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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您收到这样的短信,那是金水区养犬办提醒您该给爱犬年审了

时间:2022-04-12网络作者:小千
简介:本文转自:映象网大象新闻·映象网记者 夏萍 通讯员 贾超利近期,有多位市民收到金水区养犬办发送的“请您尽快携

【千问百科解读】

大象新闻·映象网记者 夏萍 通讯员 贾超利

近期,有多位市民收到金水区养犬办发送的“请您尽快携带身份证、准养证、犬只以及犬只疫苗防疫本到就近的服务网点进行年检........”的短信提醒,觉得既贴心又温馨。

如果您收到这样的短信,那是金水区养犬办提醒您该给爱犬年审了

原来这是金水区养犬办今年以来开展的一项便民服务措施,其主要目的是及时对到期没能及时对犬只进行年检的温馨提醒。

4月12日,记者从金水区养犬办获悉,为了引导居民文明养犬,金水区养犬办将在每月初利用群发短信、一对一打电话提醒等多渠道提醒养犬人及时对犬只进行年检,提高市民依法、文明养犬的意识和自觉年检的主动性。

若市民接听到这样的电话或者收到同样的短信请不要以为是骚扰电话请及时到就近服务网点对自家犬只进行办证年检。

年检结束后市民也可以通过郑好办领取电子养犬证。

如果您收到这样的短信,那是金水区养犬办提醒您该给爱犬年审了

金水区养犬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养犬人未按规定办理养犬注册登记或者复检手续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复检,逾期仍未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复检的,暂扣犬只,并可处以每只三千元罚款;在公共楼道、楼顶、绿地、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饲养犬只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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