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穷人是如何娶妻的?富人三妻四妾穷人怎么办?
【千问解读】
“三妻四妾”,这在古代也还是比较常见的,虽然娶妾的花费很高,但是有钱人家依旧是养得起的。
不过,这就造成了另外一部分人的困境了,有钱能有三妻四妾,那么没钱的穷人怎么娶妻?古代的男女比例又是怎样的,如果实在是娶不起,人们又会有些什么样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呢?一起来看看。
我们现在很多男性朋友都会羡慕古代人,觉得古代女人多,男人还可以“三妻四妾”,那古代真的有那么多女性吗?如果古代男女比例大体相当,富贵人家“三妻四妾”,那么剩下的男人怎么办?
我们首先来说,古代的女性比例是不是很高?
在古代冷兵器作战的时代,战乱必定会损失大量的男性,这段时间会导致女多男少的情况。
但太平年间情况就会不同,古代的重男轻女思想严重,这里面除了香火传承的问题,还有古代的生产力相对低下,体力就会显得尤为重要,生男就是多了一个劳力,而女性相对生产能力较低,以至于有些朝代出现了溺毙女婴的风气。
明代万历年间,浙江兰溪知县庄起元写了个《上李按台初入境条议》,指出当时县里的情况,“缙绅之家,重于嫁女;编氓之室,艰于娶妇。
往往不愿生女而愿生男,取始生之女多溺之于水。
”这也使得男性娶妻更为艰难,普通人家想要娶个媳妇,必要“倾家荡产”,正所谓“询之,谓嫁奁之捐费,遂至灭命以戕伦”,也因此导致“金衢之门,无妻者半”。
在古代,治下的人口多少关乎到一个国家的强弱,因此历代的朝廷对于“光棍问题”都是十分的重视,并出台过很多的政策,大致有以下几种。
1.政府制定法律,女子到一定的岁数必须结婚,否则就是会被处罚,甚至全家坐牢,这项政策更多的目的是增加人口。
2.鼓励寡妇再嫁,只要在朱程理学还未普及之前。
3.政府为光棍支付结婚费用,在宋朝,这种福利是相当普遍。
4.根据品级,限制达官显贵纳妾数量。
5.俘虏敌国女性,在唐朝,在攻灭东突厥后,俘虏百万突厥人。
其中许多女俘虏都赐予各地的光棍为妻。
唐高宗时,唐朝灭亡高句丽,数十万俘虏被迁移至内地,许多女子都成了当地男子的老婆。
清朝时,准噶尔被清军消灭后,许多女俘虏也被赐给了没有妻子的八旗男子。
古代百分之五的富户占有的百分之二十的女性资源,于是导致“物以稀为贵”,剩下的女子就需要相当高的聘礼。
确实娶不上媳妇的人,大致又有以下几种出路。
1.打光棍。
古代的光棍率,比现在要高得多,由于娶妻的成本太高,导致有些地方甚至超过一半的男子打光棍。
出现了“旷夫满于野,怨女盈室”的奇怪现象,可见当时的女方家庭是宁可让女儿晚嫁也不会降低“身价”,婚配成了当时女子家长敛财的利器。
2.入赘“倒插门”。
“贫不能娶,乃赘焉”,“倒插门”去为女方家延续香火,但在古代,乃至现在人们,对于入赘的男性都是有歧视的。
在秦始皇到唐代这段时间,官方甚至一直把赘婿与犯罪官吏、逃亡人员和商贾一样看待,是社会的二等公民,经常被征发到边远地区,去服劳役或守戍。
3.租妻。
典妻虽说是一种临时性的婚情方式,却也很是讲究仪式的,一般要经过媒证、订约、下聘、迎娶等环节。
一般典妻均经过订立契约的过程。
“以妻典与人,期以十年五年,满期则纳资取赎”
4.共妻。
正常的方式娶不起妻子的,可以几人合伙共同出资娶一个“妻子”。
这种“妻子”更多的目的就是延续香火。
但在历朝历代法律都有明令禁止“共妻”和“典妻”的,所以人们不管是共妻还是典妻都是要走流程的,媒证、订约、送聘、迎娶一个也不能少,三媒六证齐全,即可规避法律的制裁。
5.抢或买。
在古代很多地方都有着“抢婚”的习俗,毕竟物以稀为贵,又是刚需,必定造成抢夺。
还有就是拐卖,对象主要是四岁以下男童,三十岁以下女子,买拐来的媳妇更便宜,因此拐卖经久不息,这种方式也是最让人深恶痛绝的。
所以说,羡慕古人可以“三妻四妾”的男性朋友还是打消这种念头吧。
一夫一妻制绝对是在保障男性的权益。
穷人在古代更不容易找到老婆。
民间帝王明太祖朱元璋如何养兵百万不废民粮?
他曾养兵百万且不征收一粒民粮,这与那些作威作福的皇帝肆意搜刮民脂民膏的作法鲜明的对比。
那么,朱元璋是如何做到的呢? 为农民起义军,面对着周边十数个敌对势力,更有着当时世界最强大军事力量的,底盘小、人数少的朱元璋除了在所占地区的正规收粮以外,如果军粮不够会怎样?答案只能是抢。
要不然,人家给你当兵为什么?不就为了吃饱喝饱为了肚皮嘛。
所以,这很正常。
网络配图 大凡农民起义都要经过这一过程,因此,只要理性的人就不会反感。
朱元璋政权随着地盘和被统治地区越来越大、精英人物地逐渐加入等,纵兵掠夺的行为越来越少。
特别是渡江之后于1364年在南京建立了吴政权(史称西吴,1363年在苏州建立吴政权,史称东吴),朱元璋开始在军事经济上主推:税收与屯田。
对于过去的纵兵掠夺百姓粮食的行为开始进行有目的的主动约束。
1.朱元璋纵兵抢掠的历录 1355年6月,朱元璋命渡江多去金陵(南京)等地后,其势力逐渐增大,为了使其最终成功,徽州儒士朱升提出了“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建议,其实在这背后就是将占领区整体变成了军事管制区,其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保证军需,政府的职责一方面是保证军需正常供给、一方面保持和平稳定安心生活为吴政权做事。
1356年,朱元璋设立“营田司”希望用军屯的形式,尽早地能够军粮自给自足。
同时,开始着手进行人口普查、田地勘查和登记等,这些我们在上文“”已经进行了评点。
然而,即使如此,因为自然灾害、战役大小等原因,军需供给仍然会出现问题。
为此,“寨粮”“检刮”“增租”“借粮”等形式仍然采用。
刘辰的《国初事迹》就如此记载: 针对自己的百姓:除守城军士四十日支粮一次,准作一月口粮,出征军事不支,总兵官给榜,听于敌境远近乡村山寨,招安百姓,送纳粮草供给。
针对不肯投降的百姓:凡入敌境,听从捎粮。
若攻城而彼抗拒,任从将士检刮,听为己物;若降,即令安民,一无所取。
随着,朱元璋的地盘逐渐广阔,为了更好地让敌方势力屈从,更好地收拢人心。
1359年闰五月,朱元璋正式宣布“罢各郡县寨粮”。
网络配图 军队除了吴政权给予的正规配给外,军队自身也会有更高的需求,统兵将领为了军心问题、更好地杀敌,也会“增租”就是要求百姓多给一些粮食,也会以“借粮”的名义要求没有余粮的地区用银两替补。
所以,1362年,胡深就像丽水等七县大户征科银两;1365年,夺取福建时,在屯浦强征百姓纳粮。
2.朱元璋军费 军屯是明初朱元璋、父子时期最重要的解决军费的途径。
对百姓,无论是自己阵营还是敌对阵营的巧取豪夺乃至强行摊派,无论如何都会伤害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朱元璋自然不愿意去做。
但1370年以前的一些行为,也是情非得已。
所以,我们在此主要介绍一下军屯的管理。
(1)军屯属于多头管理。
军屯的土地、屯田粮食作物上交给官府的粮食归户部管理;军屯人员归属五军都督府和兵部; 军屯所需要的种子、牛、耕种工具等归属工部;军屯的管理更是,例如军队方面的中央兵部、地方提督总兵等;监察系统的御史;行政系统的中央户部、地方的布政使等。
因为,本身是多头管理,屯田的军粮储备,也是户部、兵部、工部都有自己的粮库,例如管理的内库有十个,户部六个、工部三个、兵部一个。
同样,中央南京也要有自己的军储仓、地方也要有。
在1370年时,全国各地共有军储仓、屯田仓22。
屯田仓更多,由此,保证了军事供给,纵兵抢掠的事情已经并不多见,对其处罚也越来越大。
网络配图 (2)朱元璋对于屯田的支持 1376年,宋纳根据历史上的军屯经验教训和朱元璋政权的实际操作经验写出了《守边策略》,边军军屯和营吞两种形式形成了制度。
边军军屯就是边防要地的屯田、营屯就是各地区卫所的屯田。
营屯在前,度形成之初,就已经有屯田了。
所以,凡卫所附近,有官田必有军屯。
为了支持军屯,朱元璋要求国家不征收军屯的田赋。
如果遇到大仗、天灾等,国家财政还会对军屯进行补贴。
到了洪武二十五年(1387年),军屯才开始被征收田赋。
标准是田五百亩,一年纳粮五十石。
税率是十而税一。
洪武三十五年(其实是建文帝四年)的标准统一:军队自己的军饷十二石,上交国家的余粮为十二石。
税率是百分之二十四。
朱元璋时期对于屯田的支持,保证了军队给养出于军队而不劳民,为此,朱元璋自夸道“朕养兵百万,不费民间一粒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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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历史上的窦宪“勒石燕然”是如何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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