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国考明日开考,这些事项要注意

【千问解读】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和
2025年度中央机关
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
(海南考区)考前公告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和2025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定于11月30日至12月1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笔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1月30日
14:00-16:00
专业考试
12月1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7:00
申论
(二)2025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1月30日
9:00-12:00
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A类)
案例分析(B类)
二
准考证打印时间
(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
11月25日0:00—12月1日15:00
(二)2025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
11月26日8:00—11月30日17:00
三
笔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纸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面的“考试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
(二)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文字材料带入考场。
(四)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
(五)开考后,答题卡均不予更换。
请考生小心填涂,保持答题卡平整、干净,请勿折叠。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七)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不能损毁试卷、答题卡。
(八)“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等规定进行处理。
(九)“2025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考生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根据《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刑法修正案(九)》等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1.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2.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附
件
附件1
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公务员录用工作的公平公正,严把公务员队伍入口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务员录用中报考者和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三条 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四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和考试机构以及其他相关单位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第二章 报考者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第五条 报考者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第六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三)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四)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七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二)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三)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四)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五)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六)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八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二)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三)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四)使用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五)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六)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九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
作答内容雷同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第十一条 报考者在考察、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等环节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以及其他妨碍相关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实施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第十二条 报考者应当自觉维护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
(四)通过搞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谋取考试资格、录用机会、经济利益以及其他不当利益的;
(五)购买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六)其他扰乱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的行为。
第十三条 报考者在公务员录用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报考者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应当将其违规违纪行为和处理结果通报所在单位。
第十四条 试用期间查明报考者有本办法所列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取消录用并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理。
任职定级后查明有本办法所列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理。
第十五条 报考者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用信息共享等管理。
第三章 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一)不按照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位要求进行录用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和程序录用的;
(三)未经授权,擅自出台、变更录用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录用工作中徇私舞弊的;
(五)发生泄露试题、违反考场纪律以及其他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
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一)泄露试题和其他录用秘密信息的;
(二)利用工作便利,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录用工作有关资料的;
(三)利用工作便利,协助报考者作弊的;
(四)因工作失职,影响录用工作正常进行的;
(五)其他违反录用工作纪律的行为。
第四章 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程序
第十八条 报考者的违规违纪行为被当场发现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并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如实记录违规违纪事实和现场处置情况,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签字,报送负责组织有关工作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
第十九条 对报考者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报考者拟作出的处理决定以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报考者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对报考者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第二十条 对报考者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决定书,采取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或者公告等方式送达。
对给予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处理的报考者,限制报考的日期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报考者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 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由相关单位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办理。
工作人员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理不服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等。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报考者和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有干扰公务员录用秩序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四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录用中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一、笔试期间,应试人员违反考场规则或有下列行为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一)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特殊标记的;
(二)未在规定的考场和座位上参加考试的,或者未经监考人员许可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三)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听监考人员警告的;
(四)偷看他人答题,或者有意给他人抄袭的;
(五)夹带资料,偷换试卷,传递纸条或其他物品的;
(六)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隐瞒真实情况或伪造证件者;
(七)由他人冒名顶替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八)未按规定,携带笔试禁用的电子设备和其他工具至座位的;
(九)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参考资料、答题卡的,或将试卷、答题参考资料、答题卡及其他考试用纸张带出考场的;
(十)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十一)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监考人员、其他应试人员,威胁他人安全的;
(十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的,应试人员的作答无效,按零分处理。
(一)未在答题卡规定位置上答题的;
(二)未用规定作答工具答题或涂答题卡的;
(三)用汉语以外语言文字作答的(试卷中特别指明的除外)。
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第二十三、第二十五条
二十三条、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海南考试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刘阳秀
内容审核:林叶
值班总监:黄敏
值班主任:李国栋
值班总监制:程旺
动物医学专业就业方向:第3个考公务员最容易,第1个创业最赚钱
一、动物医学类专业:就业优势分析第一梯队:高需求+赚钱快动物医学专业宠物经济爆发,猫狗看病比人还贵,宠物医院月入1W+;还能去养殖场当兽医或考畜牧局公务员。
适合喜欢动物、能忍受脏累(比如处理排泄物/手术)。
动物药学专业宠物药利润高(比如驱虫药),兽药企业(如硕腾)疯狂招人;竞争比人用药行业小,化学/生物好的学生吃香。
适合理科成绩好、不想卷“人医”相关专业的学生。
第二梯队:体制内稳+竞争小动植物检疫专业海关公务员对口专业,查走私冻肉、检测进出口农产品;二本就能考,竞争比普通公务员小。
适合想进体制内、能坐得住实验室的文科/理科生。
兽医公共卫生专业疾控中心铁饭碗,管禽流感、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疫情后国家重视,岗位增加。
适合对公共卫生感兴趣、愿意学流行病学的学生。
第三梯队:小众但刚需专业实验动物学专业医药公司养小白鼠做实验,硕士起步年薪15W+;适合能接受枯燥科研的学生。
适合想搞科研、耐得住寂寞、计划读研的学生。
中兽医学专业用针灸/中药治动物,马术俱乐部、特色宠物诊所小众需求;家里有兽药厂或诊所资源更佳。
适合对传统医学感兴趣、有家庭资源的学生。
二、决策建议动物类专业“越贴近宠物越赚钱”(如宠物医生),但要做好“脏累+夜班”准备;若想轻松,瞄准检测类/体制内岗位(如检疫、疾控),薪资普通但稳定。
1、想赚钱/创业选动物医学(开宠物诊所,月入1W+)或动物药学(进外企药厂)。
2、求稳考公优先动植物检疫(海关岗位多)或兽医公共卫生(疾控中心)。
3、理科成绩好冲动物药学(化学/生物强项更吃香)。
4、避坑提醒中兽医学:就业面窄,除非有特殊资源(如家族兽药生意),否则慎选。
实验动物学:本科难对口就业,需读研且工作内容单一。
物化生能进国家电网吗?新高考物化生可以考公务员吗?
一、物化生能进国家电网吗?物化生选科的考生在大学毕业后是能进入国家电网的。
根据国家电网2023年发布的各地区招聘需求:1.国电总部、华北分公司、华东分公司、华中分公司、西南分公司只招收硕士学历及以上。
2.国电的东北分公司只招收硕士学历及以上,但隶属于国网子公司的云峰发电厂、太平湾发电厂以及检修公司,这部分公司会招收电工类、电子信息类的本科毕业生以及少量的金融类本科毕业生。
3.北京、湖南、四川等各省份的国家电网子公司均招收电工类和电子信息工程的本科毕业生;少量招收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土木工程、法学等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以浙江省国网子公司招聘要求可知:想要报考国电的岗位,最好是电工类专业的毕业生。
根据选科指引可知:所有本科高校的电工工程专业均要求报考考生的选科为物理和化学两门科目。
物化生选科的考生作为纯理科科目考生,是完全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
二、新高考物化生可以考公务员吗?新高考物化生选科的考生是可以报考公务员的。
公务员的岗位很多样化,物化生考生在毕业后能够报考的公务员岗位也非常多。
因为物化生是典型的理科科目,所以很多有专业要求的岗位,物化生考生都能够报考。
除此之外,物化生考生还能够报考没有专业要求的公务员岗位。
以2023年四川省公务员招录本科学历的岗位为标准:可以得知,除了不限制专业的岗位,大部分岗位都是要求考生是工学类、理学类的应届毕业生。
而物化生选科的考生作为纯理科考生,在志愿填报时,能报考的专业也大多属于理工类专业,刚好与岗位要求相匹配。
综上所述,物化生选科的考生,在大学填报专业时的选择就非常多样化。
如果考生想要在未来进入国家电网工作,那么填报电气工程类的专业和电子信息类的专业,在未来公司招录时最有优势。
如果选择填报理学类和工学类的专业,在毕业后也可以报考相关专业的公务员岗位。
如果不想填报理工类专业,同学们在毕业后,也可以选择报考不限制专业的公务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