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4-11-05 点击数:
简介: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_新浪网

【千问解读】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

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相应职位。

基层工作经历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11月。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招录职位表和有关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s://www.dtdjzx.gov.cn/)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查询。

  职位资格条件由招录机关编制。

报考者对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录职位表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报名,也可以直接通过2025年度山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平台(https://gwy.sdrsks.org.cn/skbm2025.html)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可在11月8日9︰00至11月1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

每人只能在全省范围选报1个职位,在资格初审前多次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于11月8日11︰00至11月1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11月11日16︰00以后,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申请材料和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

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025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可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职位。

本次招录对职位要求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资质)证书采取承诺制,报考者可先承诺报名考试、后审查资格(资质)证书,资格(资质)证书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

招录公告、指南、职位和简章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者均应于11月8日前取得。

  3.报名确认。

招录机关于11月12日16︰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

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11月8日11︰00至11月13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者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按指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缴费确认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并于12月3日9︰00至12月8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应将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环节。

  5.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

最终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

急需紧缺专业职位、残疾人职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到2︰1。

  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公布。

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可按规定改报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者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

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

省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省属基层单位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须统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

其他招录机关设置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8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8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7日下午 14︰00-16︰00

  上述考试在全省各设区的市设置考点。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其他招录机关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录机关另行公告。

  3.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于2025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报考者须达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急需紧缺专业职位,在确定合格分数线时可予以适当政策倾斜。

  未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规定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外语等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和其他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

面试前,组织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

报考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

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报考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由招录机关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发布。

综合成绩按以下比例进行百分制合成: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40%、40%、20%。

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对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招录机关可以对其是否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招录职位明确开展心理素质测评的,由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实行差额考察的职位,差额考察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

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

本次招录对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不实行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见招录职位表或者相关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

  考察工作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考察工作原则上在确定考察人选后30日内完成。

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对实行差额考察的职位,招录机关综合考虑人选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报考者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的,招录机关有权终止其录用程序。

  五、公示和报到

  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对于公示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报考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对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六、试用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

试用期内,招录机关应当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和教育培养,并按有关规定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

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招录职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严格履行约定的服务年限,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机关或者其他职位。

  七、补充录用

  对于招录期间出现人选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参加了2025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科目类别相同的人员统一进行补充录用。

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将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发布。

  特别提示:

  1.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

省公务员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本次招录发布的公告、简章、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数。

  3.必要时,省公务员局将对考试录用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山东省潍坊第三中学学校特色是什么?

摘要山东省潍坊第三中学以其良好的教育质量和独特的学校特色在区域内外享有良好声誉。

作为一所综合性中学,潍坊三中注重全面素质教育,实施个性化教学,并着力于学生的综合发展。

学校不仅在学术成绩上表现优异,还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本文将详细讨论潍坊三中的核心特色,帮助家长和学生了解这所学校的独特优势及其对未来发展的重要意义。

教育理念与教学模式潍坊第三中学秉承“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注重学生个性和全面素质的培养。

学校致力于创造一个多元化的学习环境,以适应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

通过小班化教学和个性化辅导,潍坊三中能够提供针对性的教育服务,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关注和发展。

这种教学模式不仅提升了学生的学术成绩,还激发了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创新能力。

良好的师资力量潍坊三中的师资力量是学校的一大亮点。

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团队,其中包括多位省级优秀教师和专业带头人。

教师们不仅在学术上有深厚的造诣,还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

他们通过持续的学习和研究,保持教育教学的先进性和科学性。

此外,教师们还致力于与学生进行有效的沟通和指导,帮助学生在学术和心理上都能获得支持。

丰富的课外活动与实践机会除了学术教育,潍坊三中还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

学校设有丰富的课外活动,包括各类社团、兴趣小组和体育活动。

这些活动不仅丰富了学生的校园生活,还培养了他们的团队合作能力和领导力。

学校还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了展示自我和实践所学的机会。

通过这些活动,学生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特长和兴趣,提升综合能力。

先进的设施与资源潍坊第三中学的设施和资源也是其显著特色之一。

学校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包括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和图书馆等。

这些先进的设施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有助于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

此外,学校还配备了高标准的体育场馆和艺术活动空间,支持学生在体育和艺术方面的发展。

通过这些设施的建设,潍坊三中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成功的升学记录与社会声誉潍坊三中的升学率和社会声誉也为学校的特色之一。

学校历年来毕业生的升学情况十分优秀,许多学生进入了国内外著名大学。

学校与多所高等院校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升学资源和指导。

潍坊三中的成功升学记录不仅体现了学校的教育质量,也反映了其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方面的良好成效。

总结与展望山东省潍坊第三中学凭借其独特的教育理念、良好的师资力量、丰富的课外活动、先进的设施以及成功的升学记录,成为了区域内一所备受推崇的学校。

其全方位的教育特色不仅为学生提供了优质的学习环境,也为他们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选择潍坊三中,将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它将为每一位学生的成长与成功提供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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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5年高考缴费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选报常见问题问答

山东高校招生2025年高考缴费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选报常见问题汇总如下:  一、哪些考生需要参加科目选报和缴费?  答:已完成山东省2025年春季高考报名,且准备参加5月份春季高考知识考试的考生,需进行本次春季高考科目缴费。

  已完成山东省2025年夏季高考高考报名,且准备参加6月份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均需进行本次等级考试科目选报和夏季高考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缴费。

  二、已被各类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是否要参加科目选报和缴费?  答:按照政策规定,仅参加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体育单招、保送招生等各类单独招生,不参加春季高考知识考试或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的考生,无需参加本次科目选报和缴费。

  三、科目选报和缴费的时间及方式是什么?  答:科目选报和缴费时间均为4月15日至19日(每天9:00—18:00),考生凭系统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自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s://wsbm.sdzk.cn)进行科目选报和缴费。

夏季高考考生首先进行科目选报,然后进行网上缴费;春季高考考生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请广大考生牢记时间,未按时选报和缴费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科目选报期间,如何确认已经选报成功?选报后能否修改?  答:考生登录系统选报成功后,系统会生成本人的科目选报信息表,供考生下载打印留存,代表选报成功。

4月15日至19日(每天9:00—18:00)期间,若需要修改选考科目,考生可登录系统自行修改,以考生最后一次填报内容为准。

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核对选考科目,避免误报科目。

科目选报工作结束后,不得更改选考科目。

  五、等级考试科目都有哪些?对于考生能够选报的科目有何限制?  答: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

考生从中选择3个科目进行考试。

  普通高中应届考生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作为等级考试科目。

  其他高中阶段应届考生、社会人员及少年班考生,不受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限制,可自主选择3门等级考试科目,不得多选或少选。

  我省在选科系统中,已经关联了普通高中应届生学籍库和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合格库,若选科期间考生发现自己的身份类别、能够选报的科目等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六、春季高考考生本次需缴纳的考试费用是多少?  答:春季高考考生需缴纳统一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知识四个科目考试费,每名考生需缴纳考试费共计160元。

“3+4”转段考生(不兼报春季高考)仅需缴纳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费,每名考生需缴纳考试费共计120元。

“3+4”转段兼报春季高考考生所需缴纳考试费用与春季高考普通考生相同。

  七、夏季高考考生本次需缴纳的考试费用是多少?  答:夏季高考考生需缴纳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笔试)三个科目考试费,每名考生需缴纳考试费共计120元。

等级考试科目不需缴费。

  八、等级考试科目选报可由亲属或他人代报吗?  答:等级考试科目须由考生本人选报,不得由他人代报。

考生须妥善保存本人系统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为填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若考生前期已完成夏季高考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但没有缴纳报名费,能参加此次科目选报吗?  答:前期已经完成资格审核但尚未缴纳高考报名费的考生,若仍希望参加6月份统一高考和等级考试,需在4月15日至19日(每天9:00—18:00)期间,首先登录报名网站(https://wsbm.sdzk.cn)完成高考报名费缴纳后,再进行等级考试科目选报和缴纳统一高考考试费。

  十、网上缴费方式是否支持微信、支付宝?缴费过程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网上缴费方式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

缴费过程中,请考生关注本人银行卡及相关账户余额变动,如支付账户显示扣费成功,请勿重复缴费。

  十一、2025年普通高校拟在山东招生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有何变化?  答: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我省2025年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中,招生高校将依据《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设置专业选考要求,这是今年高考的一个重要变化。

前期我省也进行了宣传解读,我院已在2021年汇总并公布了高校编报的2025年拟在鲁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可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sdzk.cn)“通知公告”栏目中“普通高校招生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查询有关选科信息,了解目标高校招生专业(类)的选科要求。

具体招生高校和招生专业届时以《2025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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