书令为下狱的太尉杨彪向法吏满宠说情,“嘱宠但当受辞,勿加考掠。
宠一无所报,考讯如法。
” 在南朝,刑讯也逐渐规范化。
宋时,“建康县考囚,或用方材压额及踝胫”,即后世的“压杠子”。
当时有一名叫奚显度的小吏对怠工民工常法外施行。
以至于流传着:“宁得建康压额,不能受奚度拍”的民谣,说明在存在拷讯的时代,刑讯规范化总比滥施刑讯好得多。
齐时,多沿用宋时的律法。
梁时,“凡系狱者,应加测罚。
”《刑法志》解释为:“立测者,以亡为垛,高一尺,上圆劣容两足立;鞭二十,笞三十讫,著两械及扭,上垛,一上测七刻。
”即先抽鞭子,打棍子,然后带械站跺,迫囚招供。
鞭打多少,带何刑具,罚站地点时间,皆有法律明示。
陈时,刑讯沿用梁朝的“测囚法”。
由于鞭笞之后又罚长站,此法引得当时不少开明人士的批评。
都官尚书周弘正感叹道:“重械之下,危堕之上,无人不服,诬枉者多。
”有鉴于此,主刑大臣范泉在修订律令时,对“立测”法有所改进:“分其刻数,日再上。
”即将囚犯罚站时间缩短,隔日限时而站。
变动虽小,但无疑也是一种进步。
在北朝,由于掌权的鲜卑族是由奴隶制直接过渡到封建制,因此部落式的野蛮刑罚曾广为施行。
世宗时,广用酷吏:“卢斐,性残忍……为相府刑狱参军,无问事之大小,考掠过渡,于大楱车辐采死者非一”。
“毕义云,专以车辐拷掠,所获甚多。
”文宣帝时,“有司折狱,又皆酷法,讯囚则用车辐……又立之烧犁耳上,或使以臂贯烧车,既,皆致诬服。
”北魏献文帝都不得不承认:“理官鞫囚,杖限五十,而有习欲免之,则以细捶,欲限之,则先大杖,民多不胜而诬引,或绝命于杖下。
” 隋初统治者(541年-604年)宣布:“尽除苛惨之法”。
根据前朝旧律修订刑律,“沿革轻重,务取平允”,并废除了前代枭首、车裂、宫刑、鞭刑等酷刑。
隋文帝下令:废除前代的“审囚酷法”,禁止对囚犯“屈打成招”,反对“刑讯逼供”。
据《隋书·刑法志》记载,讯囚的数量,刑具的规格,施刑的主体、对象,以及行讯过程中不得更换法吏都有具体明确的规定。
同时,对前代八十一条死罪、一五零条流罪、千馀条徒、杖等酷刑以及灭族等都一概废止。
制定修订了简要的刑律,并基本上被唐、宋至清各代所沿袭。
隋文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公开反对“刑讯逼供”的,他深刻吸取了历朝历代灭亡的教训,勤劳思政,励精图治,实行开明统治,不断减轻刑罚,在各朝旧律的基础上,制定修订了简单明了的《开皇律》,废除了一些的酷刑,规定了“有期徒刑”的年限,规定了“死罪不得专决,悉移大理寺覆按”,由专门的司法机关负责审理,对犯人处置采取审慎态度,而不是,有效地防止了冤案的发生。
隋文帝对法律的一系列改革,使法律减轻了残酷性和野蛮性,他的这种思想和做法,不但在当时具有非常进步的现实意义,而且在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上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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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时候老爷对丫鬟动手动脚,丫鬟该如何办?
从很多文学作品中,我们不难看出,丫鬟在古代的地位是相当低的。
那么,就会有人问,万一男主人对这些丫鬟们动手动脚,她们能拒绝吗? 《》中第六回“初试云雨情,一进荣国府”中写的贾宝玉初试云雨,就是在他的贴身丫鬟身上试的。
一般情况下,丫鬟是没有权利抵抗的。
因为在一个大家庭里,男主人就和一样,拥有绝对的权利,假如男主人看上了哪个丫鬟,随时都可以拉她行房,丫鬟也只能答应,很多时候,如果能够成为男主人的“屋里人也是走向富贵的一条好出路,对于丫鬟而言,呢? 如果丫鬟抵抗或逃走,在古代历朝的法律上都规定,主人可以对奴婢非刑拷打,任意虐待,这都是封建社会对人性的一种亵渎。
看来还是现代社会好,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
女人不仅摆脱了洗衣做饭的保姆形象,更是踏上社会,可以从事各种职业,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随机文章Insei:古代日本的隐秘政府小行星带最大的小行星灶神星,直径525公里曾被两次撞击菠菜法则的意义,能明确责任减少矛盾(生活中可以减少夫妻误解)揭秘国外天体浴场,十个天体浴场让您找到目不暇接(宅男好去处)长江源头在哪里图片,长江尽头东海(因蛟龙作怪最终将水引入东海)迷案在线 mazx.cn本站内容大多收集于互联网,内容仅供娱乐,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本站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