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附办学层次和录取规则
【千问解读】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全称:辽宁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铁岭市银州区岭东街一委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4.2万平方米(约合813.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3.7平方米,生师比28.6:1,专任教师256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45.7%,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42.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626.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314.7元,图书34.0万册,生均图书42.7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8人、10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2.各专业招生无外语语种限制,学校只开设英语教学。
3.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4.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注:2024年新专业学费以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标准800元/生/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发布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 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根据学习成绩及日常表现学院设奖学金:(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院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800元/年。
(2)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学院助学金一等1800元/年,二等1300元/年。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我校2024年执行各省(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均无要求。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院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不实行高考改革省份,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
分数相同的考生,专业录取办法为: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由于志愿专业录满、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在实行高考改革省份,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
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单科成绩的顺序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电话:024-72860888 72860999 传真:024-72860777
邮编:112099
网址:http://www.lnvc.cn
电子信箱:lnvc_zsb@163.com
辽宁职业学院
2024年4月23日
声明: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有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安排处理