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宠物 > 狗狗医疗 >

热带鱼病的预防与医治热带鱼病的预防与医治方法

时间:2023-04-07 02:34 来源:网络 作者: 小千

简介:热带鱼的突眼病怎么治?热带鱼的突眼病防治:1将病鱼捞起来,用有机银液,每日点滴三至四次。2初期,除改善

【千问百科解读】

热带鱼病的预防与治疗热带鱼病的预防与治疗方法

热带鱼的突眼病怎么治?

热带鱼的突眼病防治:

1将病鱼捞起来,用有机银液,每日点滴三至四次。

2初期,除改善水质外,还可在水中放入适量的食盐或海盐,浓度为千分之五左右,并加温至30以上,三天的会有明显的好转。

此时再逐渐换水,两周内将水全部换去,重新调整水质,并增加营养。

3严重时,必须投药医治,用水溶性的抗生素,如青霉素、金霉素,每升水放1--2万单位抗生素,同时升温2--3度。

也可选用低浓度高锰酸钾溶液泼洒或浸洗。

眼球混浊的复原时间约需3--5个月。

在眼球肿胀消除后,就可以减少用药或停止用药,同时须调整水质的状况。

热带鱼怎么用食盐杀菌?

热带鱼盐浴时可使用大盐来治理某些疾病或寄生虫之类的疾病问题。

一:热带鱼加2/100。

有的鱼对盐的要求还要高。

加盐可以医治和防止鱼的肠道疾病,,也可以起杀菌作用。

二:用量,10升水=20斤水放50克盐金鱼,100克盐热带鱼。

医治的话最多放5/100,时间不行超过15分钟。

医治一般都是3/100。

注:鱼没有生病时不要乱加盐,淡水鱼加盐后容易引起体内水分往外渗透,产生鱼体脱水出现死亡。

热带鱼得腐皮病要怎样?

龟龟的腐皮病跟鱼类的白斑病有什么分别?

腐皮病病因:由单孢杆菌引起。

因饲养密度较大,龟互相撕咬,病菌侵入后,引起受伤部位皮肤组织坏死。

水质污染也易引起龟患此病。

症状:肉眼可见病龟的患部溃烂,表皮发白。

防治:首先清除患处的病灶,用金霉素眼药膏涂抹,每天一次。

若龟自己吃食,可在饵料中添加土霉素粉;若龟已停食,可按每千克龟1克的用量用土霉素填喂,然后将病龟隔离饲养。

切忌放水饲养,以免加重病情。

龟恢复后再入池饲养。

轻度腐皮病,最容易发生...

热带鱼眼肿了,怎么医治?

1. 烂鳃病烂鳃病是由粘球菌引起的。

热带鱼患料鳃病后,行动缓慢,体色减退,失去光泽,食欲不振,头部变成黑色,鳃上附有一层粘液和污物,随着病情的进展,外叶鳃丝由鲜红变成白色,鳃丝逐渐腐烂脱落,随着外叶鳃丝的腐烂,内叶鳃丝也开始腐烂。

鳃盖骨内表皮充血,中心骨坏死掉落,再严重时整个鳃盖也开始腐烂,最终导致死亡。

防治方法将病鱼及未患病的鱼同时捞至另一盛有百万分之三的呋喃西林溶液的鱼缸里,放进时,停止喂食1-2天,然后喂少量鲜活饵料,逐步恢复正常喂食。

这种办法比较有效,一般一周左右病鱼可恢复正常。

若有病情较重无法恢复处于良好的状态的鱼,则应扔掉。

原鱼缸用百万分之三的高锰钾溶液浸泡消毒。

2. 赤皮病赤皮病是由萤光极毛杆菌引起的。

热带鱼患赤皮病后体质明显下降,食欲减退,行动缓慢,离群独自在水面游动。

鱼体表面出血发炎,鳞片脱落,鱼体两侧和腹部的鳞片脱落最为严重。

鱼鳃充血。

鳍条腐烂,严重时鳃盖表皮腐烂脱落,鳃盖呈透明状,一周左右即可死亡。

防治方法用百万分之二十的高锰酸钾溶液浸泡鱼及鱼缸、或者用百万分之三的漂白粉溶液浸泡鱼及鱼缸,均可起到消毒杀菌作用。

3. 竖鳞病竖鳞病是由极毛杆菌引起的。

竖鳞病是一种传染性很强的鱼病,但如果热带鱼身体强壮,皮肤未受任何损伤是不会传染这种病的。

热带鱼患这种病以后,整个鱼体表皮粗糙,全身鳞片竖起来,向外张开。

患这种病的鱼还会同时伴有烂鳃,鳍条基部出血等并发症。

病鱼呼吸困难,行动缓慢,食欲减退。

如不及时医治会引起大量死亡。

4.白点病症状:病鱼神情呆滞,常在水流中冲洗或岩上蹭痒,体表布满白色或浅灰色斑点,病鱼出现交互感染和两次感染。

常见的病原体有两种:一是类似于淡水中的多子小瓜虫,病鱼体表呈白点状;一种是卵圆鞭毛虫,病鱼体表呈浅灰色斑点,不易治愈。

防治方法:①将水温捉高到 30℃,寄生虫会因水温升高而导致其胞囊破裂,自动脱离鱼体,这种方法对初次感染白点病的病鱼医治效果较好,但对二次感染的病鱼效果不明显,必须同时用药物浸洗才行。

②将新砖放入尿液中浸泡24小时,晾干后放入水族箱中,10余小时后鱼体上的小白点膨胀,再过10余小时,可见体表的小白点纷纷脱落,效果较好。

③将病鱼浸在淡水中,它由9份淡水和1份海水兑掺形成,浸洗时间0.5秒—2分钟,应注意观察鱼体的适应程度,见鱼呼吸紧张时应立刻移人海水中。

④将10千克海水放入玻璃缸中,加入0.05克硫酸铜,充氧,浸洗病鱼5—8分钟,24小时后可见体表白点脱落。

这种方法对初次患病鱼体效果较好,但对二次感染的鱼体效果不明显。

5.烂鳍烂皮肤病症状:病鱼各鳍残缺不全,体表鳞片脱落,皮肤腐烂并有浅表性溃疡。

发病真相可能是海水观赏鱼彼此间争抢地盘,互相打斗,或者对新水不适应,导致鳍条皮肤受伤,弓J起细菌交互感染,特别是在已有鱼类的水族箱中放入新鱼后,更易出现这种情况。

防治方法:①在10千克海水中放头孢2粒或呋喃唑酮4—5片,浸洗病鱼10—15分钟。

②在10千克海水中,放人0.2克高锰酸钾,浸洗病鱼5—10分钟。

观赏鱼检疫的步骤和方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6号

  出口观赏鱼检疫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出口观赏鱼的检疫管理,确保检疫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出口观赏鱼”是指供出口的以观赏为目的的种用和非种用的海水鱼和淡水鱼。

  第三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国家检验检疫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口观赏鱼的检疫管理工作。

国家检验检疫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口观赏鱼的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出口检疫

  第四条 观赏鱼出口前,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向饲养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提供出口贸易合同、饲养场出具的《出口观赏鱼供货证明》附件1及相关贸易单据等。

  第五条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对出口观赏鱼实施检疫:

  一输入国家或地区无特定检疫要求的,实施临床检疫。

  二输入国家或地区有特定检疫要求的,按输入国家或地区的要求实施检疫。

  输入国家或地区的特定检疫要求须由出口公司书面报请国家检验检疫局审核同意后或与输入国家或地区检疫当局协商同意后,检验检疫机构方可接受报检和实施检疫。

  第六条 经检疫合格的出口观赏鱼,由检验检疫机构按有关规定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或换证凭单;要求出具检疫证书的,同时签发检疫证书。

  第七条 经饲养场、中转包装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检疫合格的出口观赏鱼在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辖区内的中转包装场暂养后出口的,由饲养场、中转包装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动物卫生证书》并注明“仅限于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换证或重新报检用”。

货主或其代理人应持原饲养场、中转包装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其辖区内的中转包装场。

  在中转包装场停留不足15天出口的,经检验检疫机构现场检查合格后签发货物出境通关单;超过15天的应重新报检,由检验检疫机构按规定实施检疫。

  第八条 换证凭单、检疫证书中均应标明出口公司名称、饲养场或中转包装场名称、地址和注册编号、出口观赏鱼的品名、数量、规格和包装箱种类、数量和编号等内容。

换证凭单或检疫证书中应证明出口的观赏鱼经临床检疫未发现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临床症状;输入国家或地区有特定检疫要求的,还应证明符合其特定检疫要求。

  第九条 观赏鱼在出口装运前,应调入循环过滤水池或清水池贮养,停食3至5天后方可包装出口。

  第十条 出口观赏鱼的内外包装物应是全新和无破损的。

包装外表应标明出口公司全称、饲养场名称和注册编号、出口观赏鱼的品名、数量、规格和包装箱编号等内容。

来自不同饲养场的出口观赏鱼、不同品种应分开包装。

  出口观赏鱼包装用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渔业水质标准。

输入国家或地区对包装用水有特定检验项目要求的,应由检验检疫机构按输入国家或地区的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输入国家或地区对包装物的消毒方法或药物有特定要求的,按照该特定要求进行消毒处理;输入国家或地区无特定要求的,使用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方法和药物进行消毒处理。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国家检验检疫局和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观赏鱼的饲养、中转包装场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只有经注册的观赏鱼饲养场饲养的观赏鱼方可用于出口;只有经注册的中转包装场方可用于出口观赏鱼的中转存放。

  第十二条 从事出口观赏鱼饲养、中转包装的饲养、中转包装场须符合《出口观赏鱼饲养场、中转包装场动物卫生基本要求》附件2的规定,并向所在地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提出注册登记申请。

  第十三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出口观赏鱼饲养、中转包装场应填写《出口观赏鱼饲养场、中转包装场注册登记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

同一单位所属的位于不同地点的饲养场或中转包装场应区别申请,实行一场一证制度。

  申请单位向饲养场、中转包装场所在地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饲养场、中转包装场平面图和照片;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质量管理保证手册。

  四观赏鱼进出场、饲料、用水、疾病防治、消毒用药、疫苗和卫生管理等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表》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出口观赏鱼饲养场、中转包装场动物卫生基本要求》的规定对饲养场或中转包装场进行考核,抽取鱼样、水样、饲料样进行检疫。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观赏鱼饲养场、中转包装场进行综合评定,符合要求的,予以注册登记,颁发注册登记证附件4,并报国家检验检疫局备案。

国家检验检疫局不定期发布出口观赏鱼饲养场、中转包装场名录。

  注册登记证有效期5年。

  第十六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观赏鱼饲养场、中转包装场实施检疫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观赏鱼饲养场、中转包装场实行年审和抽查制度,并按照国家局及进口国家或地区的要求定期对饲养场、中转包装场场内鱼体处于良好的状态状况、水质、饲料等进行检疫监测。

  第十八条 检验检疫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对运载出口观赏鱼的运输工具、装载容器、包装物加施检疫封识或者标志;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开拆或者损毁检疫封识、标志。

  出口观赏鱼饲养场、中转包装场应严格执行观赏鱼的进出场、饲料、用水、疾病防治和消毒用药、疫苗及卫生管理等管理制度,建立记录表册和档案,明确各环节的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如实填写检验检疫机构制发的《出口观赏鱼饲养场、中转包装场检疫监督管理手册》附件5。

  第二十条 出口观赏鱼饲养场、中转包装场不得使用与所饲养的观赏鱼同类的动物含鱼卵和幼体当作鲜活饵料;其他鲜活饵料必须来自鱼病非疫区,并采纳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第二十一条 禁止出口观赏鱼饲养场和中转包装场从国外引进非种用观赏鱼;从国外引进种用观赏鱼,应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进境检疫证书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备案。

从国外引进的观赏鱼须在本场隔离饲养至少6个月,并经检疫合格后方可与本场的观赏鱼混养。

  从国内其他出口观赏鱼注册饲养场引进鱼时,应持调出鱼的饲养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到引进地检验检疫机构备案。

引进的观赏鱼经隔离饲养15天并经检疫合格后,方可与本场其他观赏鱼混养。

  第二十二条 出口观赏鱼饲养场从非出口观赏鱼的饲养场引进观赏鱼时,应事先征得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的同意,引进的观赏鱼应隔离饲养3个月并经检疫合格后,方可与本场鱼群混养或用于出口。

  严禁出口观赏鱼中转包装场从非出口观赏鱼饲养场引进观赏鱼及其他任何水生动物。

  第二十三条 出口观赏鱼饲养场、中转包装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限期改进,逾期不改的,取消其注册登记:

  一不按规定接受年审的;

  二年审或抽查不合格的;

  三填写《出口观赏鱼饲养场、中转包装场检疫监督管理手册》时弄虚作假的。

  出口观赏鱼饲养场、中转包装场擅自从其他饲养场引进观赏鱼的,取消其注册登记。

出口公司从非注册的出口观赏鱼饲养场或中转包装场组织货源出口的,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接受其报检。

  第二十四条 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应将被取消注册登记的出口观赏鱼饲养场、中转包装场报国家检验检疫局备案。

国家检验检疫局不定期发布被取消注册登记的出口观赏鱼饲养场、中转包装场名单。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本来施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本办法由国家检验检疫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施行。

声明: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有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安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