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附办学层次和录取规则

作者:小千 更新时间:2024-11-08 点击数:

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附办学层次和录取规则

点击下载文档

格式为doc格式

【千问解读】

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一、学校全称: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二、院校标识码:4136013872 

、办学地点:江西省樟树市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学院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院近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学院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

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2024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编印的《202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 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选科要求:我院各专业无选科要求。

 3.男女比例:我院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

 4.外语语种及口试要求: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无口试要求,外语语种不限。

但新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5.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若考生选报了不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将由学院负责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6.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依据各省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坚持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

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7.同分排名处理:执行各省关于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中总分相同的排序方法,按位次先后进行录取。

   

 8.对享受加分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9.录取结果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或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10.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专业及收费

十一、助学措施

 1.资助政策:学院已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生就业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

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2.每位在校大学生可享受江西省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3.学院为江西省“1+X证书”试点院校,学生可自愿选择参加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通过考核的同学可获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附则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申诉电话:0795-7365617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西省樟树市四特大道266号         邮编:331200

 学院网址:http://www.jxaevc.com

 联系电话:0795—7353583(办)     电子邮箱:jxnygczsb@126.com      



     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2024年4月16日  

声明: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有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安排处理

加入收藏
  • 账号登录
社交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