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第四组举报受理方式公告

作者:小千 更新时间:2024-11-18 点击数:

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第四组举报受理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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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解读】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11月14日至25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第四组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开展考核巡查。

进驻期间,考核巡查组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寄邮箱等举报途径,受理涉及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隐患的举报和反映,举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

请广大干部群众客观真实反映兵团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隐患线索。

举报电话:15011244461(工作时间10:00至14:00,15:30至19:30)。

电子邮箱:BT2024KHXC@mem.gov.cn。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兵团应急管理局,邮编830002。

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考核巡查组第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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